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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131202 律法的可愛和可怕 (詩篇119篇)        編號 /  1021
發佈者 /  康來昌       發佈時間 /  Fri Apr 17 06:53:18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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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的可愛和可怕(詩篇119篇)



上帝的律法真美好

  律法或者法律,上帝的律法,上帝的法律,不管是十誡或者是所有的誡命,還有平常我們生活中的一些規矩,包括你們公司的上班規則,或交通規則,我相信我們多數的人,就我們會讀,我們會研究,我們上主日學的課會講十誡、會講上帝的律法,然後我們會很快地,很容易地就想到詩篇119篇,這卷聖經最長的詩篇,全篇都在講到上帝的律法和上帝的律法多麼地好,多麼地棒!

  譬如:詩篇119:14,「我喜悅你的法度,如同喜悅一切的財物」。在聖靈感動下,寫這個詩篇的人,很庸俗或者說很真實,譬如72節,「你口中的訓言(或譯:律法)於我有益,勝於千萬的金銀」;或者127節,「我愛你的命令勝於金子,更勝於精金」。這很庸俗,但是我們很能懂。那我們很能懂,可是在讀這些話的時候,又實在跟我們的現實差很遠。姐妹,你喜愛漂亮的衣服、新的高跟鞋,我不是說你們庸俗,但是這馬上就懂了;弟兄,我們非常喜愛新的手機、跑車,但是我們很難說我們喜愛主的法度。

  詩篇119:53,「我見惡人離棄你的律法,就怒氣發作,猶如火燒」。我們看到別人犯法的時候,包括搶我們車位的時候,妨礙到我們的時候,我們很火大;這我們能懂。當然這裡講的不是別人不守法而已。我們自己不守法,我們是不是也會覺得很慚愧?通常不會那麼強烈。

  我把幾個經文,有代表性的讀完,然後我們再來想,我們是不是真的很喜歡上帝的律法?上帝的律法是美好的,是可愛的嗎?

  詩篇119:92, 「我若不是喜愛你的律法,早就在苦難中滅絕了!」你在苦難中、艱難中、牙疼的時候、找工作的時候、跟同工有衝突的時候,你就在思想上帝的律法中覺得有出路、覺得安慰嗎?我覺得也很少。

  詩篇119:98 ,「你的命令常存在我心裡,使我比仇敵有智慧」。我看這句話也不大真實,或者在我身上很少有。我們都有仇敵、都有對抗的人。不瞞你說,你也應該知道,我們仇敵倒不是大愛電臺,我們仇敵應該也不是什麼其他跟我們競爭收視率的。耶穌說,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的人。我們的仇敵常常是「與我同桌吃飯的」,這個很多。我們怎麼勝過他?我們通常也很難勝過他,但是我覺得我們大概也很少去思想十誡,然後比我們的仇敵更有智慧。

  我的意思就是說上帝的律法真的很美好嗎?上帝的律法,就我自己,我大概最多覺得不能不遵守,很少覺得它很美好的。我不知道你如何。你真的那麼喜歡上帝的律法,比蜜更甜,比精金更寶貴,如同愛慕一切的財寶一樣?

  各位不妨想想看,有哪一條法律或者上帝的法律,你一想到就覺得「好棒哦!好好哦!」我看一條都沒有。甚至,我們能想到法律是什麼,就很不錯了。我們很少覺得,可能多數人覺得法律還是綁手綁腳的。

人真的喜歡律法嗎?

  其實這一次的遊行,或者是這個平權法案,說起來就是世人的一個反應。那個反應,就是所有的法律最好是廢掉。你看他們提出來的,其實就是廢掉一切的法,然後我要怎樣就怎樣。

  不瞞各位說,我們大概也是這樣,只是我沒有說這句老話了:「當法律讓我覺得很方便,我就願意遵守;當別人犯法而妨礙我,我就很火大;當別人犯法、給我也方便的時候,那我也覺得還不錯嘛。」

  我以前就常常想發財之道,但我又不敢搶銀行,又不運用偽鈔,又不會做什麼,我真的是作夢夢見我怎麼發財……好像是我去什麼地方郊遊,在山谷底下看到一部摔爛的車子,車子裡面都是鈔票。就是二十年前或十年前,有一個人搶劫了銀行,然後車子不小心開到那個山谷底下,剩一大堆鈔票,那個鈔票我就拿回去了。各位,我沒有搶,我沒有犯法,我很高興。各位也看過這種電影,有人在高速路上發瘋,撒鈔票,我們也很高興,如果飛到我的窗戶裡面,或者說我能去揀到……。

  人真是沒有那麼善良,當然人也沒有那麼惡劣,我們在某些情形下也喜歡法律。但是我自己就想到,我不偷不搶、然後能夠發財,這是很好的。再想想看,實在是比那個偷搶還要更下流,人家偷搶還冒了一點危險,我沒有冒任何危險。他偷搶、他死掉了,然後我坐收其利,這更壞。(例如:王后耶洗別設計謀殺死拿伯,亞哈王坐收漁翁之利,取了拿伯的葡萄園。)但是我們不是常常也有占小便宜的心嗎?

  到底詩篇裡面講的或者整個聖經講的,主的法律,主的律法,主的誡命,主的典章,何其美好!有嗎?

  詩篇119篇,我覺得完全沒有提到他到底喜歡律法的內容是什麼。對不起,講這些,最容易講的都是「信」,所以我常常舉這個作例子。

  我看現在這些法案,好像就是越開放,如果我們能夠把性行為越來越沒有法律的約束,大家覺得越喜歡。各位弟兄們,這個我們最懂了,最好是沒有任何人干涉我們。所以當十誡裡面,不可姦淫這條法律,或者其他的不可貪戀、不可偷盜,我們大概也都常常是:如果這個法律是「對我方便」、「對我好」,那就贊成它;如果對我不好,我就把它廢掉。這我們等一下就會講到比較更深一點的;當然,這不是上帝立任何法的目標。

所有律法的內容就是愛神、愛人

  到底所有的法律: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貪戀別人的東西,或者是「前面的四誡」,除我以外不可有別的神、不可以做偶像、要守安息日、要孝敬父母……等等,這些律法內容到底是什麼?

  我們再擴大一點,所有的法律,包括在人間的法律,神允許他的,其實沒有那麼難懂。所有的法律,耶穌說的就是兩條:愛神,愛人。甚至保羅說所有的法律就包在愛人如己裡面了。這個,我想,大概同性戀者,或者基督徒,或者大愛電臺的,甚至每一個人,口頭上也都會同意:所有的法律、規矩,如果是讓我們能夠更好地愛人,那愛神那條就不必提了。有的人沒有愛神的觀念,但起碼愛人。甚至提倡同性戀,也是說我們要彼此相愛;提倡通姦,把它除罪化,也是我們要彼此相愛,幹嘛讓自己這麼痛苦!提倡彼此相愛,也是我們要多愛自己,讓自己快樂一點。

  這樣講我們就懂了,我們喜愛法律,法律歸根結底就是讓我們彼此相愛的,所有的誡命就包在這裡面。如果我們能夠在社會上,國家裡面,甚至就在各位的工作崗位裡面,我們一切的規矩,像那劉邦進咸陽城一樣,所有的法統統廢掉。劉邦是約法三章。

  如果你們那單位,我們所有的法令規定、上班時間打卡,通通廢掉;我們只有一條法,就是大家彼此相愛。然後我們都在這裡講:耶穌愛你,我也愛你,那希望你也愛我。好,我們都很習慣講這些。講,我們也可能真是不怎麼愉快,或者沒有什麼感覺,因為講太多了。可是我們的確能懂一件事情,當我們被愛和愛人的時候,常常是很快樂的。如果法律,如果上帝的一切法律叫我們彼此相愛,那麼當我們愛人和被愛的時候,的確很快樂。

  愛人還是抽象了一點,也許不講愛人,我們講我們談戀愛的時候。一般來講,談戀愛的時候滿愉快的,包括你在追女朋友的時候,包括你在約她看電影的時候,包括你在很花力氣功夫討她喜歡的時候,也都還算愉快。所以如果我們所有的法律都是叫我們相愛的話,那我們也能承認這應該是很甜蜜的。

基督徒的新生命對上帝的律法充滿喜悅

  但是我們又覺得生活中這種情形,包括夫妻,包括男女朋友,又常常不是很如意,不是很快樂的。所以我們再想想看,法律或上帝的律法對我們到底好不好?我們到底會不會喜歡?

  那麼我必須先說詩篇119篇和整本聖經講到上帝的律法很美好,那是胡說八道。各位哪裡敢講神的話胡說八道!

  我認為對不信主的人來講,他不可能覺得好,那是一定的。但是詩篇119篇,是信主的人對上帝律法的喜悅,然後有一種新生命真的對於純潔善良的愛人和被愛和愛神是喜悅的。

我們不喜歡被律法約束

  今天世界在罪惡裡面,我們的罪人就希望放肆,一切事對我有利就可以,對我沒有利就不怎麼喜歡,然後我們多數的人,包括我們基督徒在內,(這等一下我們都會解釋一下),當法律或規章在我們身上的時候,我們實在不大喜歡,因為法律一般都是約束我們的。

  你看十誡的時候,或者是有一些電影,或者是包括我們教會兩三分鐘的宣傳短片,都想盡辦法要拍得讓你看得舒服。但是只要是法規,我們都不太想看。包括我剛從馬來西亞回來,下飛機前一定有一兩分鐘宣導短片:如果你有什麼現象,你要怎樣怎樣;要就是不可以帶什麼東西,嚴重的難聽的,中華民國的法律,如果你帶毒品可能會處死刑;然後如果你去什麼地方,接觸過什麼東西,你要向什麼檢疫局什麼報備。

  各位,這些大家都不想聽,你也不想聽,我也不想聽。假如有一個,我們通常在飛機上或任何時候,希望搶我們眼球的,讓我們都不想關機的、都想繼續看,我們一被打斷就會生氣的,通常就電影、偵探片、色情片,男女要上床,突然被打斷,就覺得很生氣。

罪的權勢就是律法

  我們不喜歡看到那種約束我們的法律,但是我們又的確在法律之下。我們承認我們有罪惡、我們需要被拯救,我們也承認我們在死亡罪惡中、魔鬼的攻擊中,我們很需要上帝的拯救。因此,當我們在講福音(Good News)、耶穌救恩的時候,有一個講法就是:耶穌救我們,釋放我們脫離罪惡,脫離死亡,脫離地獄,脫離魔鬼的攪擾。這,我想我們都會講。

  你說,康牧師你講法律,怎麼突然講到了罪惡、死亡、魔鬼、地獄這些東西?罪惡、死亡、魔鬼、地獄是很壞的東西,法律、上帝的律法是很好的東西,你怎麼把這放在一起?各位,不是我把它們放在一起,是聖經把它們放在一起,是上帝把它們放在一起。

  我們大概很少把這兩個最好和最壞的放在一起,可是聖經不斷把它們放在一起。因此今天講的真的還有點難懂。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5:55講:「死啊!你的毒鉤在哪裡?死啊!你得勝的權勢在哪裡?」(林前15:55)各位,我們都怕死。信主的、不信主的都怕死。我們都怕鬼,我們都怕老,我們都怕罪惡,我們都怕地獄。這我想所有人都怕,所有人都不喜歡。15:56,保羅說:「死的毒鉤就是罪」,死,能夠臨到眾人,就是因為我們犯罪了;然後下面這句話,「罪的權勢就是律法」。

  你絕對想不到這句話。罪的權勢,你會想是色情錄影帶、毒品、賭博的習慣。罪的權勢就是有個power,那個power控制我,但你從來不會想到那是法律,是上帝的律法。保羅在羅馬書7章稍稍的說明了一點,罪的權勢是法律,是律法,是上帝聖潔、善良、美好、比蜜更甜、比精金更寶貴的律法;是永遠不會廢掉的,是耶穌不會廢掉的,是福音不會廢掉的,只會成全的。那個律法,居然很弔詭的,是罪的權勢。這怎麼講呢?我先也把這段經文讀一下,然後我看看我能不能說明的清楚。

  羅馬書7:5,「因為我們屬肉體的時候」,也就是我們還沒有重生得救的時候、當我們屬肉體的時候、當我們被我們的罪性影響的時候,他說:「那因律法而生的惡欲就在我們肢體中發動,以致結成死亡的果子」。再一次,我們根本不懂他這話在說什麼。

  你說,因色情錄影帶而產生的惡欲,(我們看了色情錄影帶,使我們產生一些惡欲),或者說因為一個惡人的惡行、惡習、惡言,激發了我心中的惡欲;好像說,有一個人,你一個鄰居,很惡劣,把那個垃圾往你家裡丟,這是一個惡劣的行為、自私的行為。這個惡劣的行為、自私的行為可以把你心中的怒火也挑動起來,「你丟我,我也丟你」。

  你可以因為有一個貪官污吏,他的貪污不但沒有叫他被處罰,而且叫他很富貴榮華,買很好的房子。你看到他的惡行惡狀沒有受處罰,反而很好,就激起了你心中的惡欲了,「老子有一天也要搶,也要偷,也要像惡霸一樣」。

  總之,惡應該是惡產生的。惡就產生惡。別人的惡行、惡狀、惡言、惡習、惡化,就是讓你也有那個惡的念頭,包括性的惡、嫉妒、驕傲、狂妄……等等。

因律法而生的惡欲就是我來主宰

  怎麼會因律法而產生惡欲呢?這個事,保羅也沒有多講,我希望我講得明白,因為這是很關鍵的地方,這包括我們生活中的得勝。

  當我們聽到任何一條法律的時候,不管是上帝的律法、十誡、交通規則,或者是我們公司的新進同工須知。須知就是法律,你要什麼時候上班,什麼時候下班,使用電腦的規矩是怎麼樣……等等,這都規定、法律。當我們聽到任何一條法律的時候、任何一個形式的時候、任何一個交通規則的時候,包括我們的始祖在伊甸園裡聽到的那句話是:「分辨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以吃」,這是法律,「吃的日子你必定死」。當我們聽到任何一條法律的時候,最基本的一個反應,也是最善良的一個反應,就是:「哦,我要遵守。」

  我們聽到任何一條法律,我們基本的反應:「好,我要遵守。」上帝說:「不可以偷東西」,「好,我要遵守」。上帝說:「不可以說謊」,「好,我要遵守。」各位,恐怕從律法而生的惡欲,指的就是這個,「我要遵守」。

  你說我不懂。當神規定律法、法律,當立法院很神聖的通過了,那個條款成為神聖不可侵犯的法律了,任何人最好的反應,甚至唯一的反應就是「我要遵守」,而這個就是一切問題的開始。

  其實很簡單,不管我們得救前,得救後;不管亞當夏娃犯罪前、犯罪後,我們有一個比法律或者可能更基本的一個東西,就是這個世界的一切是美善的,包括法律是美善的,都是來自上帝。所以,當神把美善的法律頒布給我們的時候,一個正確的反應不是「我要」遵守,是「求主幫助我」遵守。

  各位,不要覺得這幾個字是老生常談。一切的問題就在這裡。當我們想要犯罪的時候,那是不對的;當我們想要行善的時候,如果只是「我」要行善,那仍然是不對的。整個聖經告訴我們的就是:我們沒有行善的能力。

  我們務必要時時靠著主。對,這都好像是老生常談、多餘的事,而且有的時候跟你的經驗也相反。我們有的時候明明也沒有禱告,也沒有求主幫助,我們也做了不少的好事。各位,那是神在托住你。神要每一個神的兒女,越來越有的一個態度:我不能,我需要依靠主。這就是謙卑的態度,就是得勝基督徒的態度,這是一個重生得救的一個態度。

  當我們聽到一個法律,我們有一個很好的反應,說「我要遵守」,而這實在不夠好。為什麼不夠好?就是當你說「我要遵守」的時候,就是你變成一個主宰者,你來決定你要不要遵守,你來決定這個法律好不好。

  我們今天在人間,我們會判斷這個法律好不好,公司的規矩對不對,這個交通規則好不好。我們承認有很多法律、規則很不好的,很多時候需要修改的,對每一個法律我們都應該有這樣的態度。但是當我們面對上帝的法律時,我們在上帝的面前不能有一個「我來判斷」的態度:「我覺得好,我就遵守;我覺得不好,我就不遵守。我覺得好,百分之九十好,我就遵守百分之九十;我覺得有百分之十不好,我就不遵守,或者我就要改他。」這個原則對人間的每件事都很適用,但對上帝不適用。

  神所說的每件事,我們務必要都願意相信、都願意順服!當亞當夏娃聽到那個法律「這個樹上的果子不可以吃」的時候,各位,以我們自己來做主,我們就來判斷這個誡命對不對,這個命令合理不合理?我敢說我們每個人都會說不合理;所以我們就要改,我們就想違反。我們每次看到,為了一個果子,神就把我們打得那麼慘,實在是很不合理!

  各位,我今天不去談這件事,我們談別的,一樣,但你就馬上懂。如果你覺得那個樹上的果子不可以吃是不合理的,那我們很多人馬上就會覺得神很多規定都不合理。我相信下面這件事情,臺灣很快就會實現了:不可姦淫,我們也會說不合理;不可偷盜,我們也會說不合理。

  當人用自己的理智來判斷上帝話的時候,這是一個錯誤。當我們能夠順服上帝的時候,我們的智慧就能夠很恰當的判斷。各位,在十八世紀、十七世紀啟蒙運動剛開始的時候,他們就覺得人的理智應該判斷懷疑一切的事,包括上帝的律法。因為如果單聽上帝的律法來做事的話,那就是很幼稚的,那就是很沒有頭腦、不會思想的。

  我再說一次,這種想法用在每件事都是恰當的,用在上帝的身上就不恰當。我們基督徒、非基督徒都應該有懷疑批判的心。對,我們不能迷信,我們不能盲從,我們不能是人家說的話我就一定要聽。各位都需要思想、考慮、判斷。但是,如果你要正確的思想、考慮、判斷,你一定得先絕對地順服上帝的話。

  當我們自己作主的時候,「我來作決定」,看起來很好,但到後來,就像這三百年,包括現在臺灣的狀況,就會天下大亂……。誰來作決定?同性戀的來作決定。你說他們不行,那我們異性戀的人能作決定嗎?大人能作決定嗎?大人規定的東西,我們小的時候不是都覺得常常錯了,就是只對他們大人有利。

  公司的規定公司作決定對嗎?公司的規定常常都是對老闆有利。那對我們員工有利的,以我們員工為主,我們以客戶、廣告商為主,我相信弟兄姐妹馬上就會想到都有流弊。

  那麼現在社會會怎麼樣走下去,我真是不曉得。我們還是相信神在掌權,但是我相信你家也好,你公司也好,你的教會也好,如果每個人都像士師記,「那時以色列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任意而行,對很多人來講,乍聽之下是快樂幸福之道;可是我們也都知道:每個人任意而行,天下就大亂了。

  我們也不去談天下大亂的事,我們就在談保羅在羅馬書第7章講的,意思就是:那個因律法產生的私欲,不是律法產生的,馬上就是他後面講的:說不可貪心,我就貪心;說不可姦淫,我就想姦淫。對,是會有那些,但是先是一個:「我」來作主,「我」來判斷上帝的話對不對!

我們需要從罪中被拯救

  我們每個人會這樣,當任何一條誡命對我方便的時候,「我」就覺得可以行;對我不方便的時候,「我」就覺得不行。那個就是保羅講的,也是我們每個人都很熟悉的「私欲」了。所以,你要從罪惡中被救出來,你要從死亡中被救出來,你要從撒但的權勢下被救出來。

  又是不知道該不該花力氣講了。剛剛應該已經講過,各位能明白的,我們需要從律法中被解放出來。這就是我們也常常會講、但是我們不太懂的意思,我們基督徒「不在律法之下」。

  這話實在很難懂。我也提一下,不在律法之下,這不是我講的,這是聖經講的,保羅在羅馬書6:14,一個人要脫離罪惡,一個人不被罪惡轄制,不犯罪;保羅說「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你一定很想知道為什麼,你一定很想知道,起碼我很想知道。

  罪,貪心,嫉妒,驕傲,淫念,暴躁,虛偽,說謊……,這些都是罪,都作我的主,也就是都控制我。保羅說出一句很好的話:「罪不能控制我,不能作我的主,不能夠叫我這樣就這樣,叫我那樣就那樣。」「哎呀,我可以過一個聖潔快樂的生活!」

  那是什麼?哦,當然,你說那是耶穌的拯救,聖靈的大能。很好,對的,但你大概不知道保羅講的「耶穌怎麼拯救」,「聖靈的大能是什麼」,或奇怪「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為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也就是他說:如果你們在律法之下,罪就作你們的主了。

我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你覺得難懂嗎?還是我剛才講的那句話。如果你在律法之下,如果你仍然在律法之下,你一聽到律法,第一個念頭、最好的念頭就是「我要遵守」;那不知不覺就是把自己當作主了。你不能這樣想。我們需要律法,但是你需要想到:不是律法告訴你,然後你來遵守;是恩典給你力量,恩典拯救你。所以保羅在羅馬書6:14說:「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為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現在這樣一講,我希望大家就可以很容易明白,讓我們的生活常常是思想到、明白到我們是在恩典之下。

 一、我們不被律法定罪或控告

  「我們不在律法之下」,第一個意思,是指我們信主的人稱義了,被赦免了,不被律法定罪,不被律法控告,這是羅8:1:,「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

  這我們也不必多講它,但是我想這實在是全世界真需要聽到的福音。包括我們剛剛有一場遊行,我不知道同性戀者會不會又搞錯了,以為我們很恨他們,以為我們很歧視他們,以為我們不愛他們。也許我們真的是這樣子。但我們需要讓他們知道他們是在恩典之下,要讓他們知道讓他們得勝就像我們得勝要在恩典之下。這等一下還要繼續說明的,要不然我們會誤會。

  不在律法之下,最重要的一點、最基本的一點,或者我覺得最直接容易切入的,就是我們稱義了,我們被赦免了,我們不再被律法定罪了,我們不被控告了。這不管同性戀不同性戀,我們每個人都有一大堆生活的陰影,那個陰影會控告你的。

  當然,我們常常都是把這種控告壓下去,無所謂,可是魔鬼動不動就會來一下,你就被控告。各位,我求主讓你不被控告。你在基督的恩典之下,你不被控告,你是蒙恩的人;這是第一個。

 二、我們不能因行律法稱義

  「不在律法之下」,第二個意思,是指我們信主的人不是靠自己來行律法稱義,加拉太書2:16 :「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

  這裡,保羅其實一直在重複一件事情,你不要想靠著自己的肉體來行律法稱義。這我們平常也很難想到這一點,但是我們痛苦也在這裡。各位,你不喜歡法律,你不喜歡公司的規矩,你不喜歡交通規則,包括我們說起來無傷大雅的,我們在高速路上,我們喜歡無限制的超速。如果那個超速對我有利的話,我們還是想到對自己有利。

  我們不能夠因為行律法稱義,這個世界上包括最好的人,包括最好的不信主的佛教徒、儒教信徒,或者是共產黨員,如果他是靠自己來行義的話,我們也很稱讚他的好行為,但是他心裡難免會有一種法利賽人的驕傲、法利賽人的重擔。

  各位,律法的重軛是任何人吃不消的。剛才跟一位姐妹談到《秋香》這部電影,我是沒有看過,也是今天才知道這部電影的,我還沒看,只聽了都很感動,就想掉眼淚了。但是我在教會裡面,因為基督教常常做這些弱勢團體的工作,所以我知道一點這些情形。

  我也參加過這些弱勢團體的退修會,我們教會也有一些特工,這些人我覺得都是很寶貴的,你去幫助弱勢團體,你去幫助殘障人士,你去做這些很辛苦的事;我們不要說這些很特別的,我就說我們當中任何一個人,在公司裡、在家裡,你是奉公守法的的人。你守法,你愛人,你是家裡的長輩,爸爸媽媽有四個兒子,兩個女兒,家庭狀況,經濟狀況都比你好,但就是你在照顧。

  假定你是這樣的人。你奉公守法,所有的律法都是愛人,你是愛人的人,不但愛那可愛的人,也愛那不可愛的人,你愛那殘障的,你愛那個中輟生,你愛那些吸毒的人,你花力氣去照顧他們……。

  我在教會、神學院裡面,接觸很多這樣的團體、還有人,也接觸很多宣教士,尤其是到那些比較偏遠地方、鄉下的宣教士,我有的學生就是。那麼這些人我都很佩服,我都覺得我遠遠不如他們,這是真的。但是我也都發現,好像這些愛人、愛神、守法都有兩個特點:一個就是累,很疲倦。不要講什麼《秋香》了,我雖沒看這部電影,但我相信她累死了。

  我看GOOD TV裡最奉公守法的弟兄姐妹大概也是最累的,「哎呦,康牧師,我們有些同工真是好會摸魚啊,我一天到晚就在那裡抓魚,他們在那裡摸魚,我好累呦!」各位,照顧父母很累,照顧兒女很累,照顧弱勢團體很累。愛人很累,愛仇敵很累,愛自己的丈夫、妻子也很累。守法是很累的。

  我發現很多人都是覺得很累,所以很多人都也很想休假喘一口氣。然後我聽過太多這樣的例子,「我要休息一下」,通常我覺得在這些鄉下團體的、弱勢團體的我的同工或者同學或者是學生,大概都是兩三年就要退一下了,因為實在是受不了。

  第一個,累。我很佩服他們,但是他們很累。我希望我們當中每個人都不要累,但是都是奉公守法的,很愛主的,愛你的父母,全家就你在孝順,然後你又做了很多義工,教會也服事很多,但我很不希望你就很累。但我猜你就很累。

  第二個,當我們很愛人,很去奉公守法,然後甚至是愛這些弱勢團體,像雅各書說的,「我們愛那些貧窮的、可憐的」。對不起,這就不敢說了。我碰到很多的這些人,難免有一些法利賽人的驕傲,甚至有一些就是屬靈的驕傲。我也有聽過,「我是做鄉下福音工作的,我不是什麼一O一教會的那種高級人士牧師!」(對不起,一O一教會的黃國倫牧師是我的好朋友)「我是到印度宣教的,我不是到美國聖地牙哥作牧師的!」各位,這話有一種酸味:到美國聖地牙哥作牧師就比較低級,就比較愛世界,就比較什麼怎麼的;去一O一作牧師就是愛世界的,就是體貼肉體的。就是那種擺上的人,除了辛苦、苦味以外,還有一個酸味。

  好,我不應該這樣批評,因為誠實的說,他們實在很擺上,實在比我偉大多了;但是我再一次提醒各位弟兄姐妹,你不是在律法之下來服事的,你是在恩典之下。我說的話意思只是:太多的弟兄姐妹在服事主、愛主的事上,包括愛弱勢團體,很好;但是那個基礎和後來供應的糧食不夠。那糧食就是繼續要認識主的恩典。這其實就是GOOD TV在做的事情,你們把上帝的愛不斷地告訴人家;同樣地,你在告訴人家的時候,你自己也不要忘記你在恩典之下,否則你也是GOOD TV最累的一個人,「哎呀,一天到晚都在播愛的廣播,一天到晚都在講恩典,但自己每天回家都快累死了」。

  聖經這樣講,每天你會很渴慕上班來享受上帝的律法,比蜜更甜,因為我明天就要上班,我好渴慕……半夜起來三次稱謝主,「哎呦,我愛上班,明天有特別節目,我要工作十二個小時!主啊,好甘甜哦!」各位,我們人不會這樣,除非真是神的愛常常在你心裡面。

 三、在基督的恩典之下來稱義、行義

  你一定要認識主的愛。福音不是只給那些還沒有聽過主的人,也是給我們這些在律法之下服事多年的人。所以,我們不在律法之下,第一個是我們不被定罪;第二個是不靠自己的力氣去行義;第三個,我不知道是不是最重要的,但是可能我們最可以行的,或者我們最喜歡的,就我們是在基督的恩典之下、我們是在聖靈的大能之下,來行義、來稱義。

  所以哥林多後書5:14,「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各位,這些都是福音。這些都不是一句口號而已。這些都是神學家可以講幾千幾萬遍的,而不重複的。這些都是我在GOOD TV不斷地希望我能夠講的。我們重複講任何一卷書,講任何一種新的書,講任何一個題材,都是基督的愛激勵我們!

  然後,哥林多後書5:17,「我們在基督裡面作一個新造的人」,不斷地被福音、被聖靈的大能、被十字架道理感動,而不斷地成為一個新造的人。

  羅馬書7:4,「你們借著基督的身體,在律法上已經死了;叫你們歸於別人,就是歸於那從死裡復活的,叫我們結果子給神。」我們在律法上死了,意思再回到前面講的兩個:第一個,不被定罪了;第二個,不靠肉體來行律法上的話;但第三個是在基督的愛裡面,基督為我們死在愛裡面。聖靈因著基督的死和復活,賜給我們這愛和大能,叫我們歸向那從死裡復活的,結各樣愛的果子、聖靈的果子,而且是求聖靈幫助我們歡喜快樂的結出來。所以明天上班很歡喜地又來服事。對不起,這不是一天能做到的。

福音、恩典使我們服事

  羅馬書7:6 ,「但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現今就脫離了律法,叫我們服事主,要按著心靈(心靈:或作聖靈)的新樣,不按著儀文的舊樣。」因著福音、因著上帝的恩典,讓我們有聖靈來服事,而不是外在的律法一句一句在鞭策我們這樣做。

律法叫罪人被看守

  我這樣講可能各位懂,但我還是要回到那難懂的「律法與福音」,加拉太書3:21,「這樣,我們可以把它理解成所以,律法是與神的應許反對嗎﹖斷乎不是!若曾傳一個能叫人得生的律法,義就誠然本乎律法了。」3:22 ,「但聖經也就是律法,把眾人都圈在罪裡,使所應許的福因信耶穌基督,歸給那信的人。」律法把眾人都圈在罪裡面。上帝的律法是美好無比的,但因為我們是罪人,因為我們已經賣給了罪,律法就叫我們罪人一天到晚被看守,被盯著。

  真的,我們在GOOD TV也是一樣,我們在教會也是一樣,我們在任何一個福音機構也是一樣,沒有人來監督我們就會疏懶一點,沒有一些獎懲制度我們就會疏懶一點,即使我們重生得救也是一樣。不過,我們重生得救以後,理論上應該不是這樣的。

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

  加拉太書3:23 ,「但這因信得救的理還未來以先,我們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將來的真道顯明出來。」3:24 ,「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3:25 ,「但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來到,我們從此就不在師傅的手下了。」我再說一次,重生得救,被耶穌拯救的人不在律法之下,我們不被控告,不被定罪,我們也不憑著肉體去行律法來稱義。所以,一個基督徒因為聖靈、因為基督的工作,神的愛激勵我們,我們就很喜悅上班,很喜悅服事,很喜悅為義受逼迫,很喜悅多走一裡路嗎?

  各位,這就不好回答了。把我剛才講的話綜合在一起,就我們基督徒是一個重生得救、新造的人來講,我們的確完全不在律法之下。我們做一切的事,是聖靈在我們裡面使我們自由、喜悅而做。但是,只要我們還活在肉體裡,我們除了是一個新造的人、是一個在基督裡、在聖靈裡的人,同時在見主面之前,我們也還是有罪的。我們是罪人,就還需要律法來監督我們,這是沒有辦法的。

  在我們又是罪人、又是新造的人裡面,我想也可以再加上我們還是一個新造的新生的baby,這是加拉太書保羅剛講的,我們還是一個孩童。我們是新造的人,我們不需要律法、不在律法之下;但我們還有老我,我們就需要律法。我們是新造的人,但還是一個baby、一個孩子,不太懂事,我們也需要律法。但是這律法是要我們越來越懂事,使我們越來越不需要律法。就像哥林多前書13章,我們好像一個小孩長大成熟了。我們在成長的過程中,我希望我們每個弟兄姐妹,我們越來越不是有人在監督我們,我們才做這個事。我們是罪人,在我們見主的面之前,我們總需要這些,但我們希望我們的主裡面的生命會成長。

  「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我們在行律法行得不好的時候、被懲治管教的時候,讓我們越來越到基督那裡得到力量,也越來越因為操練成熟,使我們可以也越來越愛人。哥林多前書13章那個愛的篇章裡面講:「1我若能說萬人的方言,並天使的話語,卻沒有愛,我就成了鳴的鑼、響的鈸一般。2 我若有先知講道之能,也明白各樣的奧秘、各樣的知識,而且有全備的信,叫我能夠移山,卻沒有愛,我就算不得什麼。3 我若將所有的周濟窮人,又舍己身叫人焚燒,卻沒有愛,仍然與我無益。4 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5 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6 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7 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8 愛是永不止息先知講道之能,終必歸於無有﹔說方言之能,終必停止﹔知識也終必歸於無有,9 我們現在所知道的有限,先知所講的也有限,10 等那完全的來到,這有限的必歸於無有了。11 我作孩子的時候,話語像孩子,心思像孩子,意念像孩子。既成了人,就把孩子的事丟棄了。12 我們如今仿佛對著鏡子觀看,模糊不清(「模糊不清」原文作「如同猜謎」)﹔到那時,就要面對面了。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到那時就全知道,如同主知道我一樣。13 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愛﹔這三樣,其中最大的是愛。」

  哥林多前書13:11, 「我作孩子的時候,還沒有長大的時候,意念像孩子,心思像孩子,就是我是自私的,既成了人,就把孩子的事丟棄了。」就是我能夠是一個成熟的人,有主的愛,有主的智慧。我們求主幫助我們,是一個長大成熟,或者是繼續長大成熟的人。

  我們低頭禱告。天父,我們謝謝你的恩典!我們求主讓我們在逐漸長大成熟裡面,我們對詩篇119篇的話,覺得是真實的,能夠說阿們的。我們會說你的律法是甜蜜的。我們會說愛人是甜蜜的。我們會說愛那些智障的、殘障的、艱難要付出代價的、很累的時候,我們還是覺得他是美好的。雖然我們不能夠馬上就覺得那麼美好,主,讓我們越來越覺得這些美好,越來越覺得患難中因為順服主、因為相信主,我們歡歡喜喜的。那個歡喜快樂能夠越來越多。喜悅主的道路能夠越來越多。喜悅主的甜蜜能夠越來越多。主啊,但是我們也知道,在見主面之前,我們都仍然有罪惡,需要被管教,有的時候管教的道路真是辛苦,我們求主憐憫我們,扶持我們,也繼續的赦免我們,恩待我們。奉耶穌的名禱告。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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