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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110306 迦南人的咒詛 (申命記7章,以斯拉記9-10章)        編號 /  556
發佈者 /  康來昌       發佈時間 /  Thu Feb 15 04:59:17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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迦南人的咒詛 (申命記7章,以斯拉記9-10章)

聖經裡兩段很難解的經文,兩處經文都差不多,一個就是上帝命令以色列人殺盡迦南人;第二個就是上帝要以斯拉命令以色列人把他們的外邦老婆都休掉。談這些事,一方面,因為這問題不太容易回答;另一方面,這原則在我們生活中要怎麼來應用。

「殺迦南人」的問題

申7:1-2,「耶和華─你神領你進入要得為業之地,從你面前趕出許多國民,就是赫人、革迦撒人、亞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共七國的民,都比你強大。耶和華─你神將他們交給你擊殺。」

經文很清楚,沒有模糊的空間。然後你再看創世記。

前因「挪亞的咒詛」

創9:18-25,「出方舟挪亞的兒子就是閃、含、雅弗。含是迦南的父親...挪亞..喝了園中的酒便醉了,在帳棚裡赤著身子。迦南的父親含看見他父親赤身,就到外邊告訴他兩個弟兄。於是閃和雅弗拿件衣服搭在肩上,倒退著進去,給他父親蓋上。挪亞醒了酒,知道小兒子向他所做的事,就說:迦南當受咒詛,必給他弟兄作奴僕的奴僕。」

22節讓我們對聖經不太熟悉的人有點糊塗,就是他為什麼加上一個「迦南的父親含」?為什麼不直接就說「含」看見?理由我們知道,因為後來迦南倒楣了。我也認為挪亞喝醉酒沒有很大的錯誤,脫光衣服也不是很大的錯誤,然後含看見了出去告訴他兩個弟兄,我甚至也看不出這有什麼錯。

你可以說含笨一點吧,一下子不知道怎麼反應,爸爸沒穿衣服,躺在葡萄園裡,這是怎麼回事,感覺很奇怪而已。可是挪亞的反應卻很劇烈,而且很不可理喻,從他咒詛迦南來看,挪亞的確不可理喻。聖經特別講他酒醒了,還這麼糊塗,況且你的小兒子就算真的做錯了,這錯是很小的錯,你責備責備就算了,為什麼要咒詛小兒子的兒子?

我自己在想,挪亞咒詛的是含的兒子迦南,恐怕有一理由就是,你若要傷害一個人,不是直接去傷害他,而是去傷害他最愛的人。然後接下來歷史的發展,果然如此,迦南所生下來的子孫就是在迦南地的這些族類,到最後就是非常的邪惡。

說來真是難過,挪亞一家經歷了那個邪惡的世代,彼此相親相愛、敬畏上帝、建造方舟、傳揚義道,但從方舟出來以後,風平浪靜、沃土如茵。這個家因為上帝的祝福,種了葡萄,長出很多果子,吃不完、喝不完,就釀成酒,然而這祝福竟帶來好大的咒詛。我們完全不能回答這個問題,上帝為什麼讓這咒詛居然就應驗了?這些很荒唐,我覺得沒有很合理的解釋,也不必把它說成是活該。

「挪亞咒詛」的省思

但我覺得這短短幾節經文可以跟約伯記比美,讓我們基督徒可以非常恰當的認識一件事,這世界上有很多最荒唐、最不講理的事是在上帝的帶領下發生的。我要勸你,你對上帝的信心要更堅定。這不是自己騙自己,這是讓你唯一能度過這苦海,甚至在度過時候能夠有喜樂的心。

可能你在這世界上,你的父母是挪亞,你的兒女是含,你的孫子是迦南,你自己是迦南人的兒女。如果是這樣的話,那求神憐憫你,我們不要去做無用的埋怨,也不要去想為什麼。我不覺得這些有任何用處。我很誠實的說,我覺得我們可以很積極的靠著主繼續生活。這是一個被咒詛的世界,從人來看,很多覺得不公平的事,如果我們活在一個比別人咒詛多的環境,沒有人家有錢、沒有人家漂亮,我認為你仍然有信心可以活得比人家都快樂、都幸福,我們能處豐富、能處卑賤。你可以有「因著信靠上帝而有」的幸福。

當然,我雖這樣說,我也很難說如果我得了癌症,我還能說我很幸福嗎,但我覺得在耶和華殿裡面,那怕我今天在任何一個地方劈柴挑水,如果神憐憫我,讓我有夠用的信心,我就還是可以處憂患。我們希望大家身體健康、物質上、生理上都能健壯,但如果沒有這些,而且這些常常是沒有的,上帝在這方面所分配的幸福是很叫人費解的,我們心靈裡面有主,就能夠自由。

罪惡世界中神有恩典

申命記7章。耶和華要趕出的這些強大的迦南人,什麼意思?就是迦南人在物質上的祝福比以色列人多。神讓迦南人在那塊流奶與蜜之地享受了比以色列人多四百年的快樂,而這四百年以色列人在埃及受苦。

所以,人生中誰苦、誰悲、誰好、誰壞,實在有難以解釋的事。神所滅絕的迦南人很有錢,神所喜悅的以色列人卻常經憂患,你能怎麼說?迦南人蒙了各種不同方式的祝福,但這些祝福沒有叫他們歸向上帝,所以他們終有一天要滅亡。不管是美國、英國、中國,不管是白黑人,你不信主,根本沒得解釋;你信主,就能相信而且具體的接觸到上帝的偉大。

「神的規定」的重點

耶和華要以色列人把迦南人通通殺掉,要表達的是什麼?重點不在說你要去殺掉這些人,固然這也是,但不是最重要的。重點在,你不要讓他們影響到你們。你不要讓他們的信仰改變了你們的信仰,這才是重點,是整本聖經重點。

因為如果你把他們通通殺光,卻去學他們的風俗,跟一個都不殺是一樣的結果。相反的,如果你沒有殺他們,甚至你跟他結親、生子,然後他們通通歸向耶和華的信仰,那一點都沒有罪,很好。只是在當時不可能有這樣的事情。

各位,上帝對你的要求,請你不要看錯了。你不要以為把偶像除盡、把外邦人通通殺光,就是敬畏上帝,你甚至不要說「我都來到教會敬拜上帝、都十一奉獻,有具體行動敬拜上帝」,上帝就很喜悅。或像那法利賽人的禱告,「我有十一奉獻,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所有的誡命我都遵守」。你心中對耶和華是你的神、你的主、你所愛的,沒有這種信和愛,一切都枉然。我舉個例子,如果你發現你老公或老婆對你該做的一切都做了,送你禮物、鑽戒、什麼都有了,你跟他在一起生活絲毫沒有任何快樂,像跟一個石頭、空氣在一起生活。各位,這種丈夫或妻子,你喜歡嗎?上帝要我們心裡面愛祂,而我們沒有這顆心,這個心只有神能給我們,我們求主給我們。

肉身的死不是最壞的事

所以耶和華要以色列人把他們殺掉,我認為我也可以很合理的講,這不是最壞的事情。一般人的想法,認為覺得最壞的就是肉體的死,但聖經不是這樣講的。誰說肉體的死是最壞的事?連不信耶穌的人也認為這不一定吧!有時候在癌症末期的時候,真想死了來結束現在的痛苦,所以說肉身的死不一定是最壞的事,但肉身的死確實是可以停止人們繼續作惡。一個兇手肆意殺人,我們開槍打死他,是很正常的事。神做的實在是相當的好。

凡使人轉離神的都要消滅

申7:4,「因為他必使你兒子轉離不跟從主,去事奉別神,」

所有要消滅迦南人的理由就是,迦南人會使你轉離耶和華。任何東西如果會叫我轉離的話,求主讓我壯士斷腕。耶穌也說,「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14:26)當然不是叫你恨,只是在表達一件事,上帝要求你對祂絕對的信、望、愛是要那樣強烈,強烈到難以比擬,若要比,就是恨的意思。而很妙的一件事就是,當你這樣專心愛上帝的時候,其他東西不成為你的網羅,你反而可以盡情的去愛和享受。所以一個捨己、愛上帝的基督徒,生活是很喜樂、很愉快的,可以享受很多很豐富東西的,這就是神的恩典,是世界上任何東西不能給你的。

「休外邦妻」的問題

拉9:1-3,「這事做完了,眾首領來見我,說:以色列民和祭司並利未人,沒有離絕迦南人…仍效法這些國的民,行可憎的事。因他們為自己和兒子娶了這些外邦女子為妻,以致聖潔的種類和這些國的民混雜;而且首領和官長在這事上為罪魁。我一聽見這事,就撕裂衣服和外袍,拔了頭髮和鬍鬚,驚懼憂悶而坐。」

首先我要說明,我不覺得信與不信一定不能結婚,重點還是我一直要表達的就是,任何事都不能跟信神來比,稍稍偏離,那都很不好,都是得遠不償失。而婚姻這事,我們很容易在這件事上失敗了。

我一直要講的還是,不要太照字面來瞭解,或說重點不在形式,最重要是「心要歸向上帝」。你就算像魯賓遜一樣獨自在荒島上,沒有任何的偶像,沒有任何外在引誘,但心裡沒有上帝,仍然是墮落的,仍然是會想出各樣的罪惡。

現在我們就看到這件事情。以色列人進到迦南地了,並沒有滅絕這些在地人,反而去學習那些風俗習慣,到最後就亡國了。亡國了以後,因著上帝的恩典,他們又回到這個地方,可以說是死裡復活。然而,你犯了殺人罪,你不但死不認罪,還一再想得到赦免,那總有一天你就回不來了。那情形就是耶穌講的,犯了不得赦免的罪,或者說褻瀆聖靈。

不要以為「褻瀆聖靈的罪」、「不得赦免的罪」是一種特別大的罪行。不是的。是你經歷到神許許多多的感動,到最後你不覺得祂是真實的,那就是一種犯了褻瀆聖靈的罪,因為你根本不信。舉例來說:你本來吸毒,後來戒了毒,也信了耶穌,感謝上帝,終於可以開始過一個正規的生活,但如果有一天別人發現你又開始吸毒,那怎麼辦?人生沒有幾次可以再來一次的。

所以看這段經文你只想到「跟不信的人結婚這麼恐怖」,那你就看錯了,重點還是我們需要盡一切可能專心的信靠上帝,盡一切可能不要讓任何東西使我們遠離上帝。

以斯拉禱告

拉9:5-6,「獻晚祭的時候我起來,心中愁苦,穿著撕裂的衣袍,雙膝跪下向耶和華─我的神舉手,說:我的神啊,我抱愧蒙羞,不敢向我神仰面;因為我們的罪孽滅頂,我們的罪惡滔天。」

人就會想大概以色列人犯了很大的罪,是殺了很多人,還是販毒、販賣嬰孩等等。但這些都沒有,就是他們娶了外邦人為妻。這算起來還是美事。但問題到底出在哪裡?我還是說,希望你能看得清楚。重點不是跟非基督徒結婚,而是你開始做這事就沒有把上帝放在很嚴肅的地位。你說:「我很嚴肅,我要把她帶信主。」如果真是這樣那非常好,我不能說這一定不可以;但我會說,很多人都這樣說,但到最後是他失去了他自己的信仰。

拉9:10-12,「我們的神啊,既是如此,我們還有什麼話可說呢﹖因為我們已經離棄祢的命令…叫全地從這邊直到那邊滿了污穢。所以不可將你們的女兒嫁他們的兒子,也不可為你們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永不可求他們的平安和他們的利益,這樣你們就可以強盛。 」

上帝這樣講的這些,都不是要以色列人故意跟人家為仇,重點是在說這些人用他們的利益和平安,讓你們更加遠離上帝,所以不要為他們求。假如你們喜歡富足強盛,舊約時代講物質的很多,而且希望把產業遺留給你的子孫,那你一定要專心信靠上帝,但若為了這些物質而不專心信靠上帝,你反而會失去這些的,這你們應該有經驗才對。

我們求主幫助,「主啊,不要讓我移情別戀其他東西」。我不在強調說我們對上帝要有什麼多強烈的感情,我覺得我沒有那麼強烈感情,如果你以為聖經裡的屬靈偉人是我一想到耶穌,心裡覺得好溫暖,我一想到耶穌,就不用吃飯,康牧師,我們等一下不要去吃飯,就在這裡禱告」,那我會說你不正常,需要看醫生,這不是屬靈。彼得就說要搭一座棚,天天跟耶穌住在一起,結果耶穌就不准他做這事。我們對上帝的愛,如果有很強烈的激情表現很好,如果沒有,也不一定不好,因為這是聖靈在我們心裡的工作。

離絕行動開始

拉10:1-4,「以斯拉禱告,認罪,哭泣,俯伏在神殿前的時候,有以色列中的男女孩童聚集到以斯拉那裡,成了大會,眾民無不痛哭...然而以色列人還有指望,現在當與我們的神立約,休這一切的妻...你起來,這是你當辦的事,我們必幫助你,你當奮勉而行。」

我還是說,你不要重視在那斷腕、形式,要重視這裡所表達的一件事,也就是他們對上帝的信和真實的悔改。並不是說我們每個人要開始跟我們不信主的妻子離婚,雖然有些人心裡暗自竊喜,但可惜的是,並不是這樣的。在這裡要表達的就是,我們必須愛上帝過於愛我們的配偶和兒女。

拉10:9,「於是,猶大和便雅憫眾人,三日之內都聚集在耶路撒冷...因這事,又因下大雨,就都戰兢。」

這件事是什麼事?就是把老婆、孩子趕出去。戰兢是什麼?就是發抖。發抖的原因,可能兩個。一個是難過。難過可能因為愛太太、愛小孩,也可能是因為「我真的得罪上帝」。那戰兢、發抖可能有很豐富的意思,可能是捨不得,可能是很痛苦,可能是很興奮,「我終於做了這事」。當然還有一個原因發抖,就是因為下大雨,應該就是很冷。這一幕,以斯拉記記載得很生動,描寫得很深刻。就是大家聚在一起,要把你的太太和小孩都趕走,而且在下大雨的時候,可能天地都在哭泣。

拉10:10-13,「祭司以斯拉站起來,對他們說:你們有罪了;因你們娶了外邦的女子為妻,增添以色列人的罪惡。現在當向耶和華─你們列祖的神認罪,遵行他的旨意,離絕這些國的民和外邦的女子。會眾都大聲回答說:我們必照著你的話行。」

這些外邦女子嚴格說起來是本地的女子。因為以色列人是被擄的,現在回到這地方來,當地的人在這裡已經住了很久,用我們台灣來講,外省人是外來的政權,你們外省人到我們台灣來,娶了我們台灣人,還生了小孩,現在你們宗教復興了,竟要把我們台灣女人及小孩趕走,那真是乞丐趕廟公了。我自己在想,趕回去可能這些女人不會被趕盡殺絕,因為可以回到娘家,還可以活下去,小孩可以被照顧。這有可能,但很殘忍。

拉10:16-17,「被擄歸回的人如此而行。祭司以斯拉和些族長按著宗族都指名見派…一同在座查辦這事…查清娶外邦女子的人數。」

我們需要理解的事就是,以色列人這樣做,你的腦袋裡過得去嗎?我想我們是很難過得去,但我可以過得去,甚至我覺得我應該主動的做這樣的事,有些事可能讓我們信仰越來越沒有時,我一定要盡我一切的力量來防範這件事,因為你失去了上帝,就失去了一切,你沒有失去上帝的話,其他一切都可以挽回過來。我們常常總是說:「讓我先有這些,再有上帝」,但我們需要的是一直有上帝,以至於別的東西可以沒有或不回來,都沒關係,你如果一直去考慮、去在意別的東西,那魔鬼就會抓住你了。

我自己想了很多,這彷彿是新孔雀東南飛,本來過得很幸福。假定說以色列人要娶這外邦女子,到她爸媽家求親。她爸媽說,「你從別的地方遠來這裡,又來佔我們的地方,又向我們討資源,現在又要來討我女兒。不,我女兒有很好的對象」,苦苦哀求,如何說服準岳父母,結果結婚了,生了小孩,多麼可愛等等。然後突然以斯拉記第9章以後的事發生了,「親愛的,你今天要去哪裡」?「今天下午四到六點鐘康牧師會來帶我們做一個查經聚會」。「好,你去完了要回來吃飯」。到六點鐘回來,「老婆,我很嚴肅的告訴你,我要把你趕走」。「啊!為什麼」?「因為康牧師今天說我們得罪了上帝,然後明天早上我們要到一個空曠的地方,趁著下雨的時候(不知道下雨是不是替你流眼淚)把你趕出去」。

結語

我曾經感覺到我不能講這段經文,這段經文要怎麼講?我們把那些信異教的人都殺掉、把信異教的妻子都休掉,小孩也都趕走,這怎麼講?講不出來。但聖經寫出這一段,我覺得聖靈實在是絲毫不羞愧的默示以斯拉來寫這一段,以至於我始終要表達的一點是,不是在殺不殺的問題,也不是在休不休的問題。重點在你需要全心歸向上帝。即使夫妻都是基督徒又怎樣?我們還不是常常覺得「我老婆或老公妨礙我的服事、妨礙我親近上帝」。

所以我還是說,老公或老婆是不是基督徒不是重點,我講的都是十誡的第一條誡命,「除我以外,不可有別神」,而我們多麼容易有別的神,求神幫助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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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者來自/108.30.153.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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