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圣经看「生、死、葬、祭」
慕迪(Moody)说,他第一次主持丧礼时,想从耶稣的教训中找出丧礼的正确方式及内容。查考之后发现,耶稣根本没有这方面的教训,「他只参加过一个丧礼,然后把丧礼解散了。」这是指拉撒路的复活。
慕迪的话给我快乐的共鸣及痛苦的孤掌难鸣。遗憾的是,共鸣往往来自不信者,难鸣之痛则出自信徒。
曾经写过一篇文章,里面强调「死不足畏,生不足羡」。保罗甚至说「死了有益」、「离世与基督同在,好得无比」(腓一21、23)。而活人若不知戒之在色、在斗、在得;或是长期卧病,造成自己和别人的重担,那速死还好过歹活。我也批评基督徒和世人一样,贪生怕死;和异教徒一样,把永生当作一种肉欲享受的延长。结果,文章退回,主事者(德高年劭的老牧师)说:「不要讲这么多『死』,尤其不要讲死有时比生好;要多讲点福禄寿财喜的话。」我不觉得这位老牧师是少数。功名利禄的世界心,充斥著许多基督徒。我们不能任他们引人往错谬里直奔(犹10)。
倒是有些不信主的贩夫走卒,也许因为书读得少,不懂什么「复兴中华文化」或「神学本色化」。当我传福音时,他们虽然不接受,但会老实肯定一个叫他们极其羡慕的作法,就是基督教的丧礼十分干净,简单,不用花大钱。
华人最费时、费力和费钱的典礼就是丧礼。钱穆先生欣然承认,婚丧喜庆中,儒家最重视丧礼。宰我、曹操不想守丧礼,被孔子及后世儒家责备不仁。今天非信徒为死人作法、作七、请风水地理师、花车乐队、鞭炮锣鼓,不把活人累死,交通堵死,生态整死(大墓园)不安心。当然,比起埃及金字塔,印度活人陪葬,华人「不问苍生问鬼神(死人)」的作风,还是小巫见大巫(兵马俑也不小)。不过,基督教薄葬安民的作风,居然被开明前进的教会人士说「不孝」,应该恢复祭祖;真是开倒车。
我不知道其他宗教民族风俗,但以人性推之,基督教之外任何文明,恐怕都和埃及、中国及印度类似,是把丧礼看得极其重要的。因为他们一没有赦罪的平安,二没有复活的盼望,脆弱的心灵只好任由神棍、迷信欺骗摆布,以烧烧纸钱、纸房(台湾现有用真的,华侨早已有)等宗教仪式来换取虚假的安慰。
活人的信仰
不仅非信徒如此,神的儿女缺少信心时,丧礼也会繁复起来。以色列人到了埃及,学会异教风俗。埃及人为雅各薰尸四十天、哭七十天(创五十3),摩西、亚伦死在旷野时,以色列人旧习未脱,哭了三十天(民二十29,申三十四8)。不过随著渐进启示,对真理更明白,复活盼望更清楚,以色列人就愈来愈薄葬。
旧约几乎不谈丧礼。即使谈,也是为活人健康而非死人福利(民十九1l以下)。君王死了,一句「葬在坟里」(如王下二十一26)、或「与列祖同睡」(王上二10)便了。没什么「国葬」、「奉厝」等劳民伤财的大典。更没有「亚伯拉罕诞辰」、「摩西逝世纪念日」这些近乎偶像崇拜的节期。
基督教是活人的宗教,不是死人的宗教(参太八22,「任凭死人埋葬他们的死人」)。因为基督徒薄葬不祭祖而说基督徒不孝,显系无稽之谈。圣经要人孝敬,甚至不可藉奉献上帝之名,忽略对父母的供养(可七13,参提前五8)。可见神要人活时孝顺。人一死,子孙再做什么都没有用。「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这话不也显示同样的思想,劝人行孝要及时吗?生时不孝,死后厚葬祭祀,那是伪善,不会「民德归厚」。
不仅对父母如此,圣经也要求基督徒珍惜在活人身上的每个作为。马利亚和约瑟都用香膏膏主。但马利亚膏活人,所做的是「美事」,普天之下都要记念;约瑟膏死尸,圣经责备他「暗暗的作门徒」(约十九38)。基督徒要专注来生(西三2;林后四18;罗八24),但来生的祸福荣辱,完全决定於今生是否信主爱人。所以,基督教是最实际的宗教,它不因来生废今生,反倒以今生定来生。今生不信不爱,死后就没有补救的办法。生死之界,连亚伯拉罕都不能越过(路十六26)。
基督徒不信人死会变鬼干扰或福佑活人,也不信活人能藉任何仪式活动影响死人。基督教顾苍生不顾死人。倡导本色神学、搞祭祖扫墓的人,常不肯面对圣经清楚的教训:死亡终结了人间一切的关系。死后,不论上天堂、下地狱,再没有今生夫妇以及其他人伦关系(参太二十二22-32)。基督徒以弟兄姐妹或肢体相称,并不论肉身的辈份。
爱人须及时
我很敬爱的一位高中老师在我留学时死了。回国后,同学知道我和他感情好,就常问:「什么时候去上老师的坟?」我一直规避,最后对他们说:「你们可以作证,老师生前,我非常关心照顾他。但人死了,任何事对他都不会有影响。我的时间力气只用在活人上,对你们也一样。」同学有的以我为怪。但大卫不正是在孩子活的时候切求,死了就沐浴吃喝吗(撤下十二16-23)?
在美国曾带著尚襁褓中的孩子参加过一位老师母的丧礼,大家含笑唱凯歌、含泪赞美主。有伤痛,但那是暂时见不到面、如同泪洒机场的伤痛,不是没有盼望的伤痛(参林后七10;帖前四13)。简单的丧礼(从死到下葬,不超过四十八小时),送别死人,激励活人,这不是比为死人劳民伤财好多了?
美国最出色的神学家爱德华滋(Jonathon Edwards)说:「我们易於把亲者的死看为灾祸临头,哀恸他们如今埋在幽暗的坟墓中……这乃是由於我们的软弱;其实他们是在幸福之境,享受想像不到的福分……他们在世时,纵令百事顺利,仍多有拂逆和忧患,但如今诸般困危横逆都告终结。」(《选集》,p.13I)信徒之死,是到乐境;我们当为他们高兴。非信徒之死,是万劫不复;难过也没用。厚葬是多余的,薄葬甚至非葬才好。
我把这经验告诉一位中国大陆留学生,他大吃一惊:「怎么让小孩到殡仪馆。那很不吉利啊!」我不禁反问:「亏你还是个无神论、唯物主义者。这么迷信啊!」其实不信主的人,管他无神不无神,都是迷信的。毛泽东(名义上无神论)、蒋介石(名义上基督徒)、许多华人科学家及权贵,也都很「本土」,深信堪舆命相。世俗化的基督徒也有各样忌讳。世俗化的大学和神学院中,关於送终、安慰将死的和未亡家属的课程,渐成显学。
当然,基督徒是劝慰之子,但我们应该用福音安慰劝化活人。接受福音信靠基督的人,不大需要其他的东西来减轻对死亡的忧惧(愈信愈不需要)。不接受的人,再多的慰藉,也是枉然。
非基督徒看死亡
现在我们触及问题核心:如何看死亡?非基督徒对此有两个看法:一个是提供死后极乐世界,来克服对死亡的害怕;另一个不诉诸宗教。我们要谈的是后者。
以彼古罗说,人怕死是因为以为死很痛苦,死后灵魂要受煎熬。他认为这是错误的。死毫无痛苦,死后也没有灵魂。死不可怕,它像无意识的睡眠状态。
以彼古罗错了。人怕死并不因为死很痛。人怕死的重要原因,是我们惧怕那种永远失去意识的状态。存在主义者Unamuno(乌纳穆诺)说:「我从小就不怕描述地狱恐怖的图书和文章。只有一件事真可怕,就是虚无(按,包括无意识)。」
斯多亚派的Seneca(辛尼加)主张,要克服对死亡的恐惧只有一个法子,就是常常思想它。不过要想得对,要提醒自己:人是大自然的一部分,要安於大自然赋予我们的命运。人生像宴会和舞台一样。宴会结束了(该死了),客人就当知趣的退席;戏演完了,演员就当优雅的下台。拒退不下(怕死)的人不通情、不达理。
Spinoza(史宾诺沙)则说:「自由人不应思想死亡。他的智慧论生不论死」 (Ethics, LXVII)(有点孔子的「未知生、焉之死」之意)。
达文西和Condorcet(孔多塞,法国数学家与哲学家)、罗素这些理性主义者,综合Seneca及Spinoza,也谈死,不过从生论死。达文西说,人白天活得愉快,晚上睡得也安舒。生死类同醒睡,我们要尽量使自己活得愉快,死就不足惧了。
这话说来简单,但未免倒果为因。应先除去随时威胁我们的死亡阴影,今生才真能活得愉快。要人先快乐的活,因而不怕死,那并未解决问题而是不面对现实。面对或思想死亡,有几个人能像斯多亚派那样潇洒的思想死、不怕死呢?
存在主义哲学家和上述学者有异有同。同理性主义一样,他们鼓励人思想生,不过要思想生的荒谬;同斯多亚派一样,他们更要人思想死,不过是思想死带来的虚空。
维根斯坦在维也纳的时候,该地的知识份子和作家Karl Kraus、音乐家Mahler、 Schoenberg,前卫派建筑师Adolf Loos,都有华格纳「诸神的黄昏」之气质。他们感觉,欧洲文明、历史要崩溃要结束了;人类除了等待灭亡外,只有一条路好走:「自杀」(梁启超游这样的欧洲,才会写出《欧游心影录》那样东风压西风的文章)。
人生的目的是自杀。这不是悲观主义充斥的维也纳才如此。柏拉图就说过,哲学即学死;叔本华也说,人生如拚命的驶舟前进,经过无数的狂风大浪,克服一切危险后,却在死之礁石前,全舟粉碎。海德格跟著说,人生以死亡为目的。维根斯坦的三个兄弟,接受当时一位犹太作家Otto Weininger在“Sex and Character”书中的建议,自杀身亡。Weininger自己在贝多芬死去的屋子里自杀。维根斯坦没走上此路,不过他激赏Weininger及Spengler(史宾格勒)的《西方的没落》。他说:「哲学家的光环,消失在这个文化颓丧的时代中。」
自杀的论调,我觉得在中国文化中是罕见的。中国思想中有看破生死的(如庄子),但极少讨论及鼓吹自杀的(忠君爱国而死不算自杀)。凡夫俗子更是以长寿为鹄的。也许中国苦难太多,愈苦愈要活下去,不会想「自杀」这种「古怪」的事。
基督教当然反对自杀,说死是咒诅、坏事。不过鼓吹自杀的西方人有一点是对的,就是显示出:没有神的人生没有意义。
延寿而不除罪?
哲学家和宗教家提出面对死的办法,恐不如科学家的办法实际。科学家走的是秦始皇的路:找出不死的仙丹。可是这个最实际的办法,大概也是最不理想的。因科学家(及千千万万求长生不老的人,包括许多基督徒)忽略了叫人最痛苦的,是罪不是死。
死不是最坏的事。不但不是,在人类堕落的状况下,死还有它积极的作用。看几个例子:
希腊神话的黎明女神Aurora(奥罗拉)爱上了英俊的凡人Tithonus(提同诺斯),但凡人会死,Aurora求Zeus(宙斯)赐Tithonus不死。Zeus答应了。Tithonus真的永生不死。可是Aurora忘了求Zeus使Tithonus青春永驻。於是Tithonus逐渐老化,眼瞎耳聋、头白齿落、面皱身偻、拄杖羸步、喘息而行,然而他不会死。死神不能近他。他得永远老化下去。最后女神关门,离他而去。
Prometheus(普罗米修斯)的遭遇是第二个例子。他因盗天火给人类,被处以极刑。极刑不是死刑:比较之下,死刑还好过些;极刑是被缚於石山上,每天有鹰来啄食内脏,但Zeus赋他不死之能,所以尽管天天痛彻心腹,却不会死。
对这两位人物而言:死实在不是最坏的;若苦而死不得,那才是最坏的。
第三个例子是王尔德的小说人物Gray(《葛雷的画像》)。他和魔鬼作了交易,能一直风流倜傥,凭著美貌青春,玩尽女人,伤尽男人。叫人又妒又恨。小说提醒读者,健美而心恶,可怕极了。
想一想,如果发明不死仙丹,毛泽东和千千万万的大小罪人(包括叫你受不了的老板、同事、婆媳、家人和我们自己)都不会死,继续犯罪伤害人并被罪恶伤害,那多可怕?地狱不正是这种求死不得,没有死来解脱痛苦的地方?(参启九6,「……人要求死,决不得死;愿意死,死却远避他们。」)。神让「死」临在罪恶的世界,固然是审判,但也有缩短痛苦的好处。
死不是最坏的事,复活和永生却不一定是好事。如果,复活的人一如往昔的自私自利,永生者习以为常的只顾自己,而这个世界又一直充满了细菌、病毒、天灾、人祸。那么,科学家即使提供延年益寿之道,也将是丑恶和罪孽的延续与扩大,而不是给人真幸福。
耶稣说,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进神的国。真的,如果天堂之门大开,人人可进(如某些乐观的自由主义者所主张的);那么,天堂很快会变成地狱。因为自我中心的罪人,会用未曾重生的老我,把邪恶的心思言行,带到天堂而败坏天堂。永生不是延年益寿;永生是脱下旧人,穿上新人;用Dorothy L. Sayers(1893-1957)的话,“Eternity abolishes time, not prolongs time.”,就是「永恒废掉时间,而不是延长时间」。
死不是最坏的事,因著死亡,许多罪恶和痛苦都停止了。从环保生态来看,不易分解(不会死)如塑胶这类东西最有害。幸好有死亡,许多暴君无法不休止的伤害人。死这个坏东西,也有它的用处。这正是奥古斯丁反驳Manichean二元论所说的话:「再坏的东西,也有好处。」(Nonigitur potest esse malum, nisi aliquod bonum.)
死的确是可怕的仇敌。但在神全能的掌管下,最可怕的不是死,而是罪:「死的毒鈎就是罪」(林前十五56)。死是犯罪的刑罚,没有罪就没有死。不对付罪而想延年益寿,就算成功,也只是延长罪恶的痛苦。神给的永生,不是在罪中不断的生活,而是永远活出像神那样良善的生命。
可惜,世俗化的基督徒爱世界不爱神:死是离开世间,所以他们怕死;罪是离开神,所以他们不怕罪。甚至一听到死,就如丧考妣,觉得离世(死)见主,坏得无比。凡不专心跟随信靠主的人,都会因愈老愈怕死。而愈怕死愈无安全感,也就因此愈可怕。
孔子说老而不死是为贼,道尽不认识主恩者的情形。他们明知将因老死失去一切。但心有不甘,又不肯信主保平安,於是戒之在得,又贪得无厌——知道自己不讨人喜欢,又鼓吹后人要纪念他(祭祖)。非基督教文明葬礼的浩大,不信主者花时间精神在死人的身上,都清楚显示,唯独神赐生命,而且越发丰盛。神以外的,「无非要偷窃、杀害、毁坏」(约十10)。
主的门徒会愈老愈可爱,「外体虽然毁坏,内心却一天新似一天」(林后四16)。我接触过不少的长辈。他们因信靠主而不自私,和蔼可亲,体贴晚辈,自己有平安,又把平安分享给人。
有一次,我同上面谈到的那位老师母的女儿聊天,我礼貌的问:「你常去母亲的坟上吗?」她答:「从来没去过。你是传道人还不知道,她不在那里吗?」中国人很难接受如此「不孝」的思想。但仔细想想,这不正是天使在主复活早晨那「荣耀宣告的回响」吗:「他不在这里,已经复活了……。」(路二十四6)为什么我们还在死人中找活人?为了可不可以火葬、丧礼如何才隆重,花力气时间呢?死不是我们要关心的事,活才是呀!这必朽坏的如何葬有什么关系?神要几块臭骨头才能叫人复活吗?小信的人哪!
这位不上坟的姊妹,是儿女中最孝顺的一位。母亲生时最受她照顾,在这个女儿家过世。她在教会最热心事奉,最乐意帮助人。这是真实的基督徒,她造福活人,没有把时间精力浪费在死人身上。
摘自《基督徒最后的试探》,雅歌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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