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國學生害國—五四運動不為人知的細節
劉大生/文
五四運動有個特點:不說細節。有位學者仔細研究了其中細節,得出教科書上永遠看不到,卻更接近真實的五四。
一、五四事實
(一)愛國學生也害國
許德珩回憶說:“隊伍到達趙家樓時,已是下午兩點多鐘。數百名軍警早把胡同口封住了,隊伍不得進去。我們於是變計,向軍警和和氣氣地講明來意說:‘我們是愛國學生,來這裡是找曹總長談談國事,交換意見,要他愛中國。我們學生手無寸鐵,你們也是中國人,難道你們不愛中國嗎?’我們做了很多說服工作,果然有效,軍警讓我們進了胡同。”後來竟火燒趙家樓。東漢的大學生劉陶、北宋的大學生陳東、晚清的大學生康有為都領導過請願,都沒有幹過打人放火一類的事情。所以說,愛國學生也害國。
(二)賣國政府未賣國
都說五四請願是因政府賣國引起的,都說當時的政府是賣國政府。然而在事實上,五四時期的中國政府並沒有賣國。不僅如此,整個北洋政府其實都沒有賣過國。臺灣是清政府賣掉的,蒙古是蔣介石賣掉的,麥克馬洪線以南的大片國土是毛澤東扔掉的,日本應當向中國支付的巨額戰爭賠款是周恩來做人情拒絕掉的。五四時期的政府不僅沒有賣國,而且很愛國,有兩個表現:一是愛國土,二是愛國民。因為愛國土,而拒絕在不平等條約上簽字。這是鴉片戰爭以來的第一次。
敢在不平等條約面前拒絕簽字,是因為政府願意依靠民眾,至少是願意聽取民眾的呼聲。在是否簽署不平等條約的問題上與民眾合作,也是中國歷史上的第一次。
6月24日,北京政府通電各省:“如保留實難辦到,只能簽字,……熟權利害,再四思維,如竟不簽字,則嗣後挽救惟難。”真是難得的政治透明度。
有一份資料這樣記載:6月28日,晚8點左右,徐世昌請請願代表進總統府對話。面對代表們的堅定和激情,徐世昌說:“政府當然接……接受民意,不……不簽字就是了。你們好好回去安心讀書吧!”代表們立即說:“大總統既然答應拒絕簽字,請立即擬好電文拍發出去。我們回去也好向同胞交待。”“徐世昌萬分無奈,不得不令秘書當場擬好電文,拍往巴黎,令出席和會的中國代表顧維鈞、王正廷拒絕簽署巴黎和約。”徐世昌總統在為難之中,與請願民眾零距離接觸,傾聽請願民眾的意見,痛下決心答應“不簽字”,前無古人,後無來者。
(三)反動軍警不反動
6月5日晚,“北大三院方面軍警的帳幕在半夜三更便悄悄地撤走了,當時拘禁在裡面的學生還不肯出來,因為他們一出來要減少了天津及上海方面的緊張空氣。到了第二天,步兵統領衙門和員警所卻派人來道歉,他們才肯出來。還有拘禁在員警所和步兵衙門裡面的,他們請他們出來,而卻不肯,以後預備了汽車和爆竹送他們出獄,還是不肯。最後一個總務處長連連向他們作揖說:‘各位先生已經成名了,趕快上車吧!’”世界上有這樣的反動軍警嗎?
再看發生在武漢的故事:“聞文華于戳傷學生時,當場將四署巡警抓去二人,捆縛校內,經许家棚署長再四要求服禮,始行釋放。文華學生被捕二人,致激動學生公憤,全體將四署圍繞,勒令放回,许署長見勢趕緊釋放,一再賠禮,各生始散。”這樣的軍警反動嗎?
還是在武漢,“私立法政各生被捕至左旗營中,後旋由該七團三營營長賈萬興(河南人)出為接洽。略謂:諸位熱心愛國無不感佩,弊營兵士梭巡,原所以防奸人之滋事,奉令解散諸位之演講而已,實非敢擅於逮捕。今諸位既已至此,鄙人自當呈報團長,轉請督軍送諸位回校。於是乃一面諭令護兵優禮招待,一面置酒備飯自陪暢敘。各學員等亦將聯合會之宗旨及演講之要義,逐一詳告,飯後複令於樓上安置鋪盖,請事憩息。各學員又複逢人隨時演講,各軍士多被感動,均各摒息傾聽。” 這樣的軍警是反動軍警嗎?
再看看山東,12月,濟南軍警打傷學生,教師宣佈將要罷教,“反動當局迫於形勢,不得不予肇事人員以處分,給學生損失以一定賠償。”快達到現在美國的水準了,也能叫反動當局?
再看天津:“在端午節的下午,她們兩人(郭隆真、張若名)到監禁男代表的那邊,一同舉行娛樂和宴席。宴席前,一個代表提出要買酒,看守所長答復說這裡嚴禁任何人飲酒。他們發覺看守正在飲酒,就提出質問:‘不許任何人飲酒,為何允許看守犯所規?’弄得這個所長沒辦法,不一會兒,送來了他們要買的酒。”這樣講道理、通人情的警察也能叫反動警察嗎?
(四)大學校長不負責
北京大學校長蔡元培,5月8日向教育部遞交辭呈。教育部尚未來得及研究, 5月9日晨,他便離京出走。給北大師生留了個便條,說:“我倦矣!‘殺君馬者道旁兒。''‘民亦勞止,汔可小休''。我欲小休矣!北京大學校長之職,已正式辭去;其他向有關係之各學校、各集會,自五月九日起,一切脫離關係。特此聲明,惟知我者諒之。”
“蔡先生去了以後,北京大學自然是第一個恐慌,為維持北京大學,北大學生不得不繼續鬧下去,而且不能不聯合旁的學校學生一同鬧下去,於是五四運動又重新緊張起來了。”
在蔡元培的影響下,大概11日,教育總長傅增湘未獲批准辭職離崗。13日,大學校長聯名遞交辭呈。醫專校長湯爾和、工專校長洪熔,未獲批准,在遞交辭呈的當天,即5月13日,正式離京赴津。
大學校長當然有權辭職,但是,辭呈尚未得到批准就急急忙忙離校出走,這不合法律原理,不合政治道德,古今中外未見先例。孔子、秦檜、朱熹都當過大學校長,他們幹過這種事情嗎?
未經批准就辭職,這是不負責任,這是擅離職守。這樣的大學校長能教出好學生來嗎?五四之後,中國的苦難愈加深重,從這裡也可以看到一部分原因。
(五)文學領袖少思想
五四時期,文學家佔領了政治舞台,這是很不正常的事情。 李大釗、陳獨秀、蔡元培等人在五四時期發表的文章,基本上都是一些口號,什麼“布林什維主義的勝利”,什麼“試看將來的環球,必是赤旗的世界”,什麼“打倒舊文化”,什麼“勞工神聖”,等等,沒有什麼思想,沒有多少理論深度。他們對世界歷史、中國歷史的發展方向和發展道路根本沒有做認真思考,僅僅從外國人那裡引進一些時髦的口號,就企圖指導中國的社會發展。
袁偉時說得好:“新文化運動的領袖大都是人文學者,既對現代政治理論缺乏全面系統的瞭解,亦缺駕馭實際政治鬥爭的經驗。因此,在他們的‘共同意見’中,把‘民眾運動’的作用估計過高,不適當地貶低了政黨政治的作用。陳獨秀則走得更遠,把立憲、政黨、議員、法律一概否定。”
二、五四精神
(一)流氓政治
請看許德珩的回憶:“‘我們是愛國學生,來這裡找曹總長談談國事,交換意見,要他愛中國。我們學生手無寸鐵,你們也是中國人,難道你們不愛中國嗎?’我們做了很多工作,果然有效,軍警讓我們進了胡同。可是曹汝霖的住宅朱門禁閉,怎麼辦呢?我們還是用說服軍警的辦法,包圍他們。我們進一步用三四個人包圍一個軍警的方式,向他們說服,幾乎等於繳械。”
從羅章龍的回憶中也可以看出,他們的暴力行為是事前說好的。羅章龍說:“我們事先已經約定,不要打死人,因為打死人就不好辦了;不准侵犯婦女;不准乘機搶掠財物,這些群眾都自覺做到了。”
(二)法律上耍無賴
梁敬錞回憶說:“5月10日,許德珩等32人,全體同到地檢廳投案,檢察官開訊,先問何人主使,许答‘良心趨使。’檢察官問何人動手毆人,何人縱火焚屋,學生同答‘不知。’檢廳未能指出動手行兇之人,只得退庭,未予拘押。13日,各校學生,以全體3000人名義,具狀自行檢舉,承認公憤肇事,靜候法庭處分,檢廳無以應之。我經手之保釋工作,乃告段落。”
32人也好,3000人也好,沒有一個真正敢於負責人的人,假自首,真起哄,面對法律責任,其精神狀態不僅無賴,而且卑猥。
(三)法西斯傾向貫串始終
“在五四那天,曾經開了一個會,大家本來要推傅斯年做臨時主席,忽然有一個浙江籍的學生姓陶的,打了傅斯年一拳,這一拳就把傅斯年打得不幹,自此以後,五四運動和傅斯年便不發生關係了。因為他是一個重感情的人,一拳被打萬念俱灰了。”為什麼要拳打傅斯年呢?無非是有不同意見嘛,有不同意見就動拳頭,與軍閥有何區別?如果說這就是法西斯,那當然還不夠格。但是,說這暴露了學生身上的法西斯基因,也是說得通的。
下面的栽贓陷害就離法西斯不遠了,據記載:“當時章宗祥的病還沒有脫離危險期,時時有死耗之傳聞。剛巧北大有一位同學叫郭欽光,在這個時間死了,他本來是有肺病的,在五四那一天,大約因為跑得太用力了,吐血加重,不久便死了。當時大家怕章宗祥和我們打官司,所以定下一個策略(這個策略之最初主動者便是狄君武),硬說郭欽光乃是在五四那一天被曹家傭人打死的。於是郭欽光遂成為五四運動中唯一烈士,受各處追悼會之無數鮮花美酒之弔祭,和挽章哀詞的追悼。在上海還有一位女士,當眾痛哭郭烈士。郭君那一天因為走路過多,身體過勞而使肺病加重乃是確實的,這是我們應該同情他。但是把他造成五四的烈士,全國亦以烈士待之,多少未免有點滑稽。”
兩個月後發生在山東的《倡言報》事件,就完全屬於法西斯行徑了。有資料記載:山東《倡言報》唱反調,批評學生“狂熱”,7月21日上午9時,“濟南學、商、工、農及市民共約千餘人,在省議會召開各界聯合救國大會。會後,群眾齊奔《倡言報》館,將其主編、經理等一一縛住,背插亡命旗,上書‘倡言報館賣國賊 ×××’,遊街示眾。此後,濟南戒嚴司令馬良捕殺了山東回民外交後援會馬雲亭等三人。”
他們不是提倡科學民主嗎?為什麼一聽到批評意見就暴跳如雷、大打出手?這不是民主,這是法西斯。
三、五四的教訓與憲政道路
如果五四是追求憲政的,中國當時就有可能實現憲政。當時的政府對民眾是很溫和的,是願意傾聽民眾意見的。軍隊中一些將領對民眾也是開明的,吳佩浮還發表通電,主張對學生要寬大處理。中外“反動勢力”根本就沒有鎮壓民主訴求的意向和行動。更重要的是,當時已經確立了言論、出版自由,遊行、示威自由,集會、結社以至組織政黨的自由,如果五四運動的領袖集團和骨幹力量真心誠意地要求實現民主憲政,是會取得極大成果的。
遺憾的是,五四運動的主力僅僅空喊民主口號,沒有提出任何具體的民主訴求,比如改善民生,元首直選,改選國會,擴大選舉權範圍,公正選舉,裁減軍隊,軍隊國家化,保障司法獨立,行政公開,嚴格財政程序,等等,一個也沒有提出。不僅如此,他們的民主口號也僅僅裝在手電筒裡,只用來批判別人,不用來要求自己,在自己內部沒有任何民主表率行為。
更有甚者,他們歪曲事實,栽贓陷害,挑撥是非,煽動暴力,這樣,運動的發展就與他們高喊的民主口號南轅北轍,相去十萬八千里了。
帝國主義以及中國政府明明願意傾聽民眾的意見,陳獨秀卻根本否定巴黎和會和國內的南北和談,說“兩個和會都無用”,並於5月26日在《每週評論》第23號上發表文章(即《山東問題與國民覺悟》),號召“用強力”“打倒”當時的軍閥政府。在五四運動的全過程中,中央政府一槍未發,一人未殺,你陳獨秀有什麼理由要“用強力”打倒政府?是的,人民有暴力革命的權利。但是,在政府願意妥協、願意改革的條件下,人民就自然失去了暴力革命的權利。陳獨秀是何等聰明之人,這樣的道理也不懂嗎?是假裝不懂還是利令智昏?
實現民主憲政的歷史進程沒有完結,面對未來,我們必須記取五四運動沉痛的歷史教訓。
第一,文學家不能領導政治運動。文學家的特點是想像力豐富,缺點是容易用想像代替事實。文學家參與群眾運動,可以活躍氣氛,激勵士氣,是完全可以的,但是文學家領導群眾運動則會用想像代替事實,制定出不合事實的目標、綱領以及計畫,導致運動失敗甚至完全走向反面。
當時明明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有辦報紙和組建政黨的自由,魯迅卻說當時的社會是“鐵屋子不透氣”。明明沒有王敬軒這個人,錢玄同、劉半農等人卻能捏造出一個王敬軒,並煞有介事地聲討批判反動文人王敬軒。你們說,這樣的文學家怎能領到群眾運動嗎?
第二,意圖推進民主憲政的人,自己必須首先按照民主憲政的規矩辦事,要求政府做到的,自己必須首先做到。比如,你要求政府不要以言治罪,那麼你自己首先要能寬容不同意見,不要一聽到批評就罵娘甚至動拳頭;你要求政府不要腐敗,你自己首先就不能搞腐敗;你要求政府依法辦事,你自己首先要依法辦事;你要求政府向民眾妥協,那你自己首先應當學會妥協;你要求政府不要搞冤假錯案,你自己首先要做到不搞冤假錯案,不冤枉任何人(包括政府);你要求政府實行民主變革,那麼在你的小圈子裡,你就應當實行民主變革,不搞個人獨裁。也就是說,不能將民主憲政裝在手電筒裡,只照別人,不照自己。只有我們大家都放棄手電筒主義,社會才會進步,民主才能上軌道。
第三,遇到開明的、願意向民眾妥協的政府,應當盡力合作,不要拆台。
2007年5月21日晚在河海大學學術報告廳的演講【劉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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