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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140102 成熟的教會 (哥林多前書10章)        編號 /  1042
發佈者 /  康來昌       發佈時間 /  Fri May 1 03:22:32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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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熟的教會
(哥林多前書10章)

如孩子般自知無能,謙卑依靠神

  長大成熟,我們成為一個成熟的人,我們成為一個成熟的教會。

  成熟的教會,在看哥林多前書第10章之前,我要先看一下13:10-11,「等那完全的來到,這有限的必歸於無有了。我作孩子的時候,話語像孩子,心思像孩子,意念像孩子,既成了人,就把孩子的事丟棄了。」「完全的來到,這有限的就歸於無有了。」這裡的對比,好像在說:我以前是個小孩子;我到長大的時候,就要把小孩的事情丟棄了。聖經裡面很多時候對一個東西的說法,有正面的,有負面的。譬如說:「小孩」這個觀念,可能是正面的,也可能是負面的。

  正面的,是指著:我們都要像小孩那樣自知無力,自覺要謙卑,依靠上帝。你們要轉變,像小孩子一樣的謙卑,才能進神的國……這是耶穌講的話,「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得進天國。所以,凡自己謙卑像這小孩子的,他在天國裡就是最大的。」(太18:3、4)當然這只是一個描述的說法,因為小孩並不謙卑,但小孩的確沒有能力。我們越信靠上帝,就越看見自己的無力無能,而去依靠上帝,這是美好的。基督徒始終相信人有罪,始終相信我們有各樣缺點和軟弱,這是好的事情。這種軟弱,並不是叫我們自卑的;這種軟弱,讓我們能夠更謙卑、更全面的依靠上帝。

  我自己知道,不管我的講道、我的生活,越是覺得自己沒有能力而去依靠上帝,就越看到聖靈在我身上的工作。盼望我們每個人也都能這樣。

丟棄自私,以神為中心,將自我伏在主之下

  「小孩」,正面的意思就是能夠依靠,就是一種自知無能、謙卑;但是小孩負面的地方,就像這裡講的,要丟棄這種負面,「就把孩子的事丟棄了」,這「小孩子的事」指的是什麼?

  「小孩子的事」在聖經裡指兩個:一個是「無知」;另外一個是「缺少愛」。小孩子是非常可愛,越小的孩子越可愛,但是越小的孩子越沒有愛、越自私、越自我中心。我們當然不是怪小孩子。其實,無知和自私兩者常常是混在一起的,就是他還沒有學會這種功課,甚至恐怕他的能力裡面缺乏那種體恤別人,甚至包括忍耐。也就是說,小孩非常可愛,但是非常缺少愛。

  越小的孩子越可愛,但是越小的孩子越缺少愛。譬如說小baby,幾個禮拜、幾天大的都是這樣。半夜三更肚子餓了……,也不要說半夜三更了,早上五、六點鐘,他肚子餓了,他不會想到:「再過一個鐘頭,媽媽就起來了,我就忍一個鐘頭吧!」「爸爸媽媽養我好辛苦、上班很辛苦,就讓他們多睡一個鐘頭,我忍耐一個鐘頭。」各位,小孩子沒有這種忍耐的能力,越小越沒有。他一分鐘都不能忍,他甚至一秒鐘都不能忍。小孩子只要有一點的不舒服,他肚子餓了,他尿布濕了,他覺得有點冷、覺得有點熱,他就一定要哭到你把他的問題解決為止,而且你一解決,他就馬上滿足了。他餓了,他哭,他叫,他要把媽媽叫醒。他一吸到奶,馬上就好了;他尿布髒了,他哭,他叫,但是爸爸幫他把尿布換了,他馬上就不哭了。小baby是好可愛!越小越可愛,但越小的越沒有愛,非常的自私。

  可能不只是小孩子這樣;所有的動物小的時候都是這樣。動物小的時候都很可愛。我看過一部生態電影,有一種黃金獵鷹(golden eagle,金雕),一般只生兩個蛋。這兩個蛋有一個早孵出,另一個晚一點孵出。晚一點孵出的就小一點。因為小鷹長得非常快,鷹爸爸和鷹媽媽就很辛苦的,隨時不斷地、不能停止地要去抓魚、抓小兔子,然後撕成一塊一塊的,餵這兩隻小鷹。那兩隻小鷹就挺直頸子,仰起腦袋、張著尖嘴,朝空中嘖嘖作響,爭著食物。兩隻都要吃。鷹爸爸和鷹媽媽要不斷地去捕魚、捕小動物餵小鷹。小鷹大概是一直在叫、在吃。頭生的、大隻的,只要一有空的時候,就不忘啄一下旁邊的弟弟。生態學家在拍紀錄片的時候就說:「這兩隻小鷹通常都只有一隻能活下去,另外一隻只是備胎而已(或許能活下去)。」怎麼死的?不是餓死,就是被啄死。因為拍攝紀錄片的大都是科學家,不是基督徒,所以不會說「神」。他說:「大自然賦予鷹產卵的能力,每年只有一隻,或者說有兩隻,但其中一隻大概一個禮拜內就被啄死或餓死了。哥哥啄弟弟的時候,鷹爸爸和鷹媽媽視若無睹,因為他們也是這樣長大的。」非常的自私,但是非常的可愛,小baby都是這樣。小baby不會忍耐,不會恆久忍耐、又有恩慈。他不能忍耐,且毫無恩慈。但他要人對他有一切的恩慈。

  各位,我們都是從baby長大成人的,我們也需要人的照顧。我們也需要教會弟兄姐妹的照顧。我們也需要吃,也需要被呵護、被保護。但是當我們逐漸長大的時候,我們就要逐漸把孩子的事丟棄。

丟棄無知,越來越認識神,不以自我為中心

  「把孩子的事丟棄」,我們要越來越把無知的事丟棄。也就是對上帝的恩典、上帝的律法要有越來越豐富的認識。這個認識是知識,但是那個認識也一定會帶出行為,那個行為就是有愛的行為、有公義的行為、有正義的行為。這一切有公義、正義、愛的行為都有一個特點:不是以自我為中心;他會開始替父母著想,替別人著想,替別的肢體著想。

  「不替別人著想」,這也是政治學裡常常講的。包括政治學家湯瑪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和哲學家大衛·休謨(David Hume),還有中國的楊朱也這樣講:人是很自私的。人性的行為都是出於自私(self-centered),若為善則偽 ──你行善都是後面學出來、做出來的,甚至是作偽的。這點也是我們跟共產主義、跟儒家的很大不一樣。我們非常的堅持「人有罪惡」、「人性是惡」。毛主席相信「人是善良的」,跟儒說一樣,都覺得人是很善良的,人性是可以改造得越來越善良。我們會說:人性被上帝造的是善良的,但墮落以後,不以上帝為中心的人性,就會有很多的罪惡。

  這「罪惡」不必是殺人放火(事實上很多人沒有殺人放火)。「罪惡」就是不以上帝為中心;是以我自己、我的黨、我的國,或我的什麼為中心。我們需要把這種自我、家族、種族、民族為中心的這種想法,不能說把它丟掉,我們愛自己的家、愛自己的國家也是很重要,但是我們以上帝為我們的主,使我們在作判斷、安排的時候,不是只以血緣、以近親這些來考慮的。

  這種糾紛不必談到政治上,夫妻之間就會因為我們賺的錢多少要給我家,多少給你家;我們要做的事,多少為你家做,多少為我家做;我們過年要先回到誰家去。我是一直到今天都不太能接受,「為什麼過年一定要在丈夫的家裡過?」我跟我老婆講:「如果要回妳家過是可以的。」但是當人有私心的時候,我們不會去體恤別人。

  各位,你自己想想看,我們有多少爭執的事情,包括夫妻之間爭吵的事情。有多少事情是真的那麼重要的?其實叫我們吵架、叫我們生氣、叫我們憤怒,恐怕最重要只有一件事情(當然包括我在內),就是:你沒有照我的意思做。「今天是美好的假期,我們出去吃飯吧!我們去吃那家川菜館吧!」「那家川菜館不是很好吃,我們去吃那家湘菜館吧!」湘菜、川菜口味已經都那麼近了,但是你就會為了這個事情就開始吵吵吵……,「你都不愛我,你從來沒有尊重過我!你什麼時候問過我。」一直吵,吵到白刀子進、紅刀子出。

  各位,你再想想,你跟人爭吵,包括你跟周圍人爭吵,是他殺人放火了?做了多少事情?沒有。那到底壞到哪裡?就是他做得不合你的心意。當然有時更討厭的是:他做得合你的心意也不行,因為你的心意變了。各位,這個世界最不能被冒犯的就是「我們自己」。一點都不能被冒犯。我有時會說:「你冒犯我沒關係」,那個是沒有冒犯到我怕的地方,如果冒犯到我不喜歡的地方,像「康來昌個子很矮」,這我不會被冒犯,因為我知道我很矮;「康來昌很醜」,這我也不會被冒犯,因為我知道我很醜;如果有人說:「康來昌論文寫得很爛」,我也許就被冒犯了;如果有人說:「康來昌道講得很爛,很多不恰當的例子」,我就會很火大。就是,你捧我也好、罵我也好,只要罵到了點,那我就很火大;只要到捧到了點,我就很高興。我就跟歷史上所有的昏君一樣:「愛卿啊!真是好。」我們的問題就是:太自我中心了。

  我們這幾天也都講,「自我」不是壞事。基督徒並不是像做社會的螺絲釘,我們的「自我」就消失在「大我」的群體之中,「絕不為己,專門為人」。基督徒不是這樣講的!基督徒「自我」非常重要,但這自我的重要,是因為這是上帝造的、是上帝管的、是上帝恩待的、是上帝拯救的。所以,我不是一個愚蠢的人,我也不是一個不負責任的人。我之所以看重我的「自我」,是因為我的「自我」是屬於上帝的、是被上帝來管理的;並不是我的「自我」是國家、父母、公司、組織、黨派……等等的。「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可毀傷也」──聖經裡沒有這樣講。聖經在講孝敬父母的時候,沒有講身體髮膚是從父母來的;這些是從神來的。父母養育我們,我們要感謝;但聖經沒有說我們是屬父母的、屬國家的、屬民族的。因為我們是屬上帝的!

  聖經裡有非常好的集體主義,也有非常好的個人主義。一個人的成熟長大、懂事,是越來越認識上帝豐富的恩典。在認識上帝豐富的恩典裡面,他不是以自我為中心,而以「主」為中心。他的「自我」是重要的,但這重要的「自我」是伏在主的權柄之下,就對人、對社會、對教會都有貢獻。

尊重神在人間所設立的權柄

  哥林多前書10:1-2,「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曉得,我們的祖宗從前都在雲下,都從海中經過,都在雲裡、海裡受洗歸了摩西。」這是我們在講教會。雖然我們今天的得救,跟以色列人出埃及,不是一樣的。他們得救是一群人、一次、一起出來的;我們是陸陸續續的。但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講,他們的得救跟我們也是一樣,因為他們得救的人有男女老少,不同的年齡、心思意念、想法,神救了這群人出來,我們也被救出來。

  我剛剛才說,我們不是雲天霧地,糊里糊塗的;我們是很腳踏實地的。但怎麼叫做「在雲裡、海裡受洗了」?聖經裡面講「在雲裡受洗」,各位看聖經的時候,不要搞錯了。使徒行傳第1章講,有一朵雲把耶穌接到天上去了,然後通常我們就會想到「雲」是耶穌的交通工具,就跟孫悟空差不多,孫悟空在雲上騰雲駕霧,對不對?不是的!在聖經裡面講到「雲」的時候,從舊約看起,尤其從出埃及記來看,「雲」通常是象徵「上帝的同在」。雲柱、火柱一出現,就表明上帝出現了。「我們在雲裡受洗」,就是我們在基督裡受洗,在主的恩典之下受洗,或者說在主的恩典下得救,在主的恩典下成為主的子民。

  「從海中經過」、「在海裡受洗」,這也奇怪了。記得以色列人過紅海的那一段嗎?在紅海的那一段,最不像的就是受洗。為什麼?受洗都是把自己弄得濕濕的;他們走過了海,完全沒有濕。海就立在旁邊,水沒有下來,這是一個很奇妙的神蹟!當然,有很多人不相信。有些人說:他們沒有經過紅海,他們是經過蘆葦海,蘆葦海的水是非常淺的,以色列人可以走過去。但是聖經講,他們「下海中走乾地,水在他們的左右作了牆垣」,而且耶和華使海水回流,淹沒了埃及的軍隊。蘆葦海這麼少的一點水把軍隊都淹死,也是一件奇妙的事!

  不管怎麼樣,他們經過海,卻好像沒有經過海、沒有受洗。這裡你也可以看到聖經裡的字句,每個字都是聖靈精心挑選過來的,有它的意義。各位千萬不要隨便的批判聖經!學者很喜歡批判聖經。我們看聖經會有很多疑問。我看聖經也會有很多問題。我從以前看到今天,很多問題都解決了,但也有很多新的問題。很多以前看是問題的,後來不是問題了;很多以前看不是問題的,後來又產生問題。聖經裡面會有很多我們看不懂,很困惑的。不要怕,也不要說謊,不要故意的強解、亂解。你可以承認:我不知道怎麼解,這裡跟那裡看起來好像矛盾,這裡跟那裡好像不符合科學。

  我們基督徒要非常的誠實。不管是我們自己的問題,或我們讀經看到了問題,讓我們都不要掩蓋。因為我們的主是真理的主。真理的主不怕人家揭他的羞、揭他的恥。而且耶穌跟我們講過「掩蓋的事沒有不顯露出來的」,不必為主掩蓋什麼事。我們不是故意要去散播謠言,或是傳人家閒話的。但是教會裡面包括弟兄姐妹,如果你們有問題,包括讀經的問題,包括質疑上帝的問題,都不要害怕!我們是真實的,「知無不言,言無不盡」;我們是真實的,「言者無罪,聞者足戒」。我們也不是來害怕的。我知道讀經會產生很多的問題,但聖經是上帝的話,我們就盡力來了解。

  怎麼「從海中經過」、「在海裡受洗」?的確他們沒有受洗,的確他們沒有被水碰到。而我們在受洗是碰到了水、接觸到了水。但是不管是受洗或是從海中經過,這裡有一個最簡單的共同地方──「從海中經過」就是脫離了一切危險,不但脫離了一切危險,而且那不信的人就在那海裡面滅亡了。我們從洗禮中經過,也是見證神拯救我們脫離了一切的禍患,神讓我們有一個新生命的見證。

  這裡說「歸了摩西」。我們當然是「歸於基督」,但是我們也求主幫助我們相對地尊重神在人間所設立的權柄。我剛剛講我們要對牧師或領導團體尊重,其實不只是這樣。我覺得台灣的百姓這幾年有很錯誤的發展:因為所謂的民主和民主投票,現在沒有任何一個人敢做任何事讓老百姓不高興。可是我又深深地覺得,什麼「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人民的眼睛常常是烏黑的」,我們常常被騙對不對?我們很愚蠢的,每個人都會愚蠢;領導者、人民都一樣。什麼叫做「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只有「上帝」的眼睛是雪亮的。不管是領導者、統治者,人都常常會有錯誤,但是在人間,神還是設立了很多的領導。

  我現在要講的,跟現在很多流行的說法(不管在哪個國家)都很不一樣。對於權威,我們基督教有一個很好的看見。聖經上講,「有位的,主治的,執政的,掌權的,一概都是藉著他造的,又是為他造的。」其實歌羅西書、以弗所書都有這樣,其實在約翰福音、但以理書、舊約、新約都有講到:「所有的權柄」……不管是魔鬼的、無神論的、異教徒的、巴比倫的、地獄的,或是撒但使者的;無論是天災人禍、power、authority、energy……這些自然界的力量、政治界的力量或人文界的力量;不管是經濟、金錢,或林彪,或四人幫所要抓到的,就是有權就有一切。不管是政治、軍事、經濟、知識上的權力,或者各位姐妹也有的權力──美麗。美女笑一笑,傾國傾城,城牆就垮了。這都是上帝所造的權力(或者power),很複雜的、很豐富的。

  而上帝所造的都很好,所以美麗、金錢、智力、知識(知識就是power),政府、政治的權力、颱風、地震、太陽能、核能,所有自然界的、人文界、文化界的力量……通通都是神造的、神管的。一切「有位的,主治的,執政的,掌權的;一概都是藉著他造的,又是為他造的」,這是歌羅西書1:16講的話,都是上帝造的。所以我們基督徒對上帝所造的一切是持正面的看法。基督徒對美麗、健康、power,這些權威,持正面的看法。我們覺得這些非常好,因為是上帝造的。但是我們也非常清楚這些上帝所造的,在罪惡進入世界後,也都或多或少地有些墮落的成分。所以我們對於權柄,我們一方面肯定,包括知識、美麗、健康等等,自然界、人文界的這些權力、能力,我們有肯定。但另一方面,我們也知道這些東西有墮落的成分。所以西方講「權力會叫人腐化」,越大的權力叫人腐化得越厲害。這是一個健康的看法。

  我們不是無政府主義(anarchist),我們不是反對一切的權力。我們不會這樣說,因為權柄是出自上帝。上帝有絕對最大的權力,而人間所有的制度也在上帝的掌管之下。我們完全同意,完全知道一件事情,包括我們在講人間或政治的權力有極多腐化的成分,但是起碼在基督教一千多年的歷史裡(這近三百年不算)有這樣一個觀點,就是「造反無理」。舊約裡面,包括以色列人得罪上帝,神最後是叫以色列人投降尼布甲尼撒(耶利米書38:17-23),就是我們對上帝所派來的強權並不抗拒。這跟我們中國人的宗教觀念大相逕庭。

  我們基督教也不會對任何的權力或權柄,包括君、父、夫的權柄,有那種中國文化中的「三從四德」或「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我們會說:你要效忠,你要孝順,你要對你的丈夫順服;可是另一方面又會說,這一切不是絕對的。為什麼?因為他們有邪惡的成分。

  世界上對權力,一般來講,都是要求絕對的順服,這不管是在希特勒、史達林這些都可以看到,或我們中國的三從四德。絕對的順服,這是不應該的!基督教不會這樣講的,因為基督教說:這些權力都有罪惡的成分。但我們又不鼓勵(甚至反對)造反的事,包括在邪惡的權力,包括政權、夫權、父權之下,我們不會絕對的順服,但我們也不會造反。在那個時候怎麼辦呢?就求神給你智慧和力量。

  我們不會美化這些權力。像我們中國歷史上,像我們今天華人教會、華人世界裡都還是一樣,講到自己父母都是多麼多麼的好。你自己看看聖經裡的任何一對父母,包括亞伯拉罕,沒有一對父母是沒有很多罪的。這都是很真實的讓人知道人是有罪的。有權力的人,包括父親、母親、丈夫、君王,每個都是罪惡的。當他有權力的時候,往往罪惡顯出來地就更多。我們在權柄之下的人,我們對權柄有相對地順服;我們對權柄決不會絕對的順服。有人說這是基督教產生民主的原因,我覺得有合理的地方。

  但是這幾百年,我覺得也是有過的地方,就是我在聖經裡、教會歷史裡看不到「造反有理」這四個字。我知道這起碼是在西方民主國家常講的話,(我猜在中國不太常講這些話),包括在我們小時候看美國獨立宣言(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的這些文獻,熱淚盈眶,很被感動。這宣言造成了這三個世紀以來,多少偉大民主國家的興起!當美國的開國之父寫這些文獻的時候,我自己(當然不是我一個人,但絕對也不是多數)和有一些學者會說:這是違反傳統基督教,而他完全是用基督教的方式來講。

  各位還記得這些話嗎?「我們認為以下的這些事情是不喻而明的真理,就是人被他的創造主(Creator)賦予不可渡讓的權利(Unalienable Rights),其中包括:生存權(the Right to Life)、自由權(the Right to Liberty)和追求幸福快樂的權力(the Right to the Pursuit of Happiness)」,然後他還說了第四個權力。當前面這三個權力(生存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快樂的權力,一般來講就是財產權),任何形式的政府不能保障、甚至具破壞傷害的時候,人民便有這第四個權力,革命、把這政府廢除,建立一個新的政府。

   這些是很多美國人、中國的民運人士都會背的,甚至你會聽到很多人說這都是基督教講的。我覺得不是。各位,「權力」就是我可以要求「有」的一種強烈的要求(strong claim),「我說這是我的」。我在聖經裡面沒有看到這種權力!我看到只有上帝有這個權力!我在聖經裡面只有看到我們沒有什麼權力,「你有什麼不是領受的呢?」(林前4:7)當人說「我當得的你要給我」的時候,你記得這是誰說的嗎?這是浪子對他爸爸說的,「請你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然後,「他父親就把產業分給他們」。都是白白從神領受的。

  我記得我小的時候學這些美國革命先烈講的話,恐怕是講得太激情了沒有腦袋,「不自由毋寧死」( “give me liberty, or give me death” ),如果不給我自由,我就要革命。「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二者皆可拋。」我們要自由。現在台灣這麼多年越來越多「還我什麼權」,一旦覺得什麼權被侵犯了,立刻就拉白布條抗議、上街,「總統下台」、丟鞋子……。我沒有看到聖經裡有這樣的講法。聖經絕不會很幼稚的說:權力是多麼的偉大;有權威的人是多麼的正直善良;我的父親、我的祖國多麼的優秀;每一個人在講到自己父親的時候都說他多麼的偉大、多麼的好,包括漢奸的兒女也是這樣講的。你再看看聖經描述父權的時候,有哪個父權不是有缺點?夫、君都是一樣,包括最偉大的大衛,連他邪惡的地方聖經都記載出來了。我必須說聖經是真的,因為聖經把神的兒女的醜惡都寫出來。但是不是扒糞,不是寫這些而已;還寫出這些罪人如何蒙了上帝的恩典。我們對權力是有相對的順服──是順服,但是相對的順服,也就是承認他不是都對。

  聖經講不能革命,革命無理。我看到聖經及教會傳統(十八世紀以前)也是這樣講的,「當統治者暴虐的時候」,這不需要一個有知識的人講,人人都知道多數的統治者是暴虐的),聖經對這些更是明白的,尤其我們看聖經裡以色列諸王多數是暴虐的、無能的、下流的,因為他有權力,他做得更不好。所以,我們對所有執政掌權的或所有有權的,包括父權、君權,我們有相對的順從和尊敬,沒有絕對的!包括保羅和耶穌對彼拉多、羅馬的政權都只有相對的尊重。你休想在教會裡面看到基督徒對黨、對國、對領導人那種拍馬屁、阿諛的態度。不會的!因為我們知道他們是罪人。但是你也不會看到或應該不會看到教會、基督徒、神的兒女對領導者、對有權威的人的那種侮蔑的態度。對台灣現在大家覺得台灣真是進步,都可以對馬總統摔鞋子,我不覺得這是基督徒應該學習的態度。我們對執政掌權者,不管是對馬英九、習近平,我們有一份上帝要我們有的尊重。我們不是因為他們「配」,也不是因為我們拍馬屁,對我們有好處喔!我們對他們的尊敬,跟我們對任何人事的好的態度,都只有一個原因──因為上帝如此要我們做,是上帝。不是他好,不是我能,不是他配,不是我想;是上帝。聖經裡把執政掌權人的罪惡寫得非常地多,但聖經裡有這樣提:對執政掌權人還是要有相對的順服。

  你說,「那我們慘了,又不能革命,那怎麼辦?」不能革命,但可以禱告求主挪去,還可以「逃」!聖經裡講你可以逃,「有人在這城逼迫你,你就逃到那城。」實在這個世界上很難生活,有的時候只好逃,不過這個我們不多講。我們講以色列人出埃及歸了摩西,就是神不是直接在統治任何人,不管是世界或是教會,神總是藉著不完全,甚至很多時候是很邪惡的器皿在統治他們。

始終要先信,才能越來越明白真理

  哥林多前書10:3,「並且都吃了一樣的靈食」,這個「靈食」不是「零食」(snack),是「屬靈的食物」;「也都喝了一樣的靈水」,不是豬八戒喝了就變成什麼的那種「靈水」。這「靈食」、「靈水」和「隨著他們的靈磐石」,三個「靈」的意思,都是講到「比較直接從上帝而來」的東西。我說「直接」,我也只能這樣形容了,因為「嗎哪」是「直接」從上帝那裡來的。至於「嗎哪」是不是沙漠裡的一些東西,像一些學者講的,不是沒有可能,但是聖經描述這些是比較直接來自上帝。或者這樣說吧,這是我們在人間很少看到的「神蹟」──神從天上掉嗎哪。神讓他們在曠野有那麼多水喝。神讓曠野出來的水是來自一個磐石。這個磐石有神特別的工作。如果你Google「靈磐石(spiritual rock)」的圖片,會有一塊很大的石頭,摩西把它敲了,石頭就好像芝麻開門一樣流出大量的水,牲畜和人都會喝。我不知道在曠野40年是不是這樣?沒水喝,到飲水器那裡按一下水就出來,或底下販賣機買就好了。那時候到底靈磐石怎樣出水?怎樣隨著他們?我們不大知道。我們知道這是神在沙漠裡40年的一種供應,而且是很少在其他地方做過的供應。我們不必太希奇這是怎麼做的。我們相信神都能做就是了。

  重點是下面講的話:「那磐石就是基督」。我也不知道這裡能不能照字面講,就是以色列人在曠野的時候,有一塊巨大的石頭天天跟著他們,那個巨大石頭就是耶穌基督。我不太覺得應該這樣解釋!該怎麼解釋,我也不知道。各位弟兄姐妹,聖經裡有很多問題。我從小聽這故事、看這個圖片時,我不覺有問題。就是有一塊大石頭自己會滾,隨著他們,像卡通片〈摩登原始人〉(Flintstones)石器時代的人一樣,然後摩西砰的敲一下,就流出很多水來了。那時候我覺得不是問題。但我長大了再看到這經文時,反而是問題了!以前在讀出埃及記、民數記的時候,沒有講那個石頭是基督;等到後來聖經熟悉一點,講那個石頭就是基督的時候,反而成為問題了!

  怎麼解決這問題?我不知道。各位,聖經裡會有很多問題,但是你不是把問題都解決了才信。你始終是要先信,才能逐漸解決這些問題。「喔!你們基督教好詭詐喔!總是叫我們先信。答不出來的時候就叫我們先信。信心真是你們的一塊遮羞布啊!」我承認在很多地方都是,任何一個理想主義都常常會說:你要有信心、對黨要有信心、對毛主席要有信心、對聖經要有信心、對耶穌要有信心……,所以很多人說:「什麼叫信心?明明是假的,你把它當真的,就叫做信心。有沒有童女懷孕啊?你想,明明是假的,但是不承認這一點就不能成為會友,就不能受洗;不能受洗,我女朋友就不嫁給我……好吧!好吧!我信。這是無可奈何的事情。」

  各位,我們不是這樣的!我們是有聖靈在我們裡面,知道神的話是真實的。雖然我們有困惑,不要隱藏你的困惑,不必隱藏,不必欺騙你自己,但是你要求上帝讓你實在不斷地有信心,而且這信心是真實的,不是虛偽的,不是一塊遮羞布,不怕碰到真理;反而因為這樣的信心,你能更加看到真理。我再一次說:我不知道隨著他們的靈磐石就是基督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切確的(exactly)細節是什麼意思?但我知道以色列人在曠野是真實的,以色列人在曠野被上帝養是真實的。被上帝養就是被上帝的話養。上帝的話就是基督。所以上帝的話養他們,上帝的話跟他們在一起,上帝的話讓他們飽足,上帝的話讓他們在曠野開道路、沙漠開江河。我只能這樣了解。我不太了解基督怎樣跟一個石頭連在一起,就是在曠野的時候連在一起,然後流出水來。

神喜悅信靠他的人

  哥林多前書10:5,「但他們中間多半是神不喜歡的人,所以在曠野倒斃。」沒有哪一個時代的人比出埃及的那群以色列人經歷、看到更多的神蹟。他們在埃及看過十個神蹟,紅海在他們眼前分開,埃及人在他們眼前被淹死,天天有雲柱、火柱(就是上帝)跟他們同在,天天有基督(就是靈磐石)解他們的渴,天天有嗎哪降下來給他們吃,四十年之久,在曠野還有許多其他的神蹟,包括四十年走路,鞋子沒有壞、衣服沒有破、腳沒有腫……。(各位姐妹,衣服不壞、皮包不壞,這是壞消息!因為不能買新的!但在那個時候是個好消息。)可是,神蹟沒有叫你信耶穌,那有什麼用呢?他們多半是神不喜悅的。希伯來書11:6,「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我們需要信靠上帝。神喜悅你,不是因為你成績好、領了多少人歸主,是你信靠他。

  「他們在曠野『倒斃』」,這裡講「倒斃」是個很生動的、從民數記來的字眼。在曠野「倒斃」形容的是……以色列人二十歲以上的成年男子有六十萬,總共可能有兩百萬,這些人多半都死了!六十萬人裡面只有兩個人活下去-迦勒和約書亞。其他的,經過那麼多神蹟奇事,經過那麼多上帝的恩典,多半因為沒有信心而死。你將來到天堂說:「讓我進去!因為我在國際教會受洗,因為我聽過康牧師的冬令會……」各位,這些可能讓上帝更憤怒,「聽康來昌講的,下地獄吧!」你有沒有真的信靠上帝?他們多半因為沒有信心,在曠野倒斃。

面對試探要警醒

  哥林多前書10:6-13,「這些事都是我們的鑑戒,叫我們不要貪戀惡事,像他們那樣貪戀的;也不要拜偶像,像他們有人拜的。如經上所記:百姓坐下吃喝,起來玩耍。我們也不要行姦淫,像他們有人行的,一天就倒斃了二萬三千人;也不要試探主(有古卷:基督),像他們有人試探的,就被蛇所滅。你們也不要發怨言,像他們有發怨言的,就被滅命的所滅。他們遭遇這些事,都要作為鑑戒;並且寫在經上,正是警戒我們這末世的人。所以,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你們所遇見的試探,無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

  這一段我為什麼要特別唸一下?以色列人出埃及,走過曠野到迦南地,你可以說:這條路就是我們人生的路;你可以說:我們基督徒信靠耶穌的,出了埃及,離開了為奴之家,我們不再做奴隸,不再在律法、罪惡、地獄、魔鬼的奴役之下,我們是自由的人,而且我們是有盼望的人,我們不在那種每天的腳鐐、手銬、權威之下活不下去、又苟延殘喘的生活。

  我們是上帝的兒女,我們不做人的奴隸,我們是有目標的,我們是有前途的。我們不像日本、台灣,我們不像很多國家在經濟衰退的時候,好像前面沒有目標一樣。台灣目前就是這樣特別強烈──沒有目標。當然他們有目標,也是錯誤的目標。每個國家的目標好像就是經濟發展。GDP沒有成長就是目標沒有達到,就絕望、灰心、自殺、燒炭。那都是虛假的目標。我們有目標、有盼望,我們是往流奶與蜜之地去,我們一定能到那個地方──神天天與我們同在。

  多麼悲慘啊!以色列人在埃及的十災裡毫髮未損;以色列人在過紅海毫髮未損;埃及所有可怕的軍隊、法老的鞭子,在神的保守之下,以色列人毫髮未損。可是,以色列人幾乎是全體都死在曠野,只有六十萬分之二得到拯救。

  如果一個人受洗了、歸入了主,服事了主四十年,最後在曠野倒斃沒有進到迦南地,何等的可惜!我們實在必須說:不要怪這些以色列人,因為那四十年的路實在不好走。十字架的路不好走,曠野的路不好走,從得救一直到將來進入榮耀的那條路不好走。你不要怪以色列人發怨言。我們哪一個不發怨言?發怨言也不一定都是壞的,只是我們需要有信心。不要始終是沒有信心地在那裡發怨言。「教會怎麼怎麼糟糕,婚姻怎麼怎麼糟糕,老公怎麼怎麼爛,老婆怎麼怎麼爛,牧師怎麼怎麼爛,政府怎麼怎麼爛」,就差一個沒有說出來,實際上這句話就含在我們心裡,「上帝怎麼怎麼爛」。「迦南美地怎麼怎麼爛」……到後來就決定他們要倒斃在曠野。

  他們出埃及後兩年,摩西派探子進到迦南地,回來他們報信息說:我們是進不去的,迦南太強大了,我們沒有辦法得勝的,這個世界太強大了。他們就發怨言:我們不要進去,我們不要跟那些迦南人作戰,我們會死掉,我們會被滅亡。摩西、亞倫,你們為什麼帶我們出來?(民數記13-14章)

  各位,我們都有這種「都是你害的,當年一天到晚逼我去教會,你看……到現在這麼慘。以前不信,日子不是過得很好嗎?有要這樣,又要那樣,又要服事,累死了!」很多信耶穌的人,越信越抱怨。我再說一次,沒有哪一群人像出埃及的那群以色列人經歷了那麼多神蹟和恩典,也沒有哪一群人像那個時代的人死得那麼悲慘,我求主幫助我們!

  我聽說在紀念毛主席一百二十歲誕辰時,很多人講「我們絕不做『李自成』」-「其興也勃焉,其亡也忽焉」,警戒「生於憂患,死於安樂」之理。各位,我們絕不要做跟摩西一起出埃及的那批人,因為聖經叫我們不要做。這些都是警戒我們。我們不能驕傲,自以為站得穩的要小心。我們不要怨恨上帝,我們承受不了這個試探。

  我們人生有個很重要的成分,包括我們今天講的「成熟」──成熟的教會、成熟有愛的人。有愛的人在艱難的環境下,因為他懂事,他認識上帝,他知道上帝不會無緣無故把這些事加在我們身上。

  我們所受的試探、折磨、煎熬無非是人所能受的。這當然也很吐血,我們當中有任何弟兄姐妹很艱難來找我,如果我說:「這個受得了,沒什麼!」你們不會很火大嗎?保羅說:「沒關係,受得了。神一定會在你受試探、受折磨的時候開一條路,讓你忍受得住。」你會尖叫說:「怎麼一直沒有那一條路?」如果我跟你講,你仔細一點看聖經,主並不是說在受試探的時候把你的試探拿走。主禱文的確說「不叫我們遇見試探」,但是我們也要被提醒:我們希望不要遇到試探,我們希望不要受到折磨,我們希望主挪去在生活中(不管婚姻、家庭、工作)的痛苦,但是如果神沒有挪去的時候,他給我們開的出路,不是「在受試探時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躲掉』試探」,他沒有說「躲掉」,他說「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聖經是這樣講的,不是叫你逃出去,而是叫你忍受得住。

基督徒的自由

  10:14-22我們就不講了。我們看10:23-24,「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無論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處,乃要求別人的益處。」 第23節講到基督徒的自由──凡事都可行。當然不是說我們故意去犯罪,而是我們在做任何事的時候不是被律法約束,我們是基督的愛激勵我們來做的,所以我們有自由。如果我們做錯的時候,我們認罪悔改,主也都赦免;但我們不因為有這樣的自由就什麼都做,我們只做「有益處」的事,我們只做「造就人」的事。

  10:24最容易引起誤會。共產黨員看到就說:「我們的雷鋒就是這樣嘛!凡事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別人的益處。」如果你只看這節經文,我們基督徒就變成一個純粹的、不合乎基督教的而且是虛偽的利他主義──決不利己,專門利人。「不為自己求」是沒有人性的 ,到最後製造出來的就是虛偽,因為我們人需要照顧到自己。你跟另一個男孩子都在追一個女孩子,看到「不求自己的益處」就說「好,讓給你。」你是不愛那個女孩子嘛!那個女孩子會很生氣的。你應該要跟他拼得死去活來,「我一定要她」。

  什麼叫做「不要求自己的益處,乃要求別人的益處」?「不要求自己的益處」,不是自己的生活都不管,而是認識到:主把一切的益處白白地加給我。我們不是不去求,而是知道主給我們的恩典是最好的。當我們得到這麼好的益處的時候,我們希望別人也得到這個益處。這裡雖然是指生活中每件事情,但最重要的:我求眾人的益處是「只求眾人的益處,叫他們得救」(10:33)。我為他們能得救,為他們能信耶穌,我禱告、付出,當然這是一個傳道人的特質,但是每個基督徒也都是一樣,我們不是全時間的傳道人,但是我們也希望也求主幫助,讓我們在凡事上同得福音的好處。

  我們當中有人要做傳道人嗎?有人為了自己是不是要做傳道人而困惑嗎?這實在很難有一個很好的客觀標準讓你知道你是不是真的蒙召要做一個傳道人。不過,我在這裡有一個建議:

  我們每個重生得救的基督徒都應該知道上帝是很美好,如果你還不知道上帝美好,那你就還不是個基督徒。每個基督徒都應該知道人能夠認識上帝、相信上帝,那是很美好的,那是他一生最好的事;如果你不是這樣,你不是基督徒。每一個基督徒都應該知道上帝是美好的。人有上帝就有一切的幸福;人沒有上帝就一切的幸福都沒有了。-每個基督徒都應該有這樣的認識。也就是說:每個基督徒應該把上帝當作最美好、唯一美好的東西。

蒙召的傳道人

  但是,怎麼樣的人是一個傳道人呢?傳道人就是他不但知道信靠耶穌是唯一美好的事,而且他有一種很強烈的負擔,就是「你別的都先別管了吧!你信耶穌是最重要的事。」95%的基督徒,神沒有給他們這種負擔。95%的基督徒就是我們所謂的一般的平信徒。100個基督徒中,大概只有5個是傳道人,甚至比例還低一點。這不是壞事喔!神讓大概5%的基督徒,20或25個基督徒裡面有1個是傳道人,其他的不是全時間傳道人。

  但神仍然讓我們在這世界上工作,仍然讓我們藉著做家庭主婦、工程師、總統、主席、銀行家、廚師、出租車司機或做任何的工作。這些工作都在服事主。這些工作都是主給我們的工作。這些工作都是讓我們在世上榮耀上帝。但這些工作不是直接把福音傳給人的工作。神要95%的基督徒在這世界上做其他的工作來養家、榮耀上帝。也就是說,不管是你的興趣或是環境的安排,讓你知道主是每個人的盼望和目標,但是你的工作主要的時間是開出租車、做總統、做銀行家、做老師或做家庭主婦,主沒有給你一個負擔讓你覺得你要全時間,想盡一切辦法讓人家成為基督徒。

  如果,你全時間想盡一切辦法讓基督徒被上帝餵養,能夠更成熟長大。如果你對傳福音有種負擔,那種負擔是「別的事也很重要,不過,我現在覺得這件事最重要。」如果你有這樣的領受,也有這樣的生活習慣,就是你在開出租車的時候,開著開著跟人家講話車就停下來說:「我跟你講你一定要信耶穌,如果你下車了都還沒有信耶穌,你要往地獄去,這很可憐的,我受不了。」如果你有這種想法,你就不要開出租車了,你就去神學院唸書吧!如果你做總統,你發表新春文告「全國軍民同胞們,你們要是再不信耶穌,我在天堂看不到你們,我這總統做不下去…」那麼,你就不要做了。如果你覺得你任何一個時候都對人認識耶穌、相信耶穌,不管他是不是基督徒,有很強烈的負擔的話,那比較像一個蒙召做傳道人的人。

  如果你很喜歡繼續做工程師,偶而有機會也跟人家傳福音,也是一個很好的基督徒,在工作崗位也很誠實、努力、樂於助人(那都很好),很歡喜快樂的做工程師;或者反正也找不到別的工作,能找到的工作就是這個,如果有別的更好的養家的工作也願意做,也很喜歡這樣子工作。那你就盡可能的不要去神學院,不要去做傳道人。

  做傳道人必須有很強烈的用上帝的話,而且隨時用上帝的話來提醒人認識上帝。保羅是這樣,保羅不求自己的益處,不是不要求自己的益處,而是他知道主為他預備了一切,他求眾人的益處,叫他們得救,就是叫他們信耶穌。

  我們其他不是做傳道人的,我們可以求眾人的益處,叫他們得幫助,包括我可能是醫生,我叫他們身體好;包括我可能是護士,叫他們被照顧的好一點;包括我可能是園丁,看顧人的花園……這都可以,這都很好。

飲食上的自由

  下面講的一件事情,就是10:25,「凡市上所賣的,你們只管吃,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什麼話,因為地和其中所充滿的都屬乎主。」各位,你知道基督徒有多自由、有多幸福嗎?我們基督徒沒有什麼忌諱,「凡市上所賣的,你們只管吃,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什麼話」。當然你們看這段經文也不要擴大得太多。「市上所賣的,你們只管吃,不要為膽固醇的緣故問什麼話」,這就不恰當了,我們應當為這個問話,為你的膽固醇、血脂、心肌梗塞問一些話。

  「因為地和其中所充滿的都屬乎主」,要表達一件事:不是說我們什麼都可以做,什麼都可以吃;而是我們對任何東西的看法基本上都是正面的。基督徒有時給人的印象就是:我們是一群不快樂的人。有些無神論者就是說基督徒是一群不快樂的人,一天到晚憂國憂民。沒有!那一天到晚憂國憂民、不快樂的人,一天到晚擔心走資派復辟的人,那是毛主席,那是儒家。我們是很快樂,我們享受,我們知道這個世界在主的手裡。

  世界再多的黑暗、背道,教會再墮落,我們都相信一件事:世界和其中所充滿的都屬乎主。基督徒不要悲觀,我們看到很多叫我們流淚的,不要悲觀,因為主在掌權。全世界都沒有人信耶穌了,我們也不必發動文化大革命,因為主在那裡掌管。毛主席說全世界沒幾個人信共產黨,所以要發動文化大革命,「因為地和其中所充滿的都屬乎主」。

  以下的話是只對各位說的。10:27-30,「倘有一個不信的人請你們赴席,你們若願意去,凡擺在你們面前的,只管吃,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什麼話。若有人對你們說:這是獻過祭的物,就要為那告訴你們的人,並為良心的緣故不吃。我說的良心不是你的,乃是他的。我這自由為什麼被別人的良心論斷呢?我若謝恩而吃,為什麼因我謝恩的物被人毀謗呢?」這段話我要說明一下,也許在中國大陸比較沒有這個問題;這個問題在當時的羅馬世界和今天的台灣是非常嚴重的。這個問題在聖經其他地方保羅也提過。在我們台灣很多拜拜活動,尤其在鄉下(但也不侷限在鄉下,包括台北市,因為我們迷信越來越嚴重了),常常有祭拜的事情。基督徒不參加這些祭拜,如果妳是家中的媳婦,那就非常難做。如果家裡只有妳一個人信耶穌的話,那簡直是丈夫要休妳,婆婆要罵妳,簡直不是人,很辛苦!

  若有人請你去吃飯,一個拜拜的筵席,(中國大陸比較少,我們台灣多的不得了,拜媽祖、觀音。我不知道在中國拜哪個神明比較多,台灣最多的是媽祖。)拜過的食物,保羅說:「你盡量吃,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什麼話。」請注意可以吃的理由是什麼?不吃的理由是什麼?一般基督徒不吃是因為祭拜過偶像,所以不乾淨了,但我們基督徒沒有這個忌諱。我們基督徒相信:假神就是假神,世界上上帝以外的神都是假神。不因為有一萬、一億或十億個人都信假神而不信真神,不因為全世界沒有一個人信真神而都信假神,假神就變真了。我們堅決反對!

  真神的存在不在信他的人數多寡來決定。真神──我們聖經裡的這位神,創造了萬有,不因其他人將真神所做的事歸在假神的名下、祭拜了假神,真神就變成假神了。沒有的!所以,你因為這是上帝造的,上帝造的都甚好,你可以吃。即使祭拜過一萬遍,你還是可以吃。

  我們在台灣不僅是「吃」這問題,很嚴重的,很多東西,包括有些小孩子從小的衣服或用品都被敬虔拜假神的父母或祖父母拿到廟裡去祭拜過,要保平安。通常一般的傳道人說,如果家裡有這些東西,最好把它燒掉,因為這是邪門的東西。我也不反對你這樣做,不過,我們基督徒需要認識一件事:只有上帝是真實的。當我們心裡沒有同意魔鬼,即使別人為我們做了一些事,我們不必絲毫受到影響。就算我們曾經拜過假神、拜過魔鬼,認罪悔改後也都潔淨了。從這個角度來講,我們基督徒很自由。什麼都可以吃,因為那都是上帝的,包括祭拜過的。

  但是我們又不吃。所以剛剛很多人捏了一把冷汗,想康牧師是在教我們做什麼壞事啊?不用捏了。10:28,「若有人對你們說:這是獻過祭的物,就要為那告訴你們的人,並為良心的緣故不吃。」這個人大概是個看你不順眼的基督徒,說:「那是祭過偶像的」,那麼你就不要吃。為什麼不要吃?就那東西本身本來是可以吃,但你現在吃了會叫那軟弱的基督徒跌倒,你就不要吃。他的良心很軟弱,他看到你吃,就一天到晚難過、痛苦,就說:「我們牧師背道」,你何必讓他有這種難過呢?本來你的確謝恩而吃是可以的,但是別人會論斷你,你就他的良心不要讓他論斷。所以基督徒是自由的,凡事都可行;基督徒又為了愛人的緣故,我凡事都被限制。更重要的是,在我凡事都被限制中,我不覺得痛苦。

  10:31,「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為榮耀神而行」,在這裡就是不要讓我軟弱的弟兄跌倒。

  10:32,「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神的教會,你們都不要使他跌倒;」明明可以吃,但是你吃了會讓他跌倒,會讓他犯罪,會讓他擔不必要擔的心,你就不要吃。「基督徒這麼倒楣!委屈!就為了讓我們教會裡那些保守的人士眼睛順眼,我的嘴就不能爽快了!」各位,我們的愛就是這樣,記得:「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沒有犯罪的事,明明可以做的事,但是因為不要讓人跌倒,不要讓人天天很不舒服,你就多擔當一點吧!這就叫做「成熟的教會」、「成熟的基督徒」。我們懂得真理、認識真理,而且我們能夠忍耐,而且我們能夠歡歡喜喜地忍耐。

  我們禱告。天父,我們謝謝你。求主與我們同在,恩待你的教會,恩待你的兒女。實在,我們希望我們是能夠禁得起考驗、禁得起訓練、禁得起磨練,而且給我們一顆心,讓我們願意自己更美善。這美善榮耀上帝,這美善引人歸主,這美善不是我們要自己的榮耀,但是因著我們求主的榮耀,你就把榮耀白白加在你不配的兒女身上。奉耶穌的名禱告。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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