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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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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马丁路德《加拉太书注释》撷取        编号 □  56
发布者 □  康来昌       发布时间 □  Fri Nov 12 03:21:1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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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历史学家通常认为,马丁·路德於1517年10月31日,在威登堡的城堡教堂(Castle Church,Wittenberg)大门上张贴了《九十五条论纲》(正式名称为《关於赎罪券效能的辩论》),从而拉开了宗教改革的序幕。

《加拉太书》被视作「基督徒自由的大宪章」,是路德最喜爱的圣经书卷,他称之为「我的凯蒂」(凯蒂是路德妻子的昵称)。路德在世期间出版过多个版本的《加拉太书注释》,这是他阐释教义的重要作品,对后世教会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以下由康来昌牧师撷取马丁路德《加拉太书注释》中的精华内容,致敬改教先驱,并飨读者。

神是那些卑微、受苦、受压迫、绝望者以及一无所有者的神。他的仁慈,使盲者看见,使受创的心灵得安慰,使罪人脱离罪恶,使绝望与受诅咒的人得到救赎。然而,认为人性本善、人能行义的有毒观念,不仅欺骗我们,也要我们相信,人并非不洁、可悲与可恶的罪人。人自以为义与自以为圣洁的观念,使得神拯救人的工作受拦阻。因此,神必须手握大槌——就是律法,将这种虚妄自信消灭,使人终於因律法咒诅带来的痛苦,了解到自身完全的绝望与可恶。

「因为律法是惹动忿怒的,哪里没有律法,那里就没有过犯」(罗4:15),「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加3:10)。但这还不够,因为当一个人受律法惊吓而胆寒时,不一定会说:「我被折磨得够了,现在是领受恩宠的时候了,是倾听基督的时候了。」人心如此愚蠢,因他宁愿找到更多的律法来满足自己,说:「我会修正我的生活,我会做这个,我会做那个。」但你除非做完全相反的事,除非把摩西与他的律法遣走(昌按:不是废掉律法,而是放弃依靠自己遵行律法),除非在这些恐惧与苦恼中抓住为你的罪而死的基督,否则你就是无意得救。你修道袍上的头巾、你削过发的头顶、你的贞节、你的服从、你的清贫、你的工作、你的善功,这些有什么用呢?

如果我这可怜又可恶的罪人,经由善功就可以归向他,他又何必为我交出他自己的生命呢?如果我这可怜又可恶的罪人,能够藉由其他的代价得救,神之子为何要死在十字架上呢?神不是用牛羊或金银,而是用他自己的生命,完全为我、只是为我□□为我这个可恶又可怜的罪人。这使我们得到真理、能力和安慰。他不是为义人死,是为不义的人死,并使不义之人成为神的子女。「因为我们作仇敌的时候,且藉著神儿子的死,得与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 (罗5:10)

我还是修士的时候,如果任何时刻感受到肉体的情欲,也就是说,有恶念、恶意、恶心时,我就觉得自己是被神抛弃的。我尝试过许多方法要帮助自己把良心安定下来,都不能成功,因为肉体的情欲总是一再回到我身上,使我不得安宁。我不断地为下面这些念头感到生气悲哀:你已经犯了这个罪或那个罪;你被嫉妒、缺乏耐心及其他的罪所感染;即使你选择圣职这条路也是枉然;你行的所有善功都是无效的。

但是,假如当时我正确地了解保罗下面这番话:「因为情欲和圣灵相争,圣灵和情欲相争,这两个是彼此相敌,使你们不能作所愿意作的」(加5:17),我就不会那么凄惨地折磨自己,而是应该想到并对自己说(如同我现在常常做的):「马丁,你不会完全没有罪,因为你有肉体,所以,你要顺著圣灵而行。」

我记得史淘俾兹(Staupitz)常说:「我向神起誓数千遍,要成为更好的人,但我从来没有做到。之后,我再也不这样起誓了,因为我从经验中知道,自己无法做到。因此,除非神因为基督的缘故给我帮助与慈悲,凭我自己的誓愿与善行,是无法站立在上帝面前的。」史淘俾兹所说的,不仅是一种真实的绝望,也是一种敬虔的、神圣的绝望。这是所有将被拯救的人,从嘴里、心里都必须承认的。

敬神者不相信自己的义,他们仰赖那为了世人的罪而摆上自己性命的基督为中保。并且,他们知道自己肉体内残存的罪恶不归在他们身上,而会被无条件地赦免。同时,他们顺著圣灵而不放纵肉体的情欲。虽然,他们感受到肉体的愤怒与反抗,自己有时候也因为软弱而犯罪,但他们并不因此气馁;也不因此就认为他们生命的状态和生活方式、以及根据自己的呼召所行的工作会得罪上帝,相反地,他们以信心振作自己。

(中译本,陈江川译,香港:道声出版社,196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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