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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130127 一隻羊 (馬太福音18:12-14)        編號 /  863
發佈者 /  康來昌       發佈時間 /  Thu Apr 2 05:20:41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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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隻羊 (馬太福音18:12-14)




去找那隻走錯的羊

  馬太福音18:12-14,這個比方跟路加福音15章有相同、也有不相同的地方。相同的地方,都是去找這隻羊。相同的都是找到了這隻羊就歡歡喜喜,比為那沒有迷路的九十九隻歡喜還大。但是又有不一樣的地方。路加福音15章那裡講到找那迷羊,一般解經家會說,看起來是指著傳福音,對妓女、稅吏那些在救恩門外的人傳福音。耶穌好像跟他們接近,法利賽人批評,所以耶穌就講了那個比喻。好像是在講傳福音,不信主的人被找回主的羊圈。可是這裡解經家會說,是指著離開教會的弟兄姊妹,是主的兒女,因著種種原因離開了,把他們找回來,因為馬太福音18:14是這樣講,「你們在天上的父也是這樣,不願意這小子裡失喪一個。」

  整個18章都在講到小子。我們上一堂已經講過小子、小孩子裡面的涵義。這裡也講到「看重小子或小孩子」,小孩子是指年齡小。小子是好像比較微不足道,可能是年紀很老、很大的人,中年人、少年人都有可能。他們失喪,神對他們的愛是不會離開的,神吩咐我們要作這樣的事,把他找回來。我上一堂也有提一下,就是把他找回來,也有讓我們吃驚的地方,包括指出他的錯誤。如果我們要繼續講,(這些我們今天都不會講,只是在這裡稍微提一下),你就很難想像耶穌把兩個我們通常沒有放在一起的東西放在一起。

  耶穌在馬太福音18:21,彼得說:「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嗎?」然後耶穌說:「七十個七次」。彼得說:「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這不是我們今天要講的;可是就在我們今天要講的,「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指出他的錯來」,我們很難把這兩個放在一起。一個是饒恕,好像提都不提,一個好像是指出他的錯誤,務必要他悔改。只是在教會裡面,我們常常有一個想法,一想到饒恕,就把他想成是一種寬大、既往不咎,甚至有的時候給人一種繼續作惡的根據;其實,聖經從來不是這樣教導我們。不過這些部分我不去先談,我們先談神對神兒女的照顧。

  我也覺得,我們既有路加福音15章,又馬太福音18章,我們就也不必把尋找迷羊這件事只限於宣教會挽回已經信主的人,我們也不一定要分的那麼清楚,因為有人受了洗了在教會,其實他可能沒有得救,我們也要把他找回來。或者說,已人離開主多年,我們也要把他找回來。主對神兒女的關懷,不管他有沒有信主,主都很希望他們能夠悔改、歸向主、歸回羊圈。我們就從18:12開始看起。

  「一個人若有一百隻羊,一隻走迷了路」,這『走迷了路』,跟路加福音15章的描述也不一樣。路加福音15章講到的『迷失』(lose),就是失去了一個東西,比較多強調的是『失』,比較少強調的是『迷』。各位,你今天講 “I am lost.” 可以有兩個意思:一個是迷路,一個是你失去了方向。看起來是一樣的意思,不過有一點不一樣,就是有的時候你在迷的時候,不一定掉了任何東西,失去任何東西,只是你一下想不到;有的時候你在迷的當中,你已經從一個正常的狀況中或上帝的手中失去了。有一點不一樣。在這裡的走迷了路,有一個很重要的涵義是路加福音15章『失』裡面沒有的,可以把它了解成走錯了,甚至犯罪了。馬太福音18章這裡是去找那隻走錯的羊、犯錯的羊。這不是太重要,但我就提一下,一個人有一百隻羊,有一隻好像不是無心的錯,而是走錯了路。

  耶穌說:「你們的意思如何?」是要我們去想,可是他給的答案,未必是我們能夠想得到的。起碼他的說法,是非常荒唐的,這一點跟路加福音15章也一樣。各位,有一隻羊走迷了路,事實上這裡講的是這隻羊走錯了,好像是看著他走錯了路,我們就去找;到路加福音重點是好像不知道他走錯了,算一算,怎麼少了一隻,然後去找他。

撇下九十九隻,因為主的羊圈是美好的

  路加和這裡有一個我們都很難同意的事,他為甚麼要撇下這九十九隻呢?你撇下了這九十九隻去找那一隻,找回來,搞不好這九十九隻都不見了。各位,你有兩個兒子,一個兒子不見了,你不必把另一個兒子撇下去找。如果在家,你就跟他講不要出去;如果你剛剛在一個飯店吃飯,以為兒子上車了,結果沒上車,直到在高速路上,你才發現一個兒子不見了,你不必撇下現在這個兒子,說:「我要去找另一個兒子了」。

  當耶穌在兩處地方都講到『撇下這九十九隻羊』,我想不是建議我們就真的撇下九十九隻羊,也不是說今天牧師就不要照顧所有今天來聽道的,我們現在就去把今天沒來聽道的,把他找回來。其他的就算了,自求多福,不管他了。不是這個意思,不可能是這個意思。

  但耶穌明明這兩處都很強烈的講『撇下這九十九隻羊』,他要給你一個印象,就是『那一隻比這九十九隻重要』,但不可能『那一隻比這九十九隻重要』,所以他要表達的是甚麼?是你在教會裡是安全的、平安的;而不在教會裡面、恩典裡面的人是可憐的,主很關心的。

  這個意思,其實換一個角度來講,我相信你們都能懂。我們在教會裡也會碰到這種情形,有兩個孩子,一個孩子很乖很聽話,另一個孩子天天叫爸爸媽媽煩惱,去警察局、去學校到處處理他的事情。或者不一定是他功課品行不好,如果一個孩子很健康,另外一個孩子很不健康,常常生病,那我們作父母都知道,我們沒有偏心偏愛,但我們很可能花更多的時間力氣在那有病的或不上進的孩子身上。不是說我愛他多過那個乖孩子、健康的孩子,而是那個乖孩子、健康的孩子不需要我這麼多的照顧,或他自己知道自立自發,可是那個比較糟糕的或很糟糕的孩子,就需要我花很多力氣。主在這裡可能要表達這個意思。一方面勉勵愛主的弟兄姊妹,就是因為我們是安全的,所以比較少的牧者在關心我們,可能是這樣。但你就千萬不要說牧師偏心不來。如果你有這種想法,你也可以放心,你就是那隻迷失的羊。常常抱怨的,都是那迷失的羊。我們常常願意去關心別人,表示我們不但是好的羊,沒有迷失的羊,甚至我們可能是那牧人。

  「撇下這九十九隻」,不要把他了解成我們就不管了,而是主對不在他羊圈裡的羊,是有非常多的關心。我舉了很多例子,最後再講一次,你對健康的孩子花的時間少,不是不愛他,指是他的狀況好,他知道自理,你就不需要花時間去了。可是那個走錯的、走迷的,我們就要花很多的時間,這當然不是說我們今天在教會裡就字面上一天到晚在關心那有問題的孩子。不是不可以。我們教會也有幾位弟兄姊妹特別關懷中輟生。你同樣可以問他:「你對資優生就討厭嗎?」不是這意思。如果我們有這意思就不好了。但我們對中輟生可能有特別的負擔,花更多的時間很好,從整個聖經來看,全世界在那惡者手下,所以神是花所有的時間在那墮落者的身上,甚至叫他的兒子來為我們這些罪人死。神沒有叫他的兒子來為義人死,因為沒有一個人是義的。我說這只是在說,「撇下這九十九隻羊」,並不是不要管其他好羊的意思,而是當人在遠離神的時候,神是非常的憂心擔心,包括神的忿怒會在他身上,去找那隻迷路的羊。

找著那隻走錯的羊

  13節,「若是找著了,我實在告訴你們,他為這一隻羊歡喜,比為那沒有迷路的九十九隻歡喜還大呢!」耶穌又再一次強調找到了,前面是牧羊人關心、花力氣在有問題的羊身上,遠遠超過這九十九隻羊;再一次解釋,不是不愛這九十九隻羊,而是這一隻需要他花更多的力氣,那九十九隻羊比較自愛。我們姑且這麼說。

  這裡說,找到了就歡喜。那麼如果找到了就歡喜,比那九十九隻歡喜,那我們也想到那浪子哥哥的反應:「我在家裡,天天規規矩矩,你沒有為我宰一隻羊羔,你這個兒子耗盡了一切回來,你為他殺了一隻牛,這實在太過分了。」父親就提醒他:「因為你一直跟我在一起,只要我們在一起就是好的。」當然人都有罪,我們不能跟上帝比。教會也不是上帝,我們都需要調整。弟兄姊妹有甚麼怨言需要改的,教會都應該要照著主的心意來調整,但我們也應該有個看見:不管是路加福音15章的哥哥或馬太福音20章的六點鐘就進葡萄園的工人,還有很多時候在教會服事的人都會有一點抱怨,怎麼都是我在作,上帝都沒有多愛我。我們在這時候就要更加的成熟長大,我們需要知道早上六點鐘就去葡萄園的,不是倒楣,而是幸福。我們能夠早一點與主同工,為主受苦,走正確的道路,不是遊手好閒、放肆不工作、失業、待業,在主的園子裡辛苦學習服事,是有福的。我們需要學習這件事。所以耶穌的歡喜更大,並不是你循規蹈矩、主不為你歡喜,而是失而復得、更是歡喜。路加福音15章講,「我這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復得的」。

  再一次說,你有兩個兒子,一個從來沒有生過病,一個有次病得要死,病好了,你高興得請吃飯。你那沒生病的兒子就說,「那我也要生病或出次大車禍」,那就是不懂事了。不是不愛你,而是這原來病得那麼重、以為會失去了、以為要死了,回來了,當然會高興。所以不是為那沒有迷路的九十九隻羊不高興,而是剛好相反,希望我們總是穩定的在羊圈裡,不需要上帝有那憂心、再找到的。

  我們希望能夠學會的是,各位弟兄姊妹千萬不要在罪惡中歡喜快樂,也不要羨慕他們吃吃喝喝玩玩、不需要服事的,而我們信主多年的還要花時間力氣去服事他們。我希望我們付出的弟兄姊妹能夠有個想法,我們是更有福氣的。你只要信耶穌,都是有福氣的。但能夠服事,又更是有福。你可以想想,這世界被照顧最多的就是植物人,坐輪椅的。這世界最辛苦在照顧人的就是外勞。我請問你要作哪一種人?天天被人家推的?或作個二七八歲身強體健的?我相信你的答案是身體跟那外勞一樣,錢跟那被照顧的一樣。可是我們在世上常常要作的就是選擇。兼得的事是將來才有。有可以舒服,又可以勤快,又可以健康。我們在世上要學習走十字架的路。背十字架的路,為主受苦,這是美好的。

  下面就是我剛剛提的馬太福音18章的特色了。你怎麼去把人家找回來?打電話請人家來參加聚會嗎?你不可能打電話給那迷路的羊叫他回家。你如果能請他回家,表示你已經找到他了。找不到他!馬太福音18章把尋找迷羊的很重要的、而我們今天在佈道會、社區服務常常都最疏忽,甚至有意的疏忽的一件事:你找迷羊是指出他的錯誤。我們佈道會甚麼時候講人的錯誤,我們最多講耶穌愛你、我也愛你,我們不會講「你需要悔改」,我們不敢講「你是一個罪人」,我們不想講「你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上帝」。

  所以你要把兩個地方所講的不同的事,完全放在一起看,因為耶穌是把他們放在一起看。我們中文和合本14、15節中間有個小圈圈句點和大圈圈表示分段,但實際上原文是連在一起的。從18:1講要愛這小孩子開始,你不要說甚麼話、作甚麼事,不要叫這小孩子裡有一個跌倒、有一個不想信耶穌了。然後我們上一堂也有講,我們自己有自己的責任,如果你自己的手腳叫你跌倒,就跟耶穌在登山寶訓講的一樣,你要堅決的對付那叫你犯罪的手腳。你會看色情網路,不是把電腦砸掉,而是把你眼睛挖出來,當然這是比喻,就是你靠著主要有大刀闊斧的行動和努力。可是我們「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這時候怎麼辦?你要去把他找回來。

  好,我們一般聽到的、講的喻道故事,都是在深山裡,牧羊人去找,滿手都是血,然後摔、受傷,最後終於找到了。我們今天教會常常也是這樣,我們差派弟兄姊妹到遠方、到深山、到落後的地方、到貧窮的地方宣教,到澎湖,到沒有福音的地方去傳道,去告訴他好消息--耶穌愛你,這都是。但是你跟他講的裡面,不可以沒有一個信息:「天國近了,你們要悔改」,甚至把他找到的意思、得到他的意思,是要他醒悟過來。浪子的比喻裡,沒有人去找浪子,但是你從整個聖經來看,神去找他。神怎麼找他?就是讓他連吃的豆莢都沒有,這時候他就醒悟過來。他就說了一句話,我要跟父親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

  各位,我們沒有要定人罪的意思,我們自己都是罪人。你我都知道,只是很少有這樣的經驗,因為我們很少這樣作,我沒有說我們今天開的佈道會或在街上發福音單張,就要像回教徒一樣拿著一把劍,「你不悔改,我現在是不能砍你,但將來你在地獄裡會天天被切,肉長回來了,又再被切,然後又被燒」。我們不是這樣惡劣的心態。

  但是如果我們有聖靈,我們重生得救的人,聖靈讓我們明白聖經上的話,知道兩件事:一個是上帝的慈愛美好無比,投靠他的有福了;另外一個是落在永生神的手裡真是可怕。我們每個基督徒都應該知道這兩件事。這兩件事就促成我們要小心,不要犯罪,自己要追求主,渴慕主,像一個小子愛慕靈奶一樣,知道他美好。因為知道他美好,就更渴慕,「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我們就繼續不斷的尋求主,繼續不斷的因為認識主就恨惡罪惡,雖然主有赦罪的恩典,我們就恨惡罪惡、遠離罪惡,我們自己是這樣。

  我們上堂講的,一個小孩子的成長應該是渴慕靈奶,成熟長大,遠離罪惡。對別人,我們愛人如己。哪裡有兩種尺。我們愛人、愛自己都是希望我們得那永遠的好處。那永遠的好處就是歸回上帝那裡。雖然很難,我們傳的信息,從舊約到新約,從耶穌到保羅,都是需要指出他的錯來。

  我在這裡不是叫人開佈道會。你們說:「康牧師你這樣講,我們很感動,下禮拜請你來作佈道會的講員,我們要聽聽你怎麼講。」我也不會講,我們只能本著聖經講,講這位上帝是怎麼偉大、怎麼好。羅馬書,保羅在講福音的時候是這樣講,「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講神的偉大;然後講人不認識神的故意得罪神的罪惡,然後引發出總總罪惡。保羅是這樣講的。人在遠離上帝、不認識上帝的時候,或早或晚都會有許許多多的罪惡。

  我們在這裡當然就不是直接是這樣。你說:「好,康牧師,照你剛剛講的,這不是開佈道會,是開培靈會,因為這不是對外面的人講的,這是對教會講的,『你弟兄得罪你』」,各位,問題不能夠換一個場景來解決。我常常覺得基督徒和非基督徒沒有甚麼不一樣。我們都有犯罪得罪神的地方。基督徒和非基督徒對於要認罪、承認自己有錯都一樣困難。我們都長期不肯認罪。我們也許像浪子一樣有一天會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但我家這個狀況不致太多,我的兩個孩子還算聽話。可是很多家庭是這狀況。八九歲、十一二歲,小孩子就開始臭臉對父母,一講就生氣。

  各位,教會裡是這樣,我聽計程車司機講也是這樣,「他就是不愛讀書,不能講他,一講就離家出走」。我在這裡沒有責備少年人,因為我們這些中年人、老年人很多時候也實在管教不當,我們都是罪人。我只是在說:人那麼不容易看到自己的錯。我的好朋友是很好的基督徒,家裡也幸福快樂,作人也是很合理,但老大很好,老二十三四歲開始就不跟爸爸講話了,也在教會服事,但是就是不跟爸爸講話。爸爸也不知道怎麼辦。大概過了五六年,都大學了,畢業了,才慢慢跟父親講話。但也沒有跟父親道歉過,「我那麼多年不理你,對不起」。都沒有。我也不知道甚麼時候會有。

  各位,我們都很難,包括夫妻之間,同工之間,包括社會上都沒有指出他的錯。我們都很少作這事。我們也不希望指出人的錯。事實上現在的人的作法大概就是指出他沒錯。很多學校的教育就是這樣:每個都沒錯。各位,我也在學習。我太太也說她要認罪悔改。她是兒童主日學負責,我們兒童主日學小朋友越來越多,包括這中產階級的小孩有問題的、過動兒、這個症那個症的也很多,有的坐不住,有的會打人,有的會發脾氣。我太太比較嚴厲,會處罰,要他站起來。我是非常同意。但是這類孩子太多了,所以我太太就去上這些世俗的課、心理學的課,她聽了以後就覺得要認罪,「這些小孩子沒錯,是我錯了。應該讓他繼續跑、繼續打人」。當然有的是基督徒老師,但我現在還不敢說誰對誰錯,我想人有病,我們要關懷是真的。我們有的時候過度,這也是不當,是真的,也請人原諒。但是我不相信有任何人可以藉著病、藉著酒、藉著任何理由說「我沒罪」,「我不必為我自己的行為負責任」。這是我堅決反對世俗的走向--我們不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任。如果要有責任,都是我老爸老媽教養錯誤,都是我的基因的錯,我沒有錯。

  各位,這世界上的人不承認我們有罪、不承認我被罪惡綑綁,他們說我們是自由的,到最後就不承認我們有自由,因為有自由就要負責任。他們不承認他們要負責任,這是很荒唐的事。我再一次說,我們沒有甚麼資格定人家的罪,但是我們也沒有資格讓人走在罪惡裡面,不去警告。人到要死的地步,你要警告。

  我不知道現在這種趨勢繼續發展下去會怎樣?反正現在大家都警告基督徒,「你不可說同性戀有罪,這樣你有罪喔」;「你不可以說只有耶穌是救主,你這樣講是歧視別的宗教」。現在西方很多窮兇惡極的兇手,你說「他很壞」,你也要吃官司。你只能說「他心裡受到傷害,值得同情、醫治」。各位,同情、醫治、安慰都是真實的;但聖經裡面也有講,需要被責備和責罰。只是我們很多時候常常都沒有把受害人、被害人分清楚,或想到自己是委屈的,不會想到別人是錯誤的。最少我們根據聖經我們知道一件事,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這是一個錯,每個人都要知道,包括我們基督徒錯就更大了。我們明知我們主的榮耀、明知我們一切的優秀都是從主來的,我們還自以為是,把榮耀歸在自己的頭上,那是虧欠神的。

使罪惡的傷害降到最低

  各位,在這裡,我們看聖經需要很仔細,也需要很大體。仔細就是每個字都有聖靈的意思,但也許要很大方向,不可拘泥字句。這裡並不是說,我們每次看到弟兄得罪我們的時候,我們「就去,趁著只有在他和我們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我們先說,如果這應用在不是弟兄的話,那我們看到一個很普遍的現象,我的同學霸凌欺負我,通常你很難趁著只有在他和我們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因為他就在霸凌你,「謝謝你,幫我找到一個沒有人的地方,可以打你一頓」。通常在世上,有人傷害你,你就要趁著只有他不在的時候,跟老師講。我說這話的意思,你應用聖經的時候要頭腦靈活一點,不要死板。

  好,就算是弟兄,也有的時候你看到聖經裡面,包括保羅,說、作跟這相反的事情。加拉太書講到,彼得「隨夥裝假」的時候,保羅是當面斥責他,「當面抵擋他」,沒有私下給他留一點面子。你說:「因為彼得不是得罪保羅,彼得是得罪那些外邦基督徒」,這說法也可以;不過有的時候,保羅在給提摩太講長老的時候,也是講:長老犯罪要公開斥責他,叫聽見的人可以害怕,「犯罪的人,當在眾人面前責備他,叫其餘的人也可以懼怕」。這些其實我們要細講的話,都非常有道理,就是場景不同,應用起來也不同。

  其實這裡用我們中國人的話來講,就是給你面子。或者不用中國人的話講,面子這個字不是很好,上帝希望罪惡對人的傷害降到最低。包括這個弟兄得罪你,以及你讓人知道這個弟兄得罪你,這都會有傷害的。所以我們的神從來不希望把這罪惡擴大。在挽回一個小子的時候,不願意這小子裡有一個失喪的時候,你需要告訴他「他的錯在哪裡」,這需要百般的智慧,百般的忍耐,甚至可能要為義受逼迫。

  可能我們也承認一時趁著只有他和你一處的時候,可能包括有一個意思,最恰當的時機,可能十年八年都等不到。各位,包括我太太要講我的毛病,我看忍了十年八年都不一定找得到那時間點。可能有的時候會有一個恰當點,我的錯誤表現出來了,他可以講一下。譬如說,我有的時候太過節省,小氣,如果我太太要指責我,我都會說:「我們應該節省,不應該浪費」,這話很輕易就把她的嘴給堵住了。但是可能我剛好犯了一個因小失大的錯誤的時候,譬如我常常喜歡關燈,因為省電,但是太頻繁的關燈會讓燈泡壞得更快,也許有次我一關燈,燈泡就「霹」炸掉。因小失大。她十年都不能講,直到這時候燈炮炸了才能講。

  我說這話的意思,我們應用主的話,要抓到那重點,不是細節。你不要每次都是「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你指出他的錯來」。一個男生要強姦一個女生,姊妹妳這樣應用就是給他機會。這時候妳就要製造場景大聲地叫救命,越多人知道越好。我們要靈活一點。這裡的靈活就是要他有悔改的機會,也不要讓罪惡繼續的曝光。這裡到後面的應用就非常重要了。包括因信稱義,沒有一個方法、一個行為可以保證我們每一個做法都是對的。事實上任何一個方法、行為都保證我們不會是完全的,都會有失誤。這是律法不會叫我們稱義的理由。因為稱義是要完全的。

  尤其性上的罪惡,盡量不要講,不要讓其他人知道。我曾經在教會處理過這樣的事。有一對國中生,他們有性行為,他們主動來找我,而且他們繼續有性行為,他們沒有辦法克制,他們求助於我。各位,我能作甚麼?我當然叫他們不要作。但這話說的人白說。哪個人不知道,哪件事不是這樣,不只是性行為,只是這比較敏感,我們知道了就不犯。哪一件事不是我們知道了還繼續再犯。我勸他們,也一起禱告,但他們還是繼續。我能怎麼辦?我需要處理,但我怎麼懲治?教會又怎麼懲治?各位,教會的懲治就只有一個,就是停止你的聚會。只有這個懲治。我也沒有這個權力。我雖然是牧師,但我不是主任牧師,我沒有權力。我也不知道信友堂如果要把一個人趕出去,權力是在牧師或教會。我們到現在沒有用過這個,我相信很多教會都沒用過。這在天主教用過,很有效,因為那時候的人你要說比較迷信或尊重教會權威都好,教會把你開除教籍,你在天上也被綑綁。那時候的人嚇死了。現在的人你把他開除出去,他高興死了,「早就不想來了」。我不知道怎麼作?我沒有趕他們出教會的權力。但我知道他們需要懲治。後來我就找了一位長老夫妻,我們一起勸。長老夫妻也勸了,沒有用。我哭著說:「你們必須停止聚會,不可以來這教會」。我說這事沒有任何人會知道,我之所以請長老來,是因為我沒有權力。也許找長老,形式上也不夠,應該要整個長執會,但我不願意這件事被其他人知道,這樣作起碼我會平安點。然後我說:「你們一定要找到一個教會去聚會,我們不要你參加聚會是一個懲治,但不是要你停止聚會。你要到別的地方聚會。」感謝主,後來他們有回來,這件事處理得也還好。

  我舉這個例子就是說,你需要讓人知道在主的羊圈裡是多麼好的事。要不然就像我剛剛講的,大部分不來教會是正常的事情,你名正言順把他趕出去,他很高興,甚至他到你家對面再開一個教會。我們需要認識上帝的恩典、知道待在主家裡是美好的事、知道在罪惡裡是可怕的事,是作錯的事、走迷的事、不應該的事。

  這個錯誤,聖經裡並沒有告訴我們,「你的弟兄得罪你」,錯到甚麼地步。他每次聚會的時候手機都會響,算不算得罪你?然後你請他關手機,他不關,然後三次以後就把他趕出教會嗎?就是靈活的應用,這裡只是在講到我們愛人,我們要挽回他,就要使他最起碼知道「不要犯錯,這是一個錯誤」。這最低的標準,我承認在社會上都很難作。包括我們說同性戀有罪、淫亂有罪、色情不好。新時代的人,包括何春蕤,都覺得我們基督教是可惡的,這性應該盡量開放。

  所以我更同意在教會裡面,用百方的智慧、忍耐、愛心、承認自己的錯,有的時候的確也像雅各書5:16講的,「我們需要彼此認罪」、約翰一書講的「我們應當彼此相愛」。這點路德、加爾文都很強調,他們沒有告解這回事,但是也有彼此認罪。我們信友堂如果有牧師、長老要認罪的時候,我們也是彼此認罪。

  感謝主,「他若聽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得到」,大家大概很少用這個字,但這是聖經給全體教會的一個權柄。我們得到世上的至寶,不是金銀,不是別的,我們得到的是人。你要得人如魚。得人有的時候是得到好的太太、妻子、丈夫、秘書,或像春秋戰國時得到一個很棒的臣子或計策,叫我富國強兵。庸俗一點,得到錢、地,最寶貴的其實是得到人。而我們如果不在主裡,我們得不到任何東西,因為我們都是迷失的。而人如果在罪惡裡,我們一起犯罪、一起失落,我們能指出人的錯,人能夠悔改,我們便得到了他。基督徒沒有任何的野心。我們對任何人的錢財,名利富貴,我們都求主讓我們挪走。神會加給我們。

  我們在教會裡,不管是對外邦人我們希望他來信耶穌,或對已信主的人我們希望他愛主,那都不是增加任何的勢力,我們是要得到人。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9章講了很多,9:19-22,「我雖是自由的,無人轄管;然而我甘心作了眾人的僕人,為要多得人。向猶太人,我就作猶太人,為要得猶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我雖不在律法以下,還是作律法以下的人,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向沒有律法的人,我就作沒有律法的人,為要得沒有律法的人;其實我在神面前,不是沒有律法;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向軟弱的人,我就作軟弱的人,為要得軟弱的人。向什麼樣的人,我就作什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保羅在這裡講的就是我們是自由的,但是我們為了愛人,我們好像就有很多的犧牲。目的是要得到他,不是成為我的甚麼資產,目的是要讓他也得到自由,讓他也在主的羊圈中。

對得罪之事,確定有相同的看見

  下面都是聽起來不大好聽的話。16節,「他若不聽,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可定準。」各位,這不愉快,我也希望我們不會走這愚蠢的路。就是今天你聽了道,就開始回家革命了,開始指出哪些人錯了,也把他關在房間哩,你這錯那錯的。有一個丈夫聽到你要從心裡饒恕你妻子的一切毛病、習慣,饒恕七十個七次,他就很感動,回去就跟他太太講,「我決定要作一個好丈夫,你過去所有的錯誤我都饒恕你,像你對我的壞脾氣」,當然他太太又一次發了脾氣了。你們聽懂了嗎?就是不要很死板的回家說「我饒恕你」,因為聽的人會很火大的。

  但是這裡他在講的可能,「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可定準」,不只是這兩個見證人在講,「我講的是實話,你真的錯了,別人也同意」,或者也可能是說,「你講的是實話,我需要改正的地方是甚麼」。也就是找兩三個人,不一定就是定讞,可能是翻案,可能我講得不對。他的意思就是不是我這樣看,別人也看到這一點。

教會的懲治,把人從罪中挽回

  當然他可能也是不聽,如果不聽,在17節看到,被得罪的人講的話已經沒有甚麼效果了,所以請別人來,別人講的他「若是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若是不聽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甚麼叫做告訴教會?甚麼叫做不聽教會?我剛剛舉例子的困難就是在這裡。我曾經看過,幾十年前一個小小的新聞,但我印象很深刻。我想現在人對這種事情應該會更小心吧。就有一個很保守的教會,他們按著聖經的話作,我不知道這算不算犯了錯誤,我不知道他們第一句話有沒有作?注意我剛剛說的,「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但這很難說。好像就不是若你的弟兄犯罪,你的弟兄得罪你,可是我是他的妻子,他得罪我,他有外遇,我要解決這問題。但是如果你的弟兄犯罪,可以是他去嫖、賭博。各位,我們看到犯罪的人,我們會去跟他講嗎?應該不會吧,我們不會那麼喜歡多管閒事。要不然我們每個人都有講不完的話了。對,背後講很多,但當面講很少。就我不知道我們可以在甚麼情形之下講出他的罪來。我剛剛講的是佈道會,我們也不能說你得罪了我,我們只能說你得罪了上帝。我看到一個教會就是一個姊妹通姦,被一個人知道了,就告訴教會,教會就勸她,她不聽,教會就在公開的場合把她開除了,理由她通姦,後來這女的就告教會毀謗名譽,當然是告成了,「你怎麼把我的私事公開,讓別人知道」。各位,今天如果有一個人是我們國家行政院的院長,教會認識他,公開他有通姦的事情,被壹週刊拿去了,那不是洩漏別人的隱私嗎?

  耶穌在這裡講,不是在提法律上的事情,耶穌是希望犯罪的人被挽回,我剛才講的經文,把它分析的細一點,都在告訴我們:重要的是要抓住精神,至於細節,要小心的執行。因為這裡「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也沒有直接講把他開除教籍,或驅逐出教會。甚麼叫「外邦人和稅吏」?很明顯的是指沒有得救的人。於是照我剛剛講的就是,當一個人一直不悔改,犯了罪一直不悔改的時候,最後講得簡單一點就是停止他的服事,再嚴格一點就是停止他的聖餐,這個對多數的基督徒在現在根本一點影響都沒有。這是悲哀的事。我覺得我們應該很看重這樣的事。不領聖餐都是極大的損失。何況長期的,我們不放在心上。所以重點可能比這些程序上更重要的,你要知道在神的家的寶貴。

  神的家的寶貴,就是下面這句話,18-20節,「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我又告訴你們,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求什麼事,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因為無論在哪裡,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這段經文比你們想得複雜得多。我們最多想到的是禱告,只要兩三個人去禱告,主就在我們中間。鼓勵大家一起參加禱告。但是這裡甚至沒有用禱告這個字。

  這裡講到『求』,20節講『聚會』,沒有講到禱告。所以我寧願說,兩個人或兩三個人,跟上文連在一起,就是講『教會的權柄』、『教會的治理』、『教會的懲治』是如何把人給挽回。懲治不是要他永遠在外面,包括我剛剛講的那對國中生,懲治是希望他回來。我們總是帶著愛,希望人能夠回來,我們總是帶著愛,希望能夠把人挽回。這句話嚴重了,這句話是天主教他們的尚方寶劍了。我們基督教雖不是天主教,但這句經上的話也是有效的,這句話跟馬太福音16章耶穌賦予教會的權柄是一樣的,「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陰間的權柄(權柄:原文是門),不能勝過他」,天國的鑰匙是教會。在地上綑綁的,如果教會說,我奉主的名綑綁你,你是外邦人和稅吏,你是不能得救的。在地上所釋放的,看到你悔改了,天主教告解的時候都會說,「我奉教會的名釋放你」(“I absolve you of your sins.”),你就被釋放了,你的罪就得赦免了。我們基督教不這樣講,因為我們常常說只有耶穌能綑綁,只有耶穌能釋放,但是這經文的確是指著教會說「你們」。

  好,我是基督徒,我不是天主教徒,所以我會說只有耶穌有這權柄;但如果耶穌有這權柄,耶穌講的話我們也不可以輕看,就是教會要有懲治。我們要承認一件事,我們的懲治是片面的,是不完全的,但不可以沒有。而且我們片面不完全的懲治,是希望在這綑綁當中,造成他的悔改,他的罪得釋放。

  這裡講只要「有兩個人同心合意的求什麼事,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無論在哪裡,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要看到教會的權柄,大概我們很難想像,整個18章裡講到小子、小孩子,講到天國裡的人就是這樣的人,居然跟教會的懲治有這樣直接的關係,包括不要讓小子裡的一個人失去了,不要有一個人跌倒了,自己小子要自強,不要輕看他們,一定要把他們挽回,我覺得都跟這段有關係。就是我們很看重每個人的靈魂、每個人的成熟、每個人的長大。這不是不給我們自由,剛好相反,就是給我們自由,因為真正的自由就是在順服神當中自由。就像保羅說,我「作了眾人的僕人,為要多得人」,為了我自己自由,也讓別人得自由;讓我們成長,也讓別 人成長。我們要把人找回來。我們求主讓我們自己也能夠被找回來。我們能夠被指出我們的錯誤在哪裡,我們能夠聽,我們能夠被得回。

回到主美好的教會來

  好,在這一切裡面,我們要正面的來講,你怎麼才會喜歡教會呢?就這是我們今天每個教會的問題。今天到教會是很勉強的、很不得已的,因為我是同工,我有服事才來。我們很少看到人這樣對我們說,「我們往耶和華的殿去,我就歡喜。」(詩122:1)。我不知道你有沒有?我去教會,就跟第二天要郊遊一樣,興奮的睡不著覺。我不知道可不可以這樣講,我是越來越喜歡到教會。其實不是到教會,而是我越來越喜歡看到教會的弟兄姊妹,因為教會的建築物是次要的。我剛從德國回來,也是很悲哀。很多人說德國現在只剩教堂了,只能參觀了,沒有人在裡面了。那是悲哀的,我們寧願我們教堂破舊不堪,但是我們有一群神的兒女奉主的名在聚會、聽道、敬拜、讚美、分餅、分杯、交通、相愛、分享。如果神憐憫我們每個教會,讓每個教會都弟兄姊妹在教會裡有極大的享受,以至於你不能來教會是極大的痛苦,那這樣教會的懲治幾乎就不需要用了,而要用的時候就非常有果效。

  我們知道罪惡得罪神、得罪教會是不應該的,而我們知道我們應該回到主這裡。就今天我們看的這段經文是接續上一堂的,是天國裡就像小孩子一樣。你很難想像小孩子是天真爛漫無邪在那裡玩、跳、唱歌,不,像小孩子謙卑,能夠悔改,能夠承認自己有罪,能夠承認自己需要依靠上帝,然後能夠不斷的渴慕主和靈糧,好像嬰兒渴慕靈奶一樣,然後能夠擺脫各種在成長中的忌妒、紛爭、無知、幼稚的毛病。當這些事作不到的時候,也不會對付自己的時候,犯罪遠離神,教會會要有懲治的。這個懲治目的是重新得回他。你們的天父也是這樣,不願意這小子裡有失喪的。

  所以,一隻羊的比喻,事實上我們一般都講九十九隻羊的比喻,顯然是錯誤的。一隻羊的比喻,要把那隻羊挽回。在神愛每一隻羊,讓他的兒子為我們的罪死和復活了,當我們得到了這個恩典,被找到的時候,一定有個過程,就是我們知道我們虧欠了上帝。而他找我們,我們信靠他。當我們又失去這恩典,或又在軟弱跌倒中的時候,我們求主讓教會能把我們找回來,指出我們的錯。我們承認我們的錯,我們重新的被得著,好像那浪子被得著一樣。

  我們低頭禱告。天父我們謝謝你的恩典慈愛,求主恩待,讓你的每一個兒女都被尋找回來,讓每一個你的兒女都在你的羊圈中釋放,不僅吃草、不僅躺臥、不僅安息,也能夠成為基督的精兵,也能夠成為得勝者,我們求主幫助。我們求主讓教會的榮耀、教會的美好,常常在我們這些平凡的教會中特別顯得出來,因為你的恩典本來就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剛強。我們感謝讚美你。奉耶穌的名禱告。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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