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家裡的人 (以弗所書2、4章)
人與人、人與神之間有冤仇
雖然我們都是上帝的兒女,但我們有很多的仇恨、冤仇。人之所以會有仇恨、冤仇,最基本的就是我們人以自己為中心,「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弗2:3)。當我們照著自己的意思去做,人和別人之間就會因利益衝突,有了冤仇。事實上,如果你不以上帝為中心,就算只有你一個人,你還是會跟自己產生冤仇,寂寞、痛苦、不高興。任何問題,,夫妻之間,環保、貿易、政治,都出在我們跟上帝的關係出了問題,解決的方法也都要從你跟上帝的和好開始。我講這話,可能很多人,包括基督徒,都會覺得這是笑話。沒錯,上天堂,跟耶穌在一起,那是我們的拯救;但現在諸多事情,包括疾病,一定要先跟耶穌和好。並不是說,你跟耶穌和好、信了耶穌,你就不生病,一切百事都順利;而是說,所有問題從聖經看,是因為亞當夏娃離開了神,然後產生各樣的咒詛。所以今天我們需要悔改、信耶穌,跟上帝和好,不以自我為中心,這是最基本的。
耶穌成就和好的工作
以弗所書2:11後,繼續講到猶太人跟外邦人中間的衝突和仇恨。保羅說,外邦人在神的約上是局外人,所以「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神」。但,2:13-16,「你們從前遠離神的人,如今卻在基督耶穌裡,靠著他的血,已經得親近了。因他使我們和睦(原文作:因他是我們的和睦),將兩下合而為一,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而且以自己的身體廢掉冤仇,就是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為要將兩下藉著自己造成一個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既在十字架上滅了冤仇,便藉這十字架使兩下歸為一體,與神和好了。」各位,這在講,人的那種疏離問題,因著耶穌的血,已經得以解決。
耶穌的血就是耶穌的道成肉身、生和死,特別是祂在十字架上所做的,也包括祂順服天父旨意,祂所做的所有事。耶穌在十字架上死,替我們贖罪,這我們比較熟悉,但又總是理解得不夠、不完全。耶穌道成肉身的這一生不只是在十字架上代我們死、除去我們罪惡刑罰的那一段,帶領我們回到伊甸園亞當夏娃受造時的狀況,不在上帝的震怒和處罰之下。
你說:「這不夠嗎」?這大大的不夠。如果耶穌的拯救只是把我們帶回到伊甸園亞當夏娃沒有犯罪的狀況,那很危險,因為亞當夏娃還可能犯罪。
耶穌道成肉身後,所做的每一件事情,都是我們的拯救、幫助、祝福。怎麼講?因為,除了耶穌在十字架上替我們死,免除了上帝對我們的憤怒以外,耶穌也替我們完成了一切的工作、守完了一切的律法,那是我們永遠辦不到的事:一生遵行上帝的旨意。
傳統神學裡(特別是改革宗神學)喜歡講,耶穌這一生有「積極的順服」和「消極的順服」。我們最熟悉的「消極的、被動的順服」(passive obedience),就是耶穌在「十字架上」(甚至從客西馬尼園起)所做的順服。耶穌原來沒有肉身、人性,是個完全的神,自有永有,與聖父、聖靈同榮同尊,永遠在一起,但因為神愛世人,三位一體的神決定要耶穌道成肉身,來救贖罪人。但耶穌沒有犯罪,卻按著上帝的旨意,「以無罪的代替所有有罪的」,像個犯人一樣被釘在十字架上,替我們流血和死,替我們承受上帝永恆的憤怒,免去了我們一切的刑罰。
但耶穌還有「積極的、主動的順服」(active obedience),就是耶穌從母腹生下,一直到死,非常歡喜快樂的、積極的,代替也代表我們來遵行了上帝對人類所要求的一切律法,像希伯來書10:5引詩篇40篇上的話,「神啊,祭物和禮物是你不願意的;你曾給我預備了身體。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喜歡的。那時我說:神啊,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上帝要的是完全的守律法,「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雅2:10),亞當夏娃失敗,我們也沒有遵守。加拉太書3:10也講,「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
不能愛人如己,就是殺人、姦淫、偷但、貪婪
各位,律法是非常嚴厲的。當人有一點點不守的時候,人就得罪了上帝。因為,上帝要的是完全。完全就不只是外表行為上的完全,內心也要絕對聖潔。這舊約新約都有講,殺人、姦淫是行動,但十誡最後一條「不可貪戀」是講內心的狀況,神讓我們看到律法是我們達不到的標準,我們最多可以在外表上做到一些,比方不殺人、不姦淫、不偷盜,但不恨人、心中沒有惡念就做不到了。
羅馬書13:9,「像那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有別的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從保羅,到歷世歷代,包括天主教、加爾文、路德,所講的,不可殺人不只是你不可以去殺人,還包括你要愛那個人。這怎麼講?用一個大家都能懂得例子,「好撒馬利亞人」,來說。現在街上有一個人受了重傷在那裡流血,你經過看到,雖沒有殺他,但沒有管他,這樣他死了,你有沒有責任?全世界的法律大全裡大概都會說,你沒有責任,你沒有任何的罪。但聖經講,你不殺他,但你沒有愛他像愛你自己一樣,你就是虧欠,「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有別的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羅13:8-9)耶穌甚至講得更重,恨人的就是殺人。
可能法律沒有辦法要求,但我們基督徒卻在這件事上認識到:我們在罪惡世界裡多少有虧欠。如果一個人流血快要死了,很需要幫助,而你沒有幫助他,你還是犯了「不可殺人」的誡命。
再講個例子,如果你看到一個人站在樓頂那裡喃喃自語準備要跳樓,你沒有說幾句話,甚至把他拉回來,就眼睜睜看著他這樣跳下去,你會很平安嗎?孟子也說過這樣的話,有個小孩掉到井裡,惻隱之心人皆有之,你不會把他拉起來嗎?
再往前推一點,我們教會弟兄姊妹或公司同事都有這種情形,經濟上、學習上的困難,也有些人可能沒那麼可愛,沒那麼受歡迎,總是落單,基督徒在關心他、愛他的事上是不是也應該付出一些?
保羅在說的就是,「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等等,這所有的法律,用一句話來講就是:『你要愛人如己』。」如果你沒有愛他,你就等於是殺他、姦淫、偷盜。這就很嚴重了。
「不可偷盜」從字面來瞭解很容易,但如果念一點政治的就會發現偷的定義不是那麼簡單。像歷史上有些運動,比較社會主義的會說,一個資本家叫人工作十二、十四個小時,才給他一點點錢的話,這是資本剝削,從一個角度來講就是偷了這工人的工資。這不是什麼共產主義,在更早的時候尤其天主教的道德哲學裡都常常討論這些,包括最低工資。假如今天很多人失業,我開間工廠,十萬個人要搶這一千個工作,我把工資壓得很低,「你不要做,還有那麼多人排隊在等著呢!」甚至再早一點,十九世紀那種托辣斯的工人剝削。我們能不能說這些資本家偷了工人的錢?
人都有罪,資本家有罪的,但我不會覺得工人、知識份子沒有罪,大家都有這些懶、欺負別人的毛病。換個角度,工人、公務人員上班時混水摸魚,沒有盡力,他是不是偷了老闆或納稅人的錢?
「不可偷盜」從羅馬書13章的話來講,是很嚴重,是別人當從你那裡得到的東西,你沒有給他,你就是偷盜他。你說:「感謝主,我不是郭台銘,也不是大老闆,我是拿薪水的,所以我不欠人」,但你是不是對你的老闆夠忠心、工作夠努力?否則,他沒得到當從你這裡得到的,就是你偷了他的東西。
愛是常以為虧欠
換句話說,我們有沒有給人夠多的尊重和幫助?當大家都喜歡講愛,這時候我們就有個很大的痛苦。聖經裡,要我們彼此相愛、愛人如己、愛仇敵、愛鄰舍、愛父母、愛妻子、愛肢體,這些我們很喜歡掛在口上,但再仔細想想,那就很恐怖了。律法,很多人說,舊約好嚴厲。各位,新約更嚴厲,因為新約把舊約的精神講得更清楚,不只是外表的行為要求,更是內心對人的愛要到一個常以為虧欠的程度。
愛,消極的,「不加害與人」;積極的,「常以為虧欠」。什麼叫「常以為虧欠」?就是該給的就要給。你今天在路上看到有人乞討,你以為虧欠,就給他一點錢,但給得夠不夠?可能大部分是詐騙集團的、懶惰不做工的,但你怎麼辦?我知道善門難開,但我們有時就是很難一直幫助他。那麼孤兒,是不是每個人都欠他一點父愛和母愛?那麼那些比較窮、笨、醜、爛、沒有人關心的人,我們是不是都缺了一點對他們的關心和尊重?
耶穌成全律法,使神和我們和好,且叫我們能夠愛人
各位,我們講人和人之間的問題出在我們的自私,但人的自私、罪惡可怕到一個地步:歸罪人的問題出在律法、上帝的法律,2:15,「以自己的身體廢掉冤仇,就是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是上帝「律法上的規條」造成了許多冤仇。
什麼是「律法上的規條」?除我以外不可有別神、不可造拜其他偶像、當守安息日、要孝順父母、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等等。對,除了十誡以外,還有六百多條的清規戒律,甚至六法全書拿起來,還有更多,包括不可以闖紅燈、不可超速、駕車坐車要繫安全帶。耶穌講,律法那麼多,但總結起來就是兩條,一個是愛上帝,一個是愛人。如果從保羅在羅馬書講的,這兩條也可以變成一條,就是愛人如己。而就在這上面,我們通通跌倒,造成很多的冤仇,因為我們既不能愛神,又不能愛人。包括耶穌講的「有人打你左臉,右臉也給人家打」、「有人叫你走一里,你走二里」,都叫我們不安和絕望到極點。
這是我們華人教會對神的律法不瞭解的地方。我們都在講「愛」和「遵行」,這都是命令、律法,但保羅一再講,「律法是惹動憤怒的」、「律法是叫人被咒詛、叫人痛苦的」;「律法是使罪犯增多的」。當你越瞭解上帝的要求有多高時,你守不了,就絕望,或恨上帝,或對不守法的人產生冤仇,另一個是對守法的人可能也產生冤仇,他好像高高在上。
各位,先不要講我們做不做得到的問題,先講上帝的要求的問題。孟子說,「挾泰山以超北海,語人曰,『我不能』,誠不能也」,好比要你抱著陽明山跳過太平洋,這是不可能,而不是不為。「為長者折枝,語人曰:『我不能』,是不為也,非不能也」,扶老先生一下,你不做,就不是不能,而是不為。上帝要我們做的,是我們這些罪人不可能做到的。就是亞當夏娃還沒有墮落的時候,如果不是時時刻刻信靠上帝,他們也隨時會跌倒。
各位,律法是定人罪,律法的功用是叫人死,律法是叫人知罪,律法讓我們和上帝之間有了冤仇:我們恨上帝,因為上帝的標準太高;上帝恨我們,因為我們達不到祂的標準。律法讓我們人和人之間有了冤仇:犯法的人被守法的人恨,守法的人被犯法的人恨。
我沒有說律法不好。律法是聖潔的、善良的,但律法的規條產生了冤仇。現在,這冤仇,因為耶穌替我們死,而承擔了。並且,不僅是耶穌的死,耶穌的生,祂的道成肉身,來到人間,遵行了上帝的旨意,成全了律法,「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完成了上帝對我們的要求。所以我們是因信稱義。當我們相信耶穌道成肉身,替我們遵行了所有的律法,那我們就披戴了耶穌,成為一個有聖潔的、被上帝所喜愛的形象,上帝就對我們歡喜得不得了。耶穌的生和死都讓我們和上帝和好,中間隔斷的牆都被拆毀了,不再有仇恨了。
神和人之間和好,而且人和人之間也和好,就是信主的人都成為新造的,人被上帝的愛救贖到一個家庭裡,而且祂把祂的愛給我們,讓我們能彼此相愛。當然這都是要學習的,因此每個基督徒都要回到十字架,都有基督的生命、基督的心,跟其他弟兄姊妹和好。
這一點,在災難中,更能相愛,還是更相恨?不一定。中國曾有一件很可悲的事,新疆一個小學在戲院裡舉行畢業典禮,結果戲院電線走火,領導們先走,在台上表演的小孩都被燒死。鐵達尼號的這些人是彼此相讓,還是打得你死我活要搶上救生艇?
那麼,不缺米不缺水,幸福快樂的,會叫我們更相愛,還是更相恨?也不一定。也許因著我們的自私,反而開始比較:「你的兒子有成就,還是我的」;「你的車子比較好,還是我的」,然後就開始嫉妒、紛爭。有些廣告,鼓勵你刷卡,說:「借錢是榮耀」,這是很可惡的一種推銷方式。還有個廣告,叫小孩子說:「我家住在什麼什麼地方,有什麼什麼,你呢?」豪華的地方是家?所以,人或國家更富裕或更貧窮,都不一定能叫他們彼此相愛。因為我們人有問題,不是經濟、不是制度,而是人心有問題。
因此,因著耶穌所做的這些美好事情,讓我們被基督的愛激勵(林後5章),開始會愛神,也不自私,也會彼此相愛。這「和好」、「和睦」是因耶穌的血,血代表祂的生和死,祂的積極順服和消極順服替我們成就的。因此,如果你不對耶穌的十字架、愛、道成肉身這一切的美好有認識的話,就不能好好服事上帝,也不能作一個新造的人。
「既在十字架上滅了冤仇,便藉這十字架使兩下歸為一體,與神和好了」,這「兩下」:一個是指人和神之間,一個是指人和人之間。人和神之間,因為耶穌的生和死,耶穌的血滅掉了冤仇,而且成全了和平,如果我們信了耶穌、披戴了耶穌,人和神之間隔斷的牆就拆毀,兩下歸為一體。另外一個是人和人之間,因著認識上帝,因著在基督裡,所有膚色、階級、金錢、性別、種族的不同都不成為分隔的因素,甚至成為和好的因素,成為肢體結合在一起。
神與我們和好,我們成為新造的人,是神家的人
15節,「為要將兩下藉著自己造成一個新人」。通常講,「新造的人」就是「重生的人」。這講得可能不太對,因為新造的人是我們跟上帝,藉著耶穌,聯合起來,成為一個新造的人,這不是所謂的重生。是,每個基督徒裡面有父的形象,有神兒子的生命,有聖靈,所以我們是個新造的人。這是天父上帝在永恆中的計畫,這是耶穌在道成肉身和死裡復活裡所完成的,這也是聖靈在我們身上的工作,2:18,「因為我們兩下藉著祂被一個聖靈所感,得以進到父面前」。他再一次講「兩下」。
下面講了,這「新造的人」就是「神家的人」,弗2:19,「這樣,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神家裡的人了」。英文 “country”,“state”,“kingdom”,中文都翻作「國家」,以前有人翻「邦國」。但有人說翻「國家」是錯的,因為國是國,家是家,中國人到今天政治不上軌道,沒有辦法進到民主,就是把國和家混在一起。但這翻譯,也反映出我們整個國是一個大家庭的觀念,總統、主席、皇帝是大家長。這對不對,我不曉得。但在聖經裡,我們的確可以看到國和家常常連在一起。歷代志上最後一章,大衛就說,「我們在世上是客旅」,希伯來書說,「我們在世上沒有長存的家」,這世界不是我們停留的地方,我們是朝天家去。最有名的是「天路歷程」。
但這裡說,「我們不再作外人、客旅(pilgrim),跟聖徒是一個國,是上帝家裡的人。」這一點耶穌講過,保羅也講過。耶穌說,奴隸不能長期住在家裡,但兒子是住在家裡的。我們原來是外人和客旅,不在神的家裡面,我們是神的兒女、神的新婦,從一個角度當然我們也是神的僕人,從一個角度我們也是神的朋友,但他在這裡講我們是神家裡的人,神愛我們,將來要把一切美好東西給我們。這有一點像路加福音15章「浪子」回到家裡父親的那種快樂。
一家人,表示相愛。當然,如果從屬血氣的來看,即使是「家裡的人」也有不可愛的。耶穌的家庭裡,他的兄弟不信祂。亞當家庭裡,大兒子把小兒子殺了。而浪子哥哥的心,就像我們的心在教會始終需要藉著神的恩典、藉著主的寶血、藉著聖靈,調整成跟父親的心一樣,真與神和好,作神家裡的人,可以成為彼此的幫助,好像齒輪一樣,不是把對方刺傷,而是協調運作。然後,我們在彼此身上看到基督。這「家人」,用聖經的話說,也是一個身體上的「肢體」,是彼此扶持,幫助對方的缺乏。
我們不作外人和客旅,表示我們有個安歇、喜歡的地方。我們在地上,就算住五星級飯店,還是不能安歇,因為只能住一段時間。但我們現在跟聖徒同國,是在上帝的國度裡面。今天這屬靈的國度,基本上是呈現在物質的教會裡,還不能顯出完美,但因為有神在我們心裡運行,又有聖靈的工作,我們可以在相愛、聖潔上越來越進步。
我們成為聖靈的殿,是聖潔榮美,是有力量愛人、服事人
然後保羅又換了個比方,他說我們是一個建築物的材料,2:20-22,「並且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穌自己為房角石,各(或作:全)房靠祂聯絡得合式,漸漸成為主的聖殿。你們也靠祂同被建造,成為神藉著聖靈居住的所在。」這聖殿怎麼建起來?我們不是蓋房子的,大概不知道怎麼從地基慢慢變成一個大房子。但教會在上帝手中,是會慢慢變成一個聖殿,也就是皇宮,是美麗的。就屬靈來講,美麗,就是榮耀。神的家,有上帝住在其中,就叫我們聖潔、榮耀,也讓我們有力量。所以,這建築物不僅美麗,也讓我們住得方便舒服。各位,我不是在談硬體設備。就屬靈來講,要住得舒服方便,就是我們有沒有「基督的心」,也就是「跟神和好的心」,以致彼此之間能有更多尊重、相愛、體貼、善待。這在比較年輕或大的教會,容易有個危險,就是誰都不認識誰,彼此之間也沒什麼關愛。
我們各有不同的恩賜
具體的,4:8,「所以經上說:他升上高天的時候,擄掠了仇敵,將各樣的恩賜賞給人。」這是用一個戰爭的比方,來講耶穌死裡復活的得勝,把各樣恩賜賞給所有信耶穌的人。這恩賜是建立我們自己,也建立神的國度,不過更重要的是建造教會。當然,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基督徒都是在世界上工作,即便如此,也要把上帝給你的恩賜發揮出來,包括在你的崗位上帶人歸主,更多的是盡心盡力。
下面就講到這些恩賜的建立,4:11-12,「他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建立教會就好像是建造所羅門的聖殿一樣,各有功用。有人音控,有人接待關懷;也有人打掃衛生倒垃圾,這真是很了不起,他能承受教會裡那些污穢骯髒。
一個教會的金碧輝煌,是指每個基督徒都有主給他的裝飾,聖潔、美善,但這美善的被建立起來,需要「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使徒」今天可能沒有了,這都是指教會裡的「教牧同工」,牧師、傳道、長執、主日學老師。
基督教裡有個很重要的一環,就是教導的工作。小組長也是一樣,常常要帶查經、為人禱告,和關懷,都是領人。其他宗教就比較多在幫人算命、解運、祝福,跟人的建立好像比較沒有什麼關係。
我們領受真理,得著建立
「使徒,先知,傳福音的,牧師和教師」幫助我們認識真理,4:13-14,「直等到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認識神的兒子,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使我們不再作小孩子,中了人的詭計和欺騙的法術,被一切異教之風搖動,飄來飄去,就隨從各樣的異端。」今天教會,受靈恩運動的影響,比較強調關懷、醫病、趕鬼,對真理、基督、救恩的認識比較不強調。很遺憾,這些在神學院裡也沒有好好的教,所以牧者也不太能作好教導,教會就像長不大的孩子,常常中了人的詭計,隨從各樣異教異端邪說。
但我們對上帝一切的知識都不要分裂,就像律法一樣,當我們沒有聖靈的時候,律法只是叫我們驕傲、痛苦、彼此相恨。但我們現在有福音了,聖靈在我們裡面使我們能夠因著耶穌成全了律法,我們也被建立得越來越好。這就是保羅最後講的:「在愛中建立自己」。我們並不是忽略自己,我們自己被建立起來,而且在愛裡面。4:17-19講到外邦人的錯誤就在於「自己無知」,不認識上帝。所以剛硬、放縱私慾、隨著心中所喜的去行。
20-24節也講到知識和悟性的部分,4:20,「你們學了基督,卻不是這樣。」什麼叫「學了基督」?包括:聽祂的道、領受祂的教、學祂的真理。這三個,每一個,悟性都很重要,但這悟性絕不是要叫人自高自大,這是今天神學院最大的麻煩。我們學了基督,悟性上對上帝的全能、全知、全善、三位一體、因信稱義都更知道,生活上就會有「脫去舊人,穿上新人」的改變。意思,我們是誠於內要形於外,讓人看出你的改變,是仁愛、和平、喜樂、忍耐、溫柔、良善、恩慈,好像換了件新衣一樣。各位,想想你以前的暴躁、嫉妒、驕傲、自私…等等,脫掉了沒有?
這結果就是,4:25,「所以你們要棄絕謊言,各人與鄰舍說實話,因為我們是互相為肢體」。這鄰舍是指教會,是指我們身邊神家的人。但如果我們能把基督的美善活出來的話,不僅在教會有美好見證,對非基督徒鄰舍也會有正面的影響。因為我們沒有兩樣的法碼,對不信主的鄰舍跟信主的鄰舍我們都是愛的。只是信主的鄰舍以歡喜的一起禱告、分享、傾訴,因為我們有共同的主、共同的靈、共同的信心。對不信主的鄰舍比較沒有辦法有這種分享,但我們還是可以把上帝給我們的恩典給他們,也許帶著一個心:「他過一陣就會是肢體了」,就像「阿尼西母原來對你沒有益處,現在對你有益處了,因為他跟你一樣現在也是主裡的人」。
一個新造的人不是只有在教會裡,在這世界裡也可以有很多作為,4:26,「生氣卻不要犯罪」。很難的一句!生氣是個命令句:你要生氣,但不要犯罪。為甚麼要生氣?我想因為前面講要說實話,後面講要有愛心、除去一切惡毒、以恩慈相待,但不要讓人以為我們基督徒一天到晚就是好好先生,可以欺負的,所以當世人的屢戒不聽,我們也要有上帝的樣式,帶著怒氣去責備,但不是犯罪,沒有自義。
這一點我知道很難想像。今天有兩個特別難的觀念:一個就是「我們沒有愛人就是殺人、姦淫、偷盜」。另外一個就是這裡,「生氣卻不要犯罪」。但我們既是有聖潔的果子,對污穢的世界應該有很大的生氣,只是不犯罪。不犯罪大概指兩件事:一個是不要氣得太久,氣到日落不好。第二個,不要自義。然後你要勤快。
最後,魔鬼是說謊者的父,牠所做的事就是謊言,所以我們要棄絕謊言。魔鬼做的,還有殺害和叫人懶惰,所以4:28,「從前偷竊的,不要再偷;總要勞力,親手做正經事,就可有餘分給那缺少的人。」4:29,「污穢的言語一句不可出口」,這也包括在殺人和欺騙當中。我們不要有這些惡毒的東西在心裡,就是新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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