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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130416 死與永恆 (約伯記10:1-2)        編號 /  909
發佈者 /  康來昌       發佈時間 /  Fri Apr 10 03:28:55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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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與永恆(約伯記10:1-2)



舊約跟新約的信仰一致

 包括永恆的觀念

  上次有人提出個問題:「有人說,約伯記裡講到的永恆跟我們今天的觀念不一樣。有什麼不一樣」?求主幫助我。我是個罪人,而且是很平凡的人,我看聖經一定有很多錯誤和不當。但是,如果一個再怎麼偉大的學者專家講的、跟聖經本身教導的不一致的話,我就不會同意那看法。我不會同意約伯記裡的永恆跟我們今天的觀念不一樣。我不覺得這些基本的信仰會有這麼大的不一樣。但如果你看很多解經書或聖經學者都會講,講得嚴重一點,就是新約和舊約有很多不一樣;再嚴重一點就是新約、舊約有衝突;然後他們的不一樣會越來越多:耶穌跟保羅講得不一樣,保羅跟初代教會講得不一樣,初代教會講得跟奧古斯丁不一樣,奧古斯丁跟馬丁路德講得不一樣。也就是整個教會歷史和我們信仰被分裂得很厲害,就是我們的信仰並不一致。我不這樣看。我深深相信今天只要我們信這位真神,我們的信仰跟亞伯的信仰是一樣的。

 包括我們敬拜同一位永遠不變的神

  我們曾看過一位社會學家講,他說:「如果初代教會、使徒行傳教會在聚會的時候,有個外星人來到教會,看到他們對上帝的敬拜,然後又到十二世紀東正教的教會,再到今天的靈恩派和福音派教會,他能不能看得出這幾個不同時代、不同人所敬拜的神是同樣一位神?他會不會覺得這些人的信仰完全不一樣」?

  我想他的意思是說:他會覺得完全不一樣;但我覺得不是。任何一個時代的任何一個人,不管是外星人或什麼人,只要信的是聖經裡這位神,我們就跟任何人一起在敬拜同一位主。對,你看到靈恩派教會跟我們非常不一樣,很吵鬧、喧嘩或熱鬧,我們是非常安靜有禮,但我們所敬拜的是同一位神。

  都在靈和真理(悟性上的認識)裡敬拜神

  也抱歉的說一句話,有個很不當的翻譯,但很多人還在繼續用這個翻譯:「神是靈,拜他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拜他」,這是個非常不恰當的翻譯,把耶穌的意思完全弄反了。這翻譯是用我們中國一個傳統觀念:「心誠則靈」,你敬拜神,誠心就好,不在乎儀式,不在乎什麼。不,耶穌不是這樣講。耶穌是說,「神是靈」,下一句原文應該這樣翻,英文都翻對了:「拜他的要在靈和真理裡拜他」;剛好就不是敬拜他的人誠不誠的問題,而是敬拜他的人信的是不是合真理。

  不在你心誠不誠實、有沒誠意、真不真誠。各位,誠不會靈的。誠懇、擺上、奉獻、熱烈,這些不是不好,但如果只要這些的話,巴力的先知拜得很對,他們非常誠的,媽祖繞境的那群人也非常誠的,那上帝應該也很祝福他們的,因為他們很誠懇。然後如果你把聖靈想得只是我們的心靈,「心靈和誠實」就是心中很誠懇、很誠實的敬拜這位神就好了;對不起,我們基督教、聖經不是這樣講。

  聖經從來很強調信者需要誠懇、熱情,但最重要的是你信得對不對。若信得不對,媽祖也好或其他宗教也好,你再熱情、再誠懇、再熱烈,那都是到地獄裡去的。舊約裡面是這樣講的,特別是以利亞對巴力的先知和以色列人講的;還有很多先知都有講:「你們不是不誠、不是不熱烈,但你們不認識這位上帝,你們沒有信心。」新約時保羅在亞略巴古對那些雅典人也是講一樣的話:「眾位雅典人哪,我看你們凡事非常敬畏鬼神」(徒17:22),「但是你們不認識你們敬拜的是誰。」

  我不是在強調知識重要。尤其在信友堂,我最怕人家說我們信友堂有很好的正確的知識、真理,因為我們沒有那個誠、感情,我們實在對主太不熱烈了。所以我不喜歡說我們有多大的真理。如果我們真有那真理,我們應該有更多對主的熱烈和對人的相愛。

  但的確聖經裡很強調,從舊約到新約都是:對你所信、所敬拜的對象是誰,你需要認識。也就是我們不是今天那種「顧客至上,滿足顧客就好」。不是的。我們不滿足顧客的,我們是要滿足神的心。你來這裡覺得認識上帝很好,你很舒服,很好;但你來這裡認識上帝很不舒服,那不是不好,因為認識上帝一定是好的。我們求主幫助,我們並不是把教會當作電影院。以前小時候有個作文題目「假如教室像電影院一樣」;我最近也聽到一個牧師講,他希望他的教會是像迪斯奈世界一樣。我懂他的意思,我覺得很多弟兄姊妹也是這樣想,就是我們來這裡被招待得很舒服,聽的看的都很舒服,然後散會的時候跟牧師講:「今天吃了一頓大餐,很滿意」。這不是錯,是很好;但重要的,任何事的重點不在我們的滿足,我們的滿足必須建立在我們認識上帝(或說上帝的滿足)上,只有認識上帝我們才能真正滿足。而這個滿足裡面有個很強烈的是悟性上的認識。所以雖然我剛才說我不願意強調知識、悟性,但我們需要清楚認識這位上帝,且認識清楚的時候,你知道這位神是永不改變的神。所以,今天不管時間和空間的不一樣,你到非洲或任何一個有知識或沒有知識、開化或不開化的地方,如果我們都在主的真理和聖靈裡面,我們就都在敬拜同一位神。

  基督教的神和可蘭經的神並不是同一位神

  因此我也很遺憾的說,我看到很多的神學家實在都在偏離正道。有一位耶魯的系統神學教授米羅斯拉夫・沃爾夫(Miroslav Volf),一般人也說他是福音派的,但我實在不知道他有什麼福音派。他是從東歐那邊出來,看到很多戰亂,尤其看到回教徒跟基督徒的爭執,他說:「這個爭執實在是不需要,因為可蘭經的神跟基督教聖經的神是同樣一位神(the God of the Qur'an is the God of the Bible Christians worship.)。」

  各位,你不必是神學家也知道他講得大錯特錯。回教神的特點就是不相信三位一體。如果你不相信耶穌把上帝啟示出來,「沒有子的,就沒有父」,這是約翰福音講的。虧他還是那麼偉大的神學家。他是希望能讓回教徒和基督徒不要吵,因為我們拜的是同一位神。但我們基督徒和回教徒拜的不是同樣一位神。把聖經的神在印尼文裡翻成「阿拉」,這沒有錯,因為那意思就是「神」。但可蘭經裡明言說到,耶穌並不是三位一體的第二位。你不相信子就沒有父;你不相信耶穌,你就不會認識這位獨一真神;包括在舊約的時候,如果你沒有神的話,你就不會認識這位獨一真神。舊約的時候,雖然耶穌還沒有道成肉身,但舊約有神的話,你信神的話就認識這位真神。

  一切問題的答案:在中保耶穌基督的拯救

  我們在講約伯記的時候其實也是這樣。我們不是一直在講約伯需要一個中保,甚至當他直接在跟上帝對話的時候,仍然我們必須說,那是跟三位一體的神對話,他是跟「神的話」在對話,神要把自己啟示出來。我們通常都會說聖父(神)的本體是我們人進不去的那黑暗部分,不管是今生或來世,我們都進不去。我們要認識上帝,一定要透過聖靈、聖子、神的話。我們今天更是這樣。

  我希望這不是很深的神學,可是我們講的很簡單。你跟任何人安慰、鼓勵,包括對自己、對約伯,都要回答這些問題,我們必須說因為耶穌為我們的罪死了,因為耶穌愛我們。就是很多人在問很多問題、有很多艱難的時候,不要把它想成是個很抽象的,或只是個很感性的(sentimental)屬靈的安慰,「定睛仰望主」;對,這句話是正確,但這裡面有很豐富的意思,就是:這位為我們的罪死而復活的主,除了他以外沒有別的安慰拯救。在約伯記裡看到這麼多艱難,其實也都是他希望有個中保,他希望得到這安慰和鼓勵。

 包括死的觀念,死不是自然的,死是處罰

  回到剛才講的問題,我換個角度講。一般的書都會講到的「舊約裡沒有復活的觀念」的問題,包括我看了一下《證主聖經百科全書》(Baker Encyclopedia of the Bible),一個很有學問的舊約學者Peter H. David講到:「舊約裡面講到死的時候(今天我們會談到死和苦難的事),死純粹是個自然的事情,壽數滿足就死了,死是自然的」。也請各位原諒,這句話是錯的。你們想想,「死」不是自然的,因為「死」不是原來神創造世界裡應該要有的一個東西;「死」明顯的是一個處罰。對,舊約聖經沒有直接這樣講,但從伊甸園的事就講得太清楚,「吃的日子你必定死」,也就是人沒有違反上帝命令的時候,人在自然裡是不會死的,但違反了就一定會死。

  新約當然講得更清楚,羅馬書5:12,「死又是從罪來的」,「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這都跟約伯記講的一樣,死從罪來,苦也從罪來,痛苦、艱難都從罪惡來。問題我們不能把死和痛苦,跟罪惡畫完全的等號或數學的比例。也就是我一再講的,一個人罪惡多,未必活得就短,未必在這一生中就沒有什麼幸福;相反的也是一樣,一個人道德或靈性好,未必等於他在這世界就一定很順利,但我們又不能說沒有關係。

  因此,死不是件自然的事,新約講得很清楚,舊約尤其是這樣。所以我們說「就順其自然的死吧」;「在舊約的時候可以死得很平安,沒有什麼恐怖」,的確很多這樣的經文,有些我們很熟悉,像創世記15:15,耶和華對亞柏拉罕說:「你要享大壽數,平平安安地歸到你列祖那裡,被人埋葬」;申命記31:16,「耶和華又對摩西說:你必和你列祖同睡。」死好像是個很自然的,我們工作了一輩子很辛苦、很累,就睡了,於是很多學者就會說,「他歸到他列祖那裡去」,很多學者說:「舊約裡從來沒有講到死亡是個門檻。過了這門檻就有幸福快樂,好像新約那樣的想法。沒有。人死了就如燈滅,就睡了,就歸到他列祖那裡去了。」像歷代志上29:28,大衛「他年紀老邁,日子滿足,享受豐富、尊榮,就死了。」歷代志下24:15,「耶何耶大年紀老邁,日子滿足而死。」

  我以前在念神學的時候,想想好像也是這樣,他們就是死掉了。學者會說,而且要長命富貴是好一點,像大衛、亞伯拉罕一樣,日子夠長;不要在中年而死,那是不好,可能是得罪上帝。長命富貴,這樣死得平平靜靜。但如果舊約真是這樣,那舊約的人真是一點盼望都沒有。什麼叫長壽?一百歲、九十歲、八十歲?雅各在一百三十歲見到法老說:「我一生的年歲又短又苦」。一百三十歲不短,也不苦,他也很富裕,雖然也遭遇到一些事情。

  也就是如果照這些學者講的,舊約時大家對永恆沒有什麼盼望。我們就是活在這世上認識上帝,上帝對我們很好,上帝帶領我們的婚姻、兒女,然後我們健康平安,到最後老了,就死了、就睡了,就歸到列祖那裡,也有很多學者說,就葬在列祖的墳墓裡,就完了。如果真是這樣的話,我真不能想像,我覺得這是不可能的事,因為這裡面有太多的遺憾了。

  各位,如果你活得很幸福,你不是一個基督徒。各位,不管是不是基督徒,這一生要活得很幸福的,不太多。我們每個人都有艱難。我很稀奇基督徒怎麼會覺得我們一直很幸福快樂。沒有。我們是幸福快樂,但這幸福快樂不完全等於這世界上的福。這世上的福祿壽財喜,我們基督徒並不拒絕,但我們在物質上比別人多多少,這很難說。我們希望我們心靈有平安,這應該是可以有的。

  我們在這世上,假如你活得很幸福,活得真是好;我們假定是亞伯拉罕、大衛、雅各,其實他們生活中也很多艱難,每個人都很多,包括保羅,很多人有很多艱難;我們就假定照這些學者講的,舊約只要你長命富貴、平平安安就滿足而死,然後沒有什麼復活、永生,就這樣死掉了,舊約沒有復活的盼望。如果是這樣的話,假如一個人這一生真的很幸福,跟他的妻子、丈夫、兒女、孫子、曾孫…五代同堂,然後死了,他不會覺得很悲哀嗎?你跟人家在一起活得很幸福,然後說:「我們再不能彼此相見,永遠見不到面,再見了」,這樣會是滿足嗎?我不相信。你一個十年的好朋友分開都會哭的。一個媽媽兒子女兒結婚了都會哭的;那還算幸福呢。我們都會哭,何況我睡了,我死了,不會再醒來了,我們永遠見不到面了,我卻會滿足而死。我不相信。我不相信任何一個人活得很幸福快樂,然後就死了,就什麼都沒有了,他會死得很滿足。因為舊約裡每個人應該都認識一件事:死亡是個處罰。我可能活一百二十歲,或說洪水前那些長命的九百多歲,但如果我活得很幸福,死就是愉快的嗎?不。常常是活得愉快,死就很辛苦。

聖經裡怎麼講死亡?

  然後講到死亡,我們在約伯記裡也看到一些豐富的文學性字眼,「死者住的地方」(city of the dead),就是今天說的「陰宅」,這在聖經裡有什麼說法?聖經裡有說,那是在地下、下面(這當然是指埋葬都埋在地裡),是荒涼的深處、陰間、陰府(箴15:24;結26:20)。

  還有,這是一個很深、荒涼、黑暗、幽暗、死蔭、混沌、下坑之地,約伯記10:20-22,「叫我在往而不返之先─就是往黑暗和死蔭之地以先─可以稍得暢快。那地甚是幽暗,是死蔭混沌之地;那裡的光好像幽暗。」聖經裡描述死亡是個黑黑、混亂、混沌、下坑的地方,這些都是一些形容,那並不能說是很好的地方。

  在那地方,不再有主的誠實和慈愛,「原來,陰間不能稱謝你,死亡不能頌揚你;下坑的人不能盼望你的誠實。」(賽38:18)

  下面更生動的一個字。死亡是什麼?死人的地方是什麼?聖經形容死的地方,是一個寂靜或安靜、沒有生命的地方;就光波來講是沒有光的地方,就聲波來講是人耳朵聽不到的地方,詩篇94:17,「若不是耶和華幫助我,我就住在寂靜之中了。」詩篇115:17,「死人不能讚美耶和華;下到寂靜中的也都不能。」那是一個很安靜、沒有任何聲音的地方,一睡不醒,也沒有打呼的聲音,反正就是沒有任何意識的地方,安靜的地方。

  另外一個我自己很被震撼的,就是死亡是忘記之地。希臘神話也有,過死河的時候要喝一瓶藥水,什麼都忘記了。詩篇88:12,「你的公義豈能在忘記之地被知道嗎?」如果你死亡了,去了死亡那地方,你就忘記上帝了,包括忘記上帝的公義。

  詩篇6:5,「在死地無人記念你,在陰間有誰稱謝你?」死亡就不能再想到上帝,你忘記了上帝,就是生和死、人和神之間都沒有關係了。看起來舊約有這樣講。

  死人是你不再記念的,與你隔絕的,詩篇88:5,「我被丟在死人中,好像被殺的人躺在墳墓裡。他們是你不再記念的,與你隔絕了。」所以死是忘記之地,意思是死的人上帝不記念他,他也不記得上帝,那是徹底的絕望了。

  這樣來描述死,其實並不是死真是這樣。只是我們人看到死就是這樣,人不能反應了,不能吃了,不能喝了,叫他他好像不知道了。然後,我們也知道一件事,不管我們多麼喜歡用這個話「我永遠記得」,哪有這事?你要記得一個東西,那東西要常常重複在你面前,否則再深、再強烈的感情都沒辦法,這就是受造物的特點,會忘記。尤其死亡就把這些都隔絕了。

  死,在人在很痛苦的時候,就會覺得死還不錯。在約伯記一開始就講了,約伯記3:13,死是一個「躺臥安睡」的地方」;17節,死是一個「止息攪擾」、「得享安息」的地方;18節,死是「同得安逸,不聽見督工的聲音」;19節,「脫離主人的轄制」。6:9,「願神把我壓碎,伸手將我剪除」,我死掉就沒有這些東西了。

  但是你看約伯記,要抓住那大方向,(這幾週比較鳥瞰的看,也有個幫助,就是抓住那大方向)。約伯和他的朋友都會發脾氣,都會意氣用事,但講出來的話有對的、也有不對的,但很多地方是很情緒的。像約伯剛才講的「我死了最好」,那是表示他活著實在很痛苦,這我們能懂。但我們又記得,真的要他死,他又不甘心,所以你也看到約伯記裡有的地方就講到:「我要在活著的時候跟神把話說清楚,「我厭煩我的性命,必由著自己述說我的哀情;因心裡苦惱,我要說話,對神說:不要定我有罪,要指示我,你為何與我爭辯?」(伯10:1-2)。各位,這是什麼?這就叫正義感,我一定要想辦法爭到理,否則就死不瞑目。我想死,是因為現在活得太痛苦。但即使在我現在活得很痛苦,甚至想死的時候,也希望能看到一些報應或報復,也就是希望正義。所以21:19,約伯說,「不如本人受報,好使他親自知道」;31:35,「惟願有一位肯聽我!願全能者回答我!」

永恆與復活的觀念

  各位弟兄姊妹、朋友,我們的信仰是注重永恆的。事實上永恆是什麼我們也不太講得出來,因為我們是有限的人,不大知道什麼叫永恆。我們通常講到永恆、無限,就講到是很長很長…,但那不是永恆,是無聊。不要有個觀念:一百萬比十要更接近永恆,一兆更接近永恆,一跟二就離永恆很遠。各位,永恆、無限是用在神身上的,那不太能用「量」來說明。所以可以說,我們在剎那之間、在短暫的現在,就可以經歷到永恆;可以經歷到永恆的福樂,也可以經歷到永恆的痛苦。

  當我們有時候有種極強烈的空虛時,哪怕是一兩秒鐘,我覺得你可以體會到地獄的可怕。有恐慌症或憂鬱症的時候,或在生活中驚怕的時候,就是這樣,時間可以很短,但讓你覺得這好像是永遠的痛。同樣的,有的時候我們也可以在很短暫的喜悅中經歷到永恆的快樂。包括一起禱告、很感動的時候,一起喝咖啡、吃點心的時候,「今天的生日宴會好感動」,當然這裡面一定是需要有主在其中。我覺得其他任何愉快的事,包括紅酒、莫札特音樂,如果你心裡沒有主,都不能體會到永恆的喜樂。我認為,這世界上的人不能體會到永恆的喜樂,但我們能;而且那時間不必有多長,兩三個鐘頭,哪怕就一兩分鐘,也可能是一段,或我們出去到哪個地方旅遊,不必要到聖地,可能是拉斯維加斯,我們一樣可以能經歷到上帝的奇妙。這是真的,我在拉斯維加就有這種感覺。看到那地的邪惡,我就想到神的寬容,神在人身上真是有極大的恩慈和憐憫,即使在那個地方。

  我說過,即使人在拜偶像,你都可以想到神是多麼奇妙、美好。這是聖靈用他的話在我們心裡所做的工作。所以基督徒在現今現實的社會,不管是艱難或喜樂、屬靈或平凡的事,都可經歷上帝帶給你的幸福和滿足。舉個例子,有的時候,當我們講到你的婚姻很幸福的時候,通常的想法是性的快樂,年輕夫妻尤其會想到是性的快樂。可是,可能更多時候,三四十年,你還愛我,我還愛你,我們就覺得很幸福。就像你覺得你的兒子很好,一定要他拿到金牌、狀元、或第一筆薪水給你嗎?不一定嘛!也許就是跟他吃一頓飯,然後再見;是,看見背影,會有一點難過。各位,我們是在平凡的生活中,記念上帝奇妙的恩典在每件事上。

  因此,各位不要忘記聖餐的寶貴。我們用聖餐來記念上帝對我們永遠的愛,記念跟上帝的同在,這實在是上帝奇妙的恩典。因為聖餐其實有最庸俗的吃喝,「你們每逢吃的時候要記念我」。就是我們不是在萬人大盛會、一個很隆重的禮儀裡,就是在平常的吃喝裡。事實上在聖經裡如果直接就字意來講,不一定在聖餐裡,我們喝一杯咖啡的時候也可以記念到主的愛。每件事都是。

  因此我們回到剛才講的這問題。如果我們的神全能、全善,即使在舊約,我不相信神會要跟他所揀選的義人,有了非常歡喜的一生的約的關係,然後就讓他死掉:「再見啦,我會照顧你兒子、孫子、曾孫子。他們都會死,不過老神不會死。他們一代一代死了,睡了,你們在睡夢中也不會見彼此,只是同葬在一個墳墓裡而已。再見了。」我不相信。因為神把永恆放在我們心裡,我們不會對我們所喜愛的東西就再見了,那是何等空虛?我們不要有這種感情。神不會讓他的兒女永遠睡在荒涼、陰間、陰府、黑暗、幽暗、死蔭、混沌、下坑之處、寂靜、忘記之處。「神是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這是很重要的,倪柝聲還寫過一本書。數學家巴斯卡(Pascal)也說過,「神不是哲學家的神,神是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意思就是說:神是在庸俗的世界和時空中,進行他永恆的工作;他每一代都在照顧。

  「神說:我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你聽耶穌講這段話來回答撒都該人的時候,如果你不想清楚,那你就會想到神只照顧活著的人,亞伯拉罕死了就再見,反正你也不會再見到我,我也不會再理你,但我會照顧你兒子。耶穌這話,「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當然不是說死人神不管,而是要我們在活著的時候就相信、敬畏上帝。

  耶穌在馬太福音22章回答有復活的事,他不是用新約的話,不是用自己的話,也不是用聖經末期的話。他是用這些學者都不相信的,就在創世記和出埃及記裡面,神對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講,「我是你們列祖的神」。如果在創世記裡沒有復活的觀念,耶穌怎麼會用創世記、出埃及記來講,「神不只是活人的神,而且神是叫死人復活的神」?耶穌是這樣講的,神一定會使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復活,因為人如果就這樣死了,跟永恆的神的這麼美好的關係,就一百廿年、五十年、八十年就沒有了,這是不可能的。

  雖然我們知道舊約的確沒有很清楚講到復活,但是我們在看約伯記、詩篇的時候,都看到有些地方有講。而且我會說這是一個觀念,我相信舊約的人也一定會有,就如同他們不知道「三位一體」這名詞,我們今天也很多人不知道這字,但我們多多少少都有聖靈在我們裡面讓我們知道聖父、聖子、聖靈都是神,而我們敬拜的是同樣一位神。所以,不信主的人最後是在死亡裡面,但詩篇49:14這裡說,「他們如同羊群派定下陰間;死亡必作他們的牧者。到了早晨,正直人必管轄他們…」,這「到了早晨」怎麼講也跟復活有點關係。甚至我們的復活也不必想到是很久以後的復活,要想到我們現在就跟主在一起的美好。

  詩篇49:15,「神必救贖我的靈魂脫離陰間的權柄,因他必收納我。」這不是新約寫的,是舊約寫的。舊約的時候,「神就救贖我的靈魂脫離陰間的權柄」,他會收納我。他收納我,是我像一個死人一樣,沒有感覺,沒有反應嗎?有感覺的,有反應的。

  舊約裡講到不信主的人,詩篇49:17-19,「因為,他死的時候什麼也不能帶去;他的榮耀不能隨他下去。他活著的時候,雖然自誇為有福(你若利己,人必誇獎你);他仍必歸到他歷代的祖宗那裡,永不見光。」但我們信主的不是只到祖宗那裡,也就是不是只有埋葬。我們是跟耶和華在一起,而且也跟耶和華所揀選的兒女在一起。

  詩篇73:24,「你要以你的訓言引導我,以後必接我到榮耀裡。」我認為這裡面都有復活的盼望,即使不那麼清楚,都有。當我們合眼、死亡、埋葬得時候,主會接我們。至於,什麼時候接我們?我們會有什麼樣的意識?這沒有很清楚,但認識上帝的人應該知道主的同在是豐富的。

  詩篇139:8、18,「我若升到天上,你在那裡;我若在陰間下榻,你也在那裡。…我睡醒的時候,仍和你同在。」我們自己,包括我、我的兒女,包括年輕的、年老的、年幼的,我都勸弟兄姊妹,是,我們是要定睛仰望這位神,而且希望你在年少、青年、中年,死亡好像離你很遠或有一段距離的時候,我們能在任何一個時候,越早經歷到跟上帝同在的美好越好。我覺得我們的日子隨著老化,會越來越肉體的朽壞,越來越難過,記性會越來越不好,生活會越來越累,快樂的事越來越不多。以前吃個東西、聽個音樂好高興,現在沒那麼興奮,甚至聽不清楚了。人生是這樣,但我們內心可以更新,這我就很希望各位能成為一個橋樑,上下都可以接。人如果不能在早一點時認識主,你要到接近死亡的時候,要再活得美好,並不容易。

  說傷心事了。可能我們都有這樣的經驗,我們有些長輩、爸爸、媽媽,人很好,但七、八十歲以後變了。我希望你沒有這些經驗,但我們有時候會遇到。我知道有很規矩的男人,到老年八、九十歲,對他的外勞毛手毛腳,變了。有人年輕的時候很大方的一個人,到晚年的時候,天天懷疑兒女偷他的錢,變了。這如果是腦細胞的什麼病變,我們沒有辦法,只能求主讓我們不要碰到。但有一件事情總是好的,你要早一點認識上帝,因為聖靈的能力總是能幫助人,讓我們活得好一點,死得也好一點。

  其實生死,我今天只是簡單講一下。我要表達的就是:我不覺得舊約和新約有那麼大的不一樣,我不覺得約伯記裡讓我們看到的是沒有復活的盼望,人死了就算了。不管是約伯活著的時候或他說他希望死的時候,都在表達他相信有一個上帝。我覺得這就是讓他活下去的力量。我們也需要有,我們需要能夠讓人知道。因此,這幾次我們談約伯和我們的苦,其實也不要太講我們是苦,我始終覺得我們是喜樂、有福氣、被主記念的。

人死之後的狀況

  也提一下信主或不信主的人死了以後的狀況。這說來有點複雜,其實解經家的看法不一樣。很多人有個觀念,人死了就因為你是不是信主,而到兩個不同的地方去。不管新約、舊約,信主的人死了就到「樂園」(paradise)去,好像耶穌跟那強盜講:「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

  這「樂園」又有個描述方式,就是「在亞伯拉罕的懷裡」,就是路加福音16章,拉撒路死後就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裡。如果不是主的兒女,死了以後就到「陰間」去,也是路加福音16章那財主就在「陰間」裡受很大的苦。一個在樂園很舒服,一個在陰間很痛苦,然後就在等復活,或等耶穌再來。到耶穌再來時,樂園裡的就再被提升到天堂,在陰間裡的就被再貶低到地獄。就是有人說地獄不等於陰間,天堂不等於樂園。陰間和樂園都是在最後審判之前暫時的拘留所:樂園是快樂的拘留所,陰間是痛苦的拘留所。這種講法有它合理的地方,不過我比較不接受。

  我認為天堂就是樂園,地獄就是陰間。傳統教會也是這樣講,人死了以後,信主的就到一個非常好的地方,不信主的就到非常壞的地方。信主的好,而且會越來越好;不信主的壞,而且會越來越壞。我們不必要等到去那裡嘗一嘗、看一看、住一住,再決定要不要去那裡。你沒有這機會。也沒有任何人有這機會。你只能根據上帝的話讓你願意信靠。地獄、天堂都沒有樣品屋,所以那些「天堂三分鐘」、「地獄五分鐘」,那都是騙人的,沒有聖經根據。

  聖經裡面,人死了以後,就不會再有任何的改變。人死了以後,既不會變成鬼回到人間來嚇你。所以人死變鬼,那是中國文化裡講的,是異教的。人永遠是人,鬼永遠是鬼。人是上帝的受造物,鬼是上帝造的天使、墮落的靈。人是人,鬼是鬼。不會什麼我的祖父變成鬼回來了…,那是人騙你或鬼騙你。死人不會回到人間來。活著的人不會影響到死人,死人不會影響到活人。這就是我們沒有祭祖的理由。因為基督教很實際,我們孝順人、愛人都是趁著人活著的時候。基督教我們盼望永恆。我再次說,我們的永恆的一切偉大、美好,就是在現實中經歷到。我們愛人愛在現在,不是花一億元幫你修個墳墓;我們愛人愛在現在幫你洗碗、做飯,不是你死了以後才一年一次雞鴨魚肉、最好的祭品給你。死人若真的回來吃,「好好吃」,你會嚇死的,你才不敢再買了。這也是根據路加福音16章。

  路加福音16章,當那財主在陰間裡、地獄裡非常痛苦的時候,他只希望人拿水來沾一下,亞伯拉罕說:「不可能」,「你我之間,有深淵限定」(路16:26)。事實上這故事,亞伯拉罕能夠跟他講話,那也是個形容;應該死人和活人之間沒有任何來往。我們不會影響到死人,死人也不會影響到我們。所以,你孝順、愛人,趁著人活著的時候,我們好好的對人好。你到陰間、地獄的時候,想要再悔改,不可能了。你要請陰間、地獄或天堂的人回去傳福音,也不可能;就是只能用聖經上的話。所以,讓我們在平凡的生活中記念主、認識主。從死裡復活的人不一定能叫人信主。

  這跟約伯記還是連在一起。其實他們四個人(甚至五個人,後來以利戶也加進去;甚至六個,上帝也加進去;甚至是八個,因為是三位一體),我看都在上帝的恩典中,我們不必說哪個人比較好或哪個人比較壞,我們是蒙福的。約伯記裡除了撒旦以外,我沒有看到一個人是惡的。約伯的小孩死了,但主一定有他的帶領。你說你怎麼知道?仰望耶穌。

  我們禱告。天父,我們謝謝你的恩典。求主憐憫恩待,讓我們能夠有更大的信心,讓我們能更彼此相愛。我為這裡每個弟兄姊妹獻上感恩,我為我能來這裡跟大家一起學習感恩,我為我說錯、說對的事都感恩。錯雖然是不好,但主啊,你也讓我能夠學習謙卑下來,學習更謹慎、更不自大、更不狂妄。當有對的時候,主,我也感謝你,因為我知道我是何等的罪人,蒙了何等大的恩典,竟然能夠成為主話語的出口,竟然能經驗到、看到這些姊妹們的成長、相愛,主,這都是你的恩典,我們感謝你。主啊,就讓我們在每天繼續有的生活中,平凡的或特別的,動盪的或平安的生活裡面,我們學習彼此相愛。或吃或喝,或睡或醒我們都是主的人,我們都記念主的死,好叫主的復活、主的再來也在我們身上顯現。奉耶穌的名禱告,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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