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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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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犯罪可以受洗嗎?        編號 /  1
發佈者 /  康來昌       發佈時間 /  Wed May 18 15:00:14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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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可以受洗嗎?

《使徒行傳》二章38節,「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因為這應許是給你們和你們的兒女,並一切在遠方的人,就是主我們神所召來的。』」可十六16,「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受洗,基本上要先承認自己是罪人,惹神的憤怒;且信耶穌的血(死)能使我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生命得以更新。因此,如果不認罪,就是不信神。不過,認罪並不等於脫離罪。如果我有說謊的罪,對此我痛恨,並認罪悔改,雖一時改不過來,仍會有這毛病,這仍可以受洗(受洗後可能繼續有,但聖靈會幫助我們捨己、背十字架,即對付罪惡,使我們得以更新)。但如果我覺得說謊是小事,那就不可受洗。此外,認罪不一定要件件都說出來,只要在主前傾心吐意就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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