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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130330 十架七言(4)(馬太福音27:46)        編號 /  896
發佈者 /  康來昌       發佈時間 /  Wed Apr 8 08:14:31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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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架七言(4)(馬太福音27:46)



我們現在的時間離耶穌在十字架上斷氣的時間(應該是下午三點)越來越近,剛好有這樣的配合我們也很感謝主。講十架上面的七句話時,我們不能忘記十架底下、旁邊,還有舊約、新約講到十架,裡面有非常多豐富。

十架上第四言

經文:馬太福音27:46,「約在申初,耶穌大聲喊著說:以利!以利!拉馬撒巴各大尼?就是說: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
耶穌為何問這句話?

現在要講第四句話,「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也從稍微遠一點講起。耶穌是在問這句話,當然我們需要瞭解的是,神為什麼離棄耶穌?如果我們要問神為什麼要離棄耶穌,可能也要問,神有離棄祂嗎?可能也要繼續問,耶穌問這話是信心不夠嗎?假如神真的離棄了耶穌,那為什麼?假如神沒有離棄耶穌,耶穌怎麼可能有這麼對上帝沒信心的一句問話?這我們都可以去想,我也把答案先講出來。
講十架七言主要是在講救恩論、救贖論,就是上帝差遣耶穌基督為我們的罪死而復活這件事。當講救恩論時,也不能離開基督論,就是基督的身份,基督的神人二性。當講基督論時,又不能離開神論,就是神是三位一體,又是全能全知的。

也不要想這是多麼艱難的神學,我們要相信上帝的道、上帝的真理不是只給那些頭腦很好的人,其實照聖經上來講,上帝的道、真理,基本上不是給聰明的人,聰明通達人就不能瞭解。(所以如果你聽到現在都懂,就是很笨的人,不是聰明通達人。我只是開個玩笑。)我們在不能夠瞭解時,我自己一再體會到,人在神面前要有信心、要謙卑,當然也要勇敢,我也說過,批判、思想、質疑都是可以,甚至很好,但我們一定要對主有信心,一定要求聖靈、神的話不斷把耶穌基督偉大奇妙的作為,從道成肉身,特別是死和復活的事上刻畫在我們心中,使我們在敬畏上帝裡越來越能明白神的事情。

我們先說,耶穌講的話一定是真的,耶穌也一定不是在演戲,甚至我們要說一句話,有時候你看很多地方(包括耶穌在十字架上)都會說「這是要應驗經上的話」,耶穌不是在釘十字架,已經那麼痛時想到聖經有一句話我來應驗,所以我就說一句話配合一下。如果是這樣的話那也是在演戲,而耶穌不是在演戲,耶穌是真實把祂自己裡面的想法、感覺都表達出來,所以祂是真的在問問題。

這跟今天講的有關係的就是耶穌是一個真實的人,祂的確有不知道的事情,包括那日子那時辰祂不知道,包括十二歲時祂會在聖殿裡問,即使那些不是真正敬虔的老師,但祂也在那裡問,有問有答。包括耶穌在十字架上說的這第四句話,祂發現上帝做了一件祂沒有想到的事。

這些都對我們有直接的幫助,可以用在我們身上,也就是我們根據上帝的應許、上帝的話、上帝的偉大,相信上帝會怎樣、怎樣,卻發現好像並不是如此,或發現經上話的應用跟我們原來想得不一樣。就包括很簡單的神應許亞伯拉罕的子孫會使萬國蒙福,但亞伯拉罕大概根本不會想到這子孫是指著耶穌,他想到的可能是以撒,或早期時覺得是以實瑪利,他怎麼會想到是這樣的事情。我們完全相信上帝,但很多舊約、新約的話應用在我們身上的過程、結果,實在很難體會,所以求主幫助我們繼續思想,繼續信靠順服。這不是什麼要有高IQ的問題,你有高IQ很好,但最重要的是領會神的心,我們就能愈來愈明白。包括三位一體、神人二性的事,這些都是若我們敬畏祂,祂會幫助我們明白的。

我也發個牢騷,這幾個禮拜,台灣教會對「東方閃電」緊張得不得了,我一點都不緊張,我覺得這根本不必放在心上,根本不必擔心,如果有教會為這擔心實在是不需要,如果已經擔心請不要繼續擔心。當然我希望我沒有狂妄的意思,人狂妄自大總是不應該。我沒有狂妄的意思,但我的確要說,像「東方閃電」這麼低級的異端居然能影響人,實在也太沒水準了。那是說有個女基督來,你從聖經上來看就知道沒有女基督。稍稍看一下聖經也知道耶穌說過好多閃電,就像「我曾看見撒但從天上墜落,像閃電一樣。」也虧東方閃電會想出一個跟撒但這麼近的名字,起碼也想一個東方天使,東方馬利亞也還好一點,東方閃電幾乎就等於東方魔鬼了,然後用這來迷人,就像一個人騙你時說「我差不多就是一個騙子」,哪有這種人?但這居然能把全台灣教會嚇成這樣。悲哀的就是我們對真理實在太不認識了。

我是很心痛的說,(如果我驕傲,求主赦免我,包括我自己,我也會上魔鬼的當,也會跌倒得非常厲害,也會犯很可怕的罪,求主保守不要,每次的犯罪都是在驕傲當中。)我們需要對主有更多認識,對聖經有更多瞭解,這不是說要有多大的知識、學位,你要相信主,有謙卑、渴慕的心能認識上帝。東方閃電如果在中國大陸流行,也讓我想到中國大陸的家庭教會裡(因為東方閃電主要是流行在家庭教會)實在是太不認識真理,但我都不知道那是不是算情有可原。當然犯錯都沒有可原的,都是該罰的,我們上午才講過「我們所受的與所做的相當」,但若說情有可原就是,這異端是在廣大的農村裡,很多人都不認識字,很多都是剛剛信主,就像在幾十年前民智未開的狀況下,可能比較情有可原。

而我們台灣哪裡會像牧者說得那麼緊張,其實我想任何一種異端對台灣都不會有太大的影響。我也聽過韓國有些異端在有些地方很猖狂,有個很好的異端,異端都不好,所謂很好的異端,就是他有很好的見證,像摩門教徒一樣很守規矩。異端在台灣我看不會有很大的影響,但這不是個好話,因為廣大的信徒已經差不多都在異端裡面了。通常異端影響很大的地方,都是在教會非常興旺、復興的時候,魔鬼就破壞。

我聽過一個韓國的異端,要信徒順服、奉獻、五點鐘就到教會來禱告,我們台灣信徒哪有這種飢渴?晚上八點來教會禱告,長執都不一定肯來。所以那種因為我們很火熱,魔鬼就大憤怒,大大作工敗壞我們,我們台灣還沒這資格呢。說來很悲痛,求主憐憫,希望我不在說狂妄的話。我們誠實的看聖經,不必很緊張,好像裡面有多少玄密似的,我們就相信這是神的話,有最高權威,而在這相信之下,我們也用理智思想。

這句話「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明顯的耶穌沒有想到神會離棄祂。耶穌講得很悲哀,祂不是說「神啊,為什麼你離開我」,祂是說「我的神」,而且連說兩次,不僅真的神大有能力能救他,而且這是祂的神,是很被祂所珍惜、關係很好的。我的神,我所敬拜事奉的,怎麼你會離開我?

甚至可以再往前面推一點,就是耶穌知道,對,就祂的神性來講祂什麼都知道,不必問,包括主再來的日子,包括祂會經歷這些事情,但就祂是人來講,我們也必須認識祂的人性是跟我們人性一樣。這是一個主的僕人,是個愛主的人,是個被主帶領、教導、順服,而且聖靈不斷充滿祂,天父喜悅的這個人。

耶穌有神人二性,這神性、人性之間的關係有點複雜,千萬不要以為耶穌有雙重人格,一半是神,一半是人。不,耶穌不是雙重人格,不是什麼裡面有一個好人一個壞人。所謂一個位格就是有獨立的意志、理性,耶穌有神性和人性,有完全的人性,有完全人的意志、思想、肉體,也有完全的神性,有神的意志、思想等等,但這兩性結合在一個位格裡面個;祂不是雙重人格,但祂的確有二性。這神學的部分,學生常需要學幾十年才比較瞭解的。

我們可以推測,這位拿撒勒人耶穌,祂的確越來越認識自己是上帝的兒子,越來越知道祂要走十字架道路,也在聖靈幫助祂時祂知道得更清楚,更有能力。我這樣說的意思就是從人的角度來看,耶穌除了沒有罪以外,祂凡事跟我們相同(希伯來書特別強調)。也就是耶穌就像你我,祂不需要重生得救,祂沒有罪,但祂也是個完全倚靠上帝的人,甚至耶穌自己講祂趕鬼是靠著聖靈趕鬼的。使徒行傳也有講,祂所做的一切,說話、行事都是聖靈引導祂的,所以跟你我一樣有很多問題、很多不懂。除了沒有罪以外,所有的軟弱都有,對,祂因軟弱被釘在十字架上(林後13:4),耶穌沒有罪,但有人的軟弱。所以有人說祂沒有生病是不對的,祂應該也生過病,也餓過肚子。祂在遵行天父旨意時就跟你我一樣,只是祂一定是有特別豐富的聖靈,對神的認識特別清楚。我們講這些時,都是暫時把祂的神性放在一邊,當然這也是不得已,祂的神性從來沒有離開過祂。

所以你不要馬上就說,「那祂很方便」。祂從來沒有很方便,祂從來沒有說蚊子在耳邊跑來跑去,祂說「走開」,蚊子就走掉,然後祂的人性就可以睡覺。沒有,祂跟我們一樣,包括聖經裡講祂餓了、渴了、走路困乏了。事實上祂這種情形跟我們是一模一樣。這是祂為我們成為貧窮。

祂有完全的人性在服事上帝,祂知道祂有偉大的使命要做,但怎麼成就,就跟你我一樣,你對你的婚姻、未來、活幾歲等等的瞭解是不準確、含糊、大概的,就是有一些大概可以有的推測,但也知道有很多的變化。耶穌應該也是這樣,(我是指祂人性),不太確定但知道祂倚靠上帝,神一定會在祂身上成就祂一切奇妙的旨意。

祂的神性怎麼來告訴祂的人性,這些聖經都沒有講,神學家這些事都考慮過,包括耶穌的神性和人性是不混合、不交換、不分離、不區劃,這四個「不」都有些講究和說明。說耶穌有神性,這不難瞭解,說耶穌有人性,這也不難瞭解,說神人二性怎麼結合在一個位格裡就很難瞭解。就像咖啡很容易瞭解,奶精很容易瞭解,咖啡、奶精如何二合一就不一定能瞭解。

只是祂在一直往前走時應該越來越感覺到,到了耶路撒冷時越來越知道那關鍵的時刻越來越近。祂也知道祂會死,也知道應該會死得非常悲慘,這祂都知道,包括祂在路上都有跟門徒講過,「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捨命,作多人的贖價」。這些,耶穌都知道。

耶穌在客西馬尼園時應該特別清楚那種痛苦,就是天父給祂的,要為世人的罪惡受極大的苦難。當然祂也同時知道祂會得到極大的榮耀。那是指祂的人性,神性永遠是榮耀的,不能增也不能減,也不需要增減。但祂的人性會得到極大的榮耀、高升,祂都知道。所以希伯來書說,「他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就輕看羞辱」。

這跟我們也有點像,比方因為考上台大有很大的榮耀,就輕看現在開夜車的辛苦,咬緊牙根。比方因為跟她可以成為長期夫妻,現在準岳父給我的羞辱就輕看。我們人也懂「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暫時的辛苦,將來有永遠的福樂,包括我們現在背十字架,將來到天堂。這我們都懂,我想耶穌也知道這件事,所以祂也毅然決然願意走。

然而在客西馬尼園時這種痛苦就非常加深,我們也只能推測是量和質都急遽的增加,那痛苦可怕到耶穌已經到了軟弱的頂點,祂說(這不是十架上的話,但離十架上也不過差幾個小時而已):「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若就字面來推就是耶穌在說:「父啊,我不要上十字架」。各位,這沒有罪,耶穌從來不需要,神(聖父、聖子、聖靈)沒有責任、沒有必要來救我們,我們這些人死掉就算了,天使祂也沒有救拔。耶穌這段路一直走到現在,現在覺得不要上十字架,這並不是罪惡,祂可以不救。這時祂不是犯罪、拜偶像了,祂只是跟天父在商量,「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不過感謝主,即使是這麼痛苦,祂最後還是說:「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但我們也在聖經裡看到祂在客西馬尼園時是極痛苦,痛到「汗珠如大血點滴在地上」,汗像血一樣流出來,我們不知道那是什麼,照原文所表達的甚至不是汗像血點一樣,就是汗好像血一樣的滴出來,很痛苦。然後聖經講有個天使加添祂力量。

我可不可以這樣推測,耶穌在往各各他的路上,甚至在被釘、十字架豎起來,祂在上面很痛的時候,祂都用對上帝的信心,懇求聖靈的幫助,讓祂能夠撐過這段時間,死得很榮耀,不要到最後失去信心,羞辱主的名。這我們都可能,一個宣教士在外面宣教很好,但到最後因太多艱難而背棄了信仰。這種事很多,我們每個人都是這麼軟弱,包括作丈夫、妻子,如果不是神托住,我們真是一秒鐘都撐不過去,我們都需要主幫助。當然如果不是神幫助,我們也不會在裡面享受到那麼大的喜樂。我的意思是說我們服事主是很喜樂的,但需要神幫助。

我在想,耶穌說這話時,是不是有種想法,認為當祂在十字架上最最痛苦的時候,天父會最多的與祂同在、加添力量給祂,而祂在這樣想的時候卻察覺到不但沒有天父給祂的力量,天父離棄了祂。

這好比如果我跟我太太去散步,突然來了個盜匪,在這最危險的時候,我太太會希望我跟他們作戰保護她,或像耶穌在客西馬尼園一樣說「讓我太太走,你們要怎麼傷害我都可以」。而如果那時我跟他們說:「錢都在我太太身上,我回去了」,那不是很丟臉的事?

最近有個八十歲的老太太寫封信給我,告訴我一件五十年前的事,但她到今天還記得。他們夫妻非常相愛,住在美國很久。有一天晚上從外面回家,開車開到車庫,聽到有聲音,就想大概是小偷。她說,「我先生就把我拉到他前面」,她到今天都記得這件事,就是她先生在危急時把太太當擋箭牌。

我花那麼多力氣在描述的就是,耶穌覺得祂好像被上帝出賣、背叛了,沒有那麼強烈,但也夠強烈的,「我最需要你的時候你離棄我、不幫助我」。這都是我用常理來推,不要覺得有什麼很大的學問,就是耶穌在問一句話:「神,你為什麼離棄我?為什麼在這個時候離棄我」?我推測這事就是耶穌應該是覺得在這時候天父應該最幫助祂、最給祂力量。耶穌問這話沒有犯罪,因為這讓祂很吃驚。耶穌問這話也不稀奇,因為就人性來講,祂發現祂在最需要上帝的時候受到這麼大的離棄,是很受不了的。

十架七言,耶穌在十字架上這幾個鐘頭記錄下的這七句話,每句話都很寶貴,每句話都可以不斷的思想,這句話實在也是叫我們覺得很稀奇,這是一句「為什麼」,所以我們也要問「為什麼祂會這樣問」。我的答案是祂不知道有這事,神會離棄祂。而我們下面就要問:「如果神真的在這時候離棄祂,為什麼神會離棄祂」?

神為何離棄耶穌?

人的罪惡必須受罰

這就是講到赦免、除罪的事情。也就是耶穌來到人間不能避免的一件事,雖然教會歷史上常常迴避這事、神學家常常曲解這件事、我們一般平信徒常常連這件事什麼意義都不去多想,就是罪惡要受到對付和處罰,上帝的聖潔一定要處罰罪惡。

你說這有什麼稀奇?是,所以跟「上帝一定要處罰罪惡」相關的就是「上帝不能赦免罪惡」,有錯了就要罰。如果不罰是什麼意思?我們常會覺得赦免、原諒是很高貴的事,卻都忘記了「不罰、赦免、原諒」對這說了「你錯就要罰」的人的威嚴是個損害;如果犯錯了不處罰,對上帝(或上帝法律)的威嚴是個損害。

商鞅變法一個很重要的因素就是法律要有威嚴。今天台灣法律也不大有威嚴,可能中國歷史上法律從來都不太有威嚴。法律,我們既不喜歡,又常常只是成為統治者的意志而已,統治者也不守法,國王也不守法,法律常常就是國王的命令。其實不是的。在西方因為有基督教傳統也一直在強調,國王、皇帝、老百姓都在法律之下,因為法律是上帝的,所以法律並不是統治者為了方便自己而立個法。比方中世紀時有君王立個法「初夜權」,每個新娘要先跟他睡覺。這是什麼法?就是統治者的意念,絕對違反上帝在人心中的法。

法是有至高無上的權威的,重點就是法律不可以有例外;法律可以定得寬鬆或嚴緊,但不可以有例外,是至高無上的。而原諒、饒恕就沒有法,哪怕是一次,你做錯了就該罰,為什麼可以不被罰。你可以在法律裡規定:「十六歲以下的小孩(或精神病人)偷了東西或殺了人都沒有罪」,但當其他人犯了法時就一定要照著法律的要求去執行、處罰。當然法不是只有罰,也有賞,重要的是言出必行。本來上帝的律法沒有打折扣的地方,或者說它該寬的地方寬,該嚴的地方嚴,該賞的賞,該罰的罰。

我們今天想到法,通常都是只有罰,沒有賞。我不知道中華民國的法律有說你作個很好的公務員就會加薪多少,應該沒有,通常都是你怎麼樣貪污舞弊要怎麼罰。因為在罪惡世界中,法律(包括公司的規定)常常就只有處罰,沒有獎賞,原來法律是應該賞罰都有,聖經上是這樣。如果遵行主的法律,祝福就會臨到,如果不遵行,刑罰、咒詛就會臨到;不遵行得越嚴重,咒詛、刑罰就越重,遵行得越多,祝福就越多。

聖經上是這樣講,只是我們的理解可能又有錯誤。聖經其實不是只有講如果你越遵行就越有祝福,不遵行或違法違得很厲害,你就禍患大。我們對聖經不熟悉,但你應該有個印象,聖經裡應該沒有規定蓄意謀殺是死刑,過失殺人是判多少年,貪污多少錢判多少年,聖經應該沒有這種規定。你的印象十誡裡甚至連罰和賞都沒有講,只有說不可和如何。因此你的觀念要弄對,聖經沒有說你犯了很嚴重的罪處死刑,犯了很輕的可以不要死,聖經雖然舊約沒有這麼清楚,但新約很清楚告訴你,一條法得罪了上帝就是死,上帝要的是完全。你要得到上帝永遠的祝福,你必須所有律法都遵守,從心裡都遵守。所以我們人的狀況是非常絕望,我們人在犯罪墮落後,不管怎麼樣都多多少少有罪,都是冒犯上帝,都是死刑。所以現在上帝要解決我們犯罪的問題可真是很難。

這其實你們在聽道時也都聽過,或想過,因為我們作父母的有時也會這樣想,就是要想饒恕、原諒、忘懷、寬大,但那會違反法律,也就是如果你寬、慈愛,就會違反你的正義,如果你要正義,就沒有慈愛。這我們多少都知道,所以就會說神讓耶穌來代替我們。但神讓耶穌來代替我們,我昨天也講了一很明顯的問題,就是這是不公平的。我作弊,他沒作弊,結果罰他,這是不合理的;我沒有超速,他超速,結果罰我,這是不合理的。我沒有偷東西,小偷偷了,但關我,這很不對的。代替,尤其是罰無罪的來赦免有罪的,這完全不合理。就是我們都說有個代替,勉強我們能瞭解,也都是這樣講,但我們又會說代替又是很不公平的事情,所以我們現在面臨兩個問題:就上帝的公義,不能赦免我們。然後如果赦免我們是需要有代替的話,這代替又不公平。

耶穌的代替並代表(Passive and Active obedience)
我昨天有提,今天就再提一下聖經的三處經文,一個是哥林多後書5:21,「神使那無罪(無罪:原文是不知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這裡的重點都是我們最忽略的字:「替」。下面一節最重要的字我們中文翻「為」,加拉太書3:13,「基督既為我們受(原文是成)了咒詛,」使我們得福、得聖靈。哥林多後書8:9,「(基督)為你們成了貧窮,叫你們因他的貧窮,可以成為富足。」耶穌為我們的罪死,不是只有一般瞭解的耶穌代替我們。這「為」包括兩個「代」,一個是代替,一個是代表。耶穌不只是代替我們,耶穌也代表我們。耶穌代替我們做兩件事,第一個,耶穌代替我們遵行上帝一切律法。這目標是讓我們得到上帝一切的賞賜。這一點在受難日很少提,的確也可能不需要提,因為耶穌代替我們遵行一切律法是在祂活著的時候做的事情,包括十誡一切的要求。

你說:「祂沒有做那麼多事,祂沒有代替我上班,沒有代替我孝順父母」。就是祂道成肉身、祂的神性和人性的結合,使祂在人間那卅三年所做的一切事,就涵蓋了所有祂為祂每個兒女所做的事情。假定有十億人是神的兒女,這十億人一輩子裡主要我們做的工作有千千萬萬、億億兆兆,耶穌在那卅三年都替我們做完了。你說,「這怎麼可能」?因為祂是神,所以祂做的都有效。

這在神學上叫做Positive (或Active)obedience積極(或主動)的順服。基督為我們積極的遵行了上帝一切律法的要求,好叫遵行這些律法所得到的永遠福分可以歸給我們。而現在都先歸給了耶穌,因為好漢做事好漢當,祂做了這一切美好的事,祂就得到了一切上帝給祂的祝福。這是耶穌在祂活著時的卅三年的Positive (或Active)obedience,主動、積極的順服,這讓我們贏得了永遠的祝福。

而耶穌還有個消極(或被動)的順服Passive (或Negative)obedience,就是耶穌沒有犯一條法,祂卻為我們承受了一切罪惡的刑罰。這主要是指耶穌在十字架上所受的痛苦和擊打,不過神學家也會講可能祂從客西馬尼園就受這打擊,這叫Passive obedience。事實上如果再說,耶穌道成肉身就開始替我們承受這方面犯罪的打擊。也有很多神學家說,耶穌在祂道成肉身、死裡復活的每一個時刻,Passive 和Active obedience這二者都在做。

如果這些你都沒有聽懂沒有關係,就記得耶穌為我們道成肉身、死裡復活。只是我強調祂不是為我們受罪而已,祂也為我們遵行律法,那部分也很重要。

祂為我們遵行律法,就是在世上三年半的工作以及從道成肉身就開始順服馬利亞、約瑟,聖經沒有記載的那一切事祂都在為我們做。但雖然這段時間的事聖經沒有講,你要想到偉大的神成為人,在做這些很羞辱或很平凡的事。你在這裡聽三個鐘頭的道都很受不了了,何況耶穌作了卅年的木匠,你看祂多受不了,很無聊的,祂是宇宙萬物的主宰,還要被蟑螂、蚊子、螞蟻擾,人家還會嫌祂桌子沒做好,釘子沒釘好,祂都要做這些事,這都是為我們來遵行上帝的律法,是亞當夏娃從來沒做過的,也是我們基督徒自己都做不到的,耶穌為我們做這些。我們一般在講道成肉身、死裡復活,通通都集中在十字架上,這就不夠完全,我們要想到耶穌卅三年的生活也很重要。

不過既然講到耶穌的這句話「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就不能不提到卅三年的時間也有神的同在,而且也需要神的同在,也需要聖靈的充滿,使祂能醫病、能趕鬼、能喜悅上帝的道路。也跟我們一樣,祂需要上帝扶持祂,讓祂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承受一切罪孽時候能有最大的力量來承受。因為你可以想像上帝的震怒,對古今中外所有罪人的憤怒,應該是每一個人都要在地獄裡受永刑的憤怒,都無限的加在耶穌身上,這個時候祂需要的能力要有多大,實在難以想像。

耶穌十架苦難的重點

因此我也又說一句話,如果你在講道時,或像受難日,只想到耶穌在十字架上好可憐、好苦,我聽很多傳道人講過,釘子釘進去多痛,把肉都釘穿了。如果你在形容耶穌的受難是這些,實在就太錯誤了。你自己看聖經,聖經沒有這樣強調這些,聖經甚至講得一點不血淋淋,把耶穌被釘十字架這件事講得非常輕描淡寫,「到了一個地方,名叫髑髏地,就在那裡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就完了:「彼拉多就鞭打他」也就完了,沒有說「啪,一鞭下去,血肉橫飛;啪,一鞭下去,耶穌慘叫一聲。然後打完了地上都是鮮血」,聖經根本不講這些,也幾乎不在提祂背十字架到各各他的那段路的痛苦,有提到一點點,「祂力不能勝,有人幫祂背一下」。整個釘十字架、被鞭打、受痛苦,根本很少講,甚至你不看這些電影的話根本不知道有這麼可怕的事。

為什麼會這樣?聖經學者告訴我們這是故意的,聖靈故意不要我們把焦點放在這上面,反而我們還會覺得聖靈實在不懂人心,應該要把這些描述得稍微生動一點,一塊肉飛出去,啊,叫我們可以感動不已才好。耶穌十架上的痛苦聖經講得不多,為什麼?因為他要你知道那不是最痛苦的。

各位,這問題有人問過:「耶穌的死是從容就義,慷慨赴刑嗎」?沒有,耶穌不如蘇格拉底,也不如黃花崗七十二烈士,也很不如很多的江洋大盜死得那麼慷慨就義,因為那不是重點。耶穌死的重點不在乎十字架有多殘酷,事實上十字架就是刑罰,固然很殘酷,卻不是最殘酷,我們中國的凌遲比十字架要痛苦太多了,古今中外許多酷刑比十字架要痛苦得很多。重點不在耶穌受苦、十字架的苦有多大,不僅不在肉身的苦有多大,也不在心靈的苦有多大。心靈的苦就是人家譏笑祂、門徒逃掉了、大家在那裡冷嘲熱諷。這都不是重點,人家給祂的十字架、諷刺、譏笑,那都不是耶穌苦難的重點,耶穌苦難的重點是這句話:神的離棄。聖經就講這句話,就是叫你去想,別的是次要的。

「神的離棄」就是我們剛才讀的那幾處經文。神為什麼要離棄祂?就耶穌的人性來講,耶穌知道祂會代人受過、受艱難、受刑罰、受上帝最大的咒詛,所以祂想到神在這種時候會幫助祂,卻沒有想到神沒有幫助祂,反而擊打祂。理由也很簡單,因為上帝要很公平的擊打,耶穌必須真實是一個罪犯,耶穌必須真實的是全世界所有罪犯的代替和代表,耶穌必須是所有壞蛋集中於祂身上,上帝的擊打才是真實的,才有公義。

所以我們只能根據那三處經文大膽的求神真是拯救我們,因為我們不敢講這樣的話。路德敢講,路德說,「十字架上的耶穌不僅是最聖潔良善的上帝,也是全世界強姦犯、殺人犯、性變態者的化身」,就某個真實的意義,的確是如此。這是耶穌苦難最苦難的事,祂替我們成為罪。而且在這時候也很公平的,上帝必須不但不支持祂,反而擊打祂。

當然我們也會說很公平,但實在也叫我們很難想像,根據經文我們相信耶穌與上帝,父與子是永遠不會分離開的,甚至就一個很矛盾的意義來講,當基督順服天父的旨意,當天父按著祂的旨意來擊打聖子時,二者的關係沒有比這更親密的時候了。這跟你我有關,當你願意背十字架跟隨主的時候,你覺得你是被主離棄、你覺得你是孤單無助、你覺得上帝沒有聽禱告,但在任何一個這種時候,包括你得癌症、或聽到什麼惡信很難過時,你仍然信靠上帝。甚至你在說「為什麼離棄我」的時候,你是在呼喊「我的神」,而且呼喊兩次,那你跟神關係是最密切的。

所以用在耶穌的身上我們不知道怎麼解這奧秘,就是我們不知道聖父跟聖子怎麼講是離棄,我們只能根據神學及聖經,的確是離棄,但也是一種最美好的結合。但我們可以在我們身上隨時應用這話,我們相信如果願意為主背十字架、願意順服上帝,在我們覺得最被離棄的時候應該有信心:那是我們最跟耶穌、上帝有最密切相連的時候。

基督的死、復活,祂必須是真的成為人,沒有犯罪,而是像人一樣的遵行了上帝一切的命令,這樣祂才能得賞。祂必須像人一樣因為犯罪而受到處罰,祂也必須像人一樣受刑罰,所以耶穌必須是道成肉身,祂又必須是神,祂這道成肉身才有無限的果效。

因信與基督聯合

這是耶穌道成肉身,在十字架上做好了的救恩,我們很感謝主。而我們呢?我們怎麼把耶穌遵行了一切上帝命令所得到賞賜接到我們身上來?這就叫做「因著信心與主聯合」,或以弗所書喜歡講的「在基督裡」。我們因著信心與主聯合,因著信心在基督裡,這種聯合甚至像耶穌的神性、人性結合在一個位格裡面,我們也是。我們沒有神性,只有人性,我們的人性因著信心跟那位上帝─耶穌基督結合在基督裡,就把我們一切的罪惡和罪惡的刑罰交在祂身上,又把祂一切為我們所成就的美好,接在我們身上。

羅馬書6:4,「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你說:「康牧師,你剛才不是講這是信心嗎」?是沒有錯,人間的這一切東西,包括很平凡的事,包括很平凡的餅和杯,都就某種意義傳達了永恆的果效。「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6:5,「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6:6,「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6:8,「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他同活。」

羅馬書第6章講的在保羅的神學裡,文字上在以弗所書是更多,就是我們跟基督結合在一起,使「我活著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我活著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我活著是因著信心而活,我活著是為榮耀上帝而活」,這些都是我們每個人生活中常常會有的。

耶穌在十字架上與神的分離,「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是為了要代替我們、代表我們受刑罰,也代替、代表我們遵行上帝的律法,好叫我們的罪惡、刑罰被除去,好叫我們可以得到遵行律法的一切祝福。耶穌道成肉身、死裡復活,在十字架上做成了的,怎麼連到我們身上?就是憑著信心,就是藉著聖靈與基督相連。

恩典也呈現在物質上-洗禮、聖餐

是,憑著信心,藉著聖靈與基督相連,但不要想這純粹是屬靈的事。這的確是屬靈的事,下面我要很小心的講,尤其在浸信會講,我們不可以忽略物質方面的東西,包括聖禮(聖餐和洗禮)不要忽略,現實的教會不要忽略。再擴大,你的父母、兄弟、姊妹、罪惡的世界,不要忽略,這是上帝立的,把你放在那裡經歷、活出主的恩典的地方。不要想到我們將來在天堂再活出、再經歷,那是完全的,但我們在那裡的完全取決於我們在地上,不僅是信耶穌,當然信耶穌就夠了,但真信心一定有行為。對,我們完全憑恩典,但恩典一定呈現在有限的罪惡世界,保羅不是說我們藉著信心歸入死,是藉著洗禮。

我之所以要跟浸信會弟兄姊妹抱歉的就是,我們華人基督徒沒有什麼宗派背景,福音派、靈恩派都沒有。我們對什麼是長老會、改革宗、信義會,在華人教會這一百年來都不大瞭解。尤其受倪柝聲的影響,倪柝聲又受敬虔主義的影響,我們大概對宗派歷史這些不大在意,事實上我們以前都覺得宗派是罪惡的,中國大陸基督徒到今天也覺得宗派是罪惡的。我倒覺得不要這樣想,可能我們台灣唯一還知道宗派有一些好處的是長老會,因為長老會歷史比較久一點。我沒有要高舉宗派,我也沒有說宗派只有好沒有壞,在人間任何東西都有它的缺點,但每一個宗派我們也都應該要想它存在在其中有些工作。

其實我們華人基督徒(福音派也好、靈恩派也好)受改教家的影響可能沒有那麼強烈,我們受重洗派(就是浸信會的前身)的影響比較大。這比較大的影響在哪裡?一定有很多好的,包括我們不要那麼注重繁文縟節、要強調聖經、不要那麼在傳統中被綑綁,這我想華人福音派裡多少都有,我在的信友堂也是這樣,通常是有聖經、傳福音、禱告、相信耶穌就好了,其他不重要,(對,這幾個是最重要,但其他的不是完全不重要),所以我們對聖禮都覺得很看輕、不重要,洗禮純粹只有一個象徵性的意義,所以甚至在浸信會就不是洗禮而是浸禮,就是有個象徵性的儀式浸到裡面。

我不知道你們知不知道浸禮的意思,照浸信會的講法,浸禮的意思就是象徵性的表達羅馬書第6章講的,你浸下去跟耶穌一起死,上來時就是個新造的人,你的老我已經在浸池裡淹死了,所以你一定要浸下去,若有什麼地方沒浸到水裡,上來就帶著個罪惡。

我很尊重這傳統,但如果從聖經來看,恐怕這字不一定就是「浸」,雖然很多希臘文專家都說是「浸」,其實說「洗」沒有完全錯,就如說「浸」不是完全對一樣。因為聖經有這樣講,包括提多書,「重生的洗」,包括亞拿尼亞替保羅施洗,「起來,求告他的名受洗,洗去你的罪。」更明顯的包括施洗約翰講,「我是用水給你們施洗」,也就是施洗約翰在表達一件事,的確這字用「洗」比較好,就是我們是污穢的人,有污穢的罪,這罪要把它去掉,用「洗」字很恰當,用「浸」就不恰當,是洗掉。當然在這裡可能「浸」就更恰當,就是我們是象徵性的跟主一起死、一起復活。

我說的意思就是我們今天把聖餐、洗禮都當作象徵性的,其實不一定只有象徵性的意義。保羅的確是這樣講,「我們藉著這禮,跟基督結合。」我也把這講一下,這實在不是今天的主題,但也很重要。各位,「洗禮」不能洗掉你的罪,雖然亞拿尼亞有這樣講;「洗禮」不能叫你重生,雖然提多書有講「重生的洗」,這只是象徵性的。對,我承認。「洗禮或浸禮」這個儀式不能洗去你的罪,不能叫你重生、不能叫你得救,從這個意義來講浸信會完全正確,洗禮根本一點用都沒有,那不過就是水,你得罪的是上帝,水怎麼能洗掉你的罪?洗禮不能救你,洗禮純粹只是一個儀式,象徵性的表達耶穌的拯救、從聖靈重生。洗禮不重要,水不能救你,儀式不能救你。但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講,洗禮可是太重要了。

我先講不重要的。水不能救你,我相信每個人都會同意,只有耶穌、上帝救我們,水不能救你,水多水少都不能救你。因此點水、澆水、浸水都不能救你,約但河的水不能救你,不必到約但河去受洗;不必說水要多一點,要浸入;不必到活水、河水裡去洗。水不能救你,你的善行不能救你。

所以很多人在受洗之前,(包括王明道弟兄。我很尊敬他,但這也是錯誤的)要上多少課,要考核你有沒有戒掉麻將,還有沒有打老婆,如果你還有這些惡習就不給你受洗。我懂這用心,但這是錯的,你不是做了夠多的好人好事才能受洗。你的好行為不能救你。你的知識也不能救你。所以要上一百堂基要信仰的課也不能救你。你不上,完全可以得救。我不是叫你不要上,只是要強調一件事:只有耶穌救你,不是你的知識、基要信仰課、洗禮的儀式如何,我想這你們都能同意,只有耶穌救你。所以洗禮的儀式不能救你,洗禮前你的悔改、準備、生活素行都不能救你,因為你的行為永遠不會夠好。

還有,施洗的人(包括牧師)也不能救你。你說這不需要講,我知道。不然,我之所以這樣講就是在華人教會、一般福音派都有個很大的錯誤,我聽過有人說,「牧師,我受洗的時候根本什麼都不懂,就被人家浸到浴缸裡。」也聽過有人說,「我以前在那教會,不知道是不是異端,很怪,那牧師甚至有斂財和性騷擾,那洗禮可能無效,我要重新受洗」。以前我受洗的教會是異端;以前我受洗的牧師是個江湖騙子;以前我受洗時什麼都不懂,就被人浸在池裡,所以我要重新受洗。各位,你若聽我剛才講的就該知道不必,你絕不需要重新受洗,因為牧師的好壞不能救你。你覺得牧師是異端所以洗禮無效,我請問你哪一個牧師正統到他施洗可以救你?你說「我還不夠好」,我也請問你:「你要好到什麼地步才可以進天國」?你這才是異端的想法,如果覺得你要夠好、夠明白才能受洗,你是異端,因為你永遠不會夠好;牧師永遠不會夠好;洗禮的水永遠不會夠聖潔。就算天上的水也都不能救你,只有耶穌能救你。所以你的洗禮不會救你,洗禮是你信上帝,所以你也不必重新受洗。

如果要再講下去就會談到嬰兒洗。各位,長老會沒有堅振禮,這其實是翻錯了,應該是堅振式。我們並不是嬰兒受洗,到成人時再受一次洗,沒有,洗禮沒有第二次的。所以洗禮非常隆重。洗禮是最簡單的事、最不能救你的事,但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講如果你受過洗,不管在多麼草率、不好的情形下,不管之前之後信了耶穌,那一個都有效,有永遠的效果。

聖餐有類似的情形,不過今天不講下去,我們講的就是奇妙的耶穌基督道成肉身、死在十字架上,我們跟基督相連。在這裡講到我們的確跟基督相連,以致於我們的罪到了處罰,我們在基督裡被處罰了。各位,你被處罰、被受刑了,上帝已經處罰過你,所以上帝非赦免你不可。你說,「沒有啊」?對,沒有,但又有,因為你在基督裡跟祂一起受處罰,這叫跟基督在一起,我們的舊人與基督同釘十字架,我們被處罰了,我們也做了一切上天堂的善功。你說,「沒有啊」?也對,你在基督裡做了,而且那是真實的。

聖經裡其他講到「我們罪被塗抹、被洗淨;清潔的心;神不算為有罪」都在這奇妙的道成肉身、死裡復活中間,然後憑著最奇妙、最抽象的,我們因為信接受上帝的話,聖靈就把我們跟基督相連。對,從我們今天基本觀點來講是我們心靈與主相連,但如果道成肉身、十字架上的死是真實的(的確是真實的),我們也必須說就某種意義來講,洗禮和聖餐也是真實的吃了耶穌的肉,喝了耶穌的血,跟耶穌在一起。我不知道怎麼表達,但那是真實的;我不知道怎麼表達,但我們應該相信而且敬拜讚美祂。

禱告:

天父,我們謝謝你的恩典,求主恩待我們,當你被父棄絕,使我們能跟父聯合,我們真是很難明白這話,但求主讓我們感恩、讚美,也求主讓我們相信,也求主讓我們在生活中繼續的背十字架、捨己,繼續的相信主的被棄絕是真實的,父和你永遠的不分開也是真實的,而我們跟你的永遠在一起也是真實的。我們受洗歸入基督的死,我們在聖餐中吃到你的肉和血,我們在你的約中跟你不分離,我們不能瞭解,但求主幫助我們相信而且更明白。奉耶穌的名禱告,阿們。



(呂琪姊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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