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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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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新保羅觀        編號 /  50
發佈者 /  康來昌       發佈時間 /  Wed Jun 30 00:10:25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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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生的原因

  「新保羅觀」(簡稱NPP)的出現,大概是在希特勒屠殺了六百萬個猶太人,二次大戰結束後,西方一些學者在罪惡感的反省下,所產生的結果;這是直接的原因。而間接、長遠的原因,我覺得還是「不信」的心,以及人心中那種蠢蠢欲動的「自義」和「伯拉糾」(Pelagianism)思想。
他們覺得基督徒實在虧待猶太人,尤其希特勒的滅猶行動是發生在以基督教立國、路德宗為傳統的德國。他們認為這都是路德的錯。

  我完全承認,路德責備猶太人自義,是有些不恰當、錯誤、一竿子打翻一條船的部分,應該悔改。不過,路德對猶太人的責備會有錯;保羅和耶穌,甚至整本聖經,對猶太人的責備卻不會有錯。就猶太人敵擋神的部分,這樣的責備並不為過。

  然而,德國會有納粹黨,不是因為路德,而是因為尼采。新派神學到十九世紀尼采的時候,人和理性被高舉到最高點,根本所有的基督教對聖經的話懷疑,對上帝的信靠消失;然後,就產生很多的錯誤。

  這些「新保羅觀」學者在錯誤的反省下,覺得應該替猶太人說話。這樣的觀點,現在是越演越熾,包括神學院的教材裡,猶太教或是拉比的研究都越來越被看重。

  七十年代,「新保羅觀」的學者桑德斯(Sanders)說,照路德來了解的聖經是錯誤的。他認為傳統教會對「保羅思想─因信稱義」的解釋,是造成基督教和猶太教互相杯葛的主因,因此以保羅的猶太情境來重新詮釋保羅思想,試圖藉此化解兩教間的恩怨情仇,以求合一和宣教的意圖。

  他和後來福音派的湯姆.賴特(Tom Wright),為了要反傳統、反路德、反更正教,就說,在保羅那個時候的猶太教是很敬虔的,根本不是因行為稱義,他們是強調恩典,是強調在約底下守律法(Covenantal Nomism)。桑德斯(Sanders)和湯姆.賴特(Tom Wright)的學問很大,但這講法是違反聖經的,因為在舊約、新約裡,神都責備猶太人不信。尤其羅馬書和加拉太書,保羅更明明的責備猶太人想靠行為稱義。他們卻強詞奪理的說,保羅責備的不是猶太人的律法主義,而是責備他們的種族傲慢和對外邦人的排擠。

  梅欽(J. Gresham Machen)在二十世紀就提出了他的保羅觀,他說:「如果你們以為保羅對猶太人的責備太自我中心的話,那就錯了。保羅責備猶太人,跟責備外邦人,以及所有人,都一樣,就是你們想要靠肉體、靠行為來稱義。」所以,「新保羅觀」為保護猶太人的講法,結果反而帶給猶太人更大的打擊,就是:猶太人才是罪人,因為他們太自大了。

  其實不是猶太人太自大,所有人都自大。而且我們自大的重點,不在於看不起其他民族,而在於我們在神面前自大,這是萬惡的根源。但猶太人會這樣自大是有理由的,因為神實在把各樣的好東西都給他們了。當然,先給誰,就向誰先要;多給誰,就向誰多要。給你,不是要你自大;給你,是要你更謙卑的來服事,包括要使萬民蒙福,這在以賽亞書講得特別多。所以保羅說,從領受福音、拯救和審判的次序來講,都「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

強調神的信實,忽略人的信心

  巴特(新正統派)或「新保羅觀」對羅馬書1:17,「本於信,以致於信」的解釋,主要來自羅馬書3:22的原文,「就是神的義,因耶穌基督的信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因此,他們把信放在神和耶穌基督的身上,說是神的信實、基督的信實讓我們得救了(或說,我們是在基督裡被神揀選了)。

  但羅馬書3:22這裡講到「耶穌基督的信」時,並不是說我們人就不需要有信心。這裡同樣也講到「人的信」;當然,人的信是建立在「基督的信」上面。從整個保羅書信來看,保羅用「信」這個字的時候,都是用在「人的信心」上;包括在聖靈的默示下,引用哈巴谷書2:4的「義人因他的信稱義」時,故意去掉代名詞「他的」。(目前大概只有少數的人,包括馮蔭坤先生和我,支持這個看法。)所以和合本的翻譯,「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強調人的責任,說出保羅的意思,也很好。

  「新保羅觀」的危險是,強調只有「神的信實」、「神的恩典」的重要,而「人的信心」變得不重要,只是一種「真猶太人」的記號。說得明白,就是一種假冒敬虔,叫人輕忽神的恩典是叫人能信靠基督,且活出祂的生命、祂的喜悅來。

  他們公然反對路德因信稱義的觀點是一種「功勞說」。事實上,他們明裡高喊「因信稱義」,暗裡卻是道地的「靠恩典入門、藉律法成全」的「行為稱義」;這才真的是「功勞說」,叫人最後還是歸到死地裡去。美其名是肯定人的價值,給人一個行公義好憐憫的理由;實際是不願意承認人在救恩上是無能為力,也捨不得把全部榮耀都歸給主,所以就來個「人神合作」。

  我覺得路德和加爾文對「信心」都有很恰當的理解。路德說:「信心是人的責任。」加爾文說:「信心是上帝的主權和恩典,使人因著祂的話和聖靈,對祂有一個正面的反應,就是信靠祂。」

  可悲的是,近二三十年來,尤其是「強調信心要有行為」的改革宗,認為「新保羅觀」賦予他們行為的價值;甚至他們也大受巴特和「新保羅觀」的影響,強調神的恩典、權柄和預定,豐富到一個必然的結果,就是錯誤的「普救論」。

  我觀察目前的基督教刊物和輿論,估計至少已經有百分之七十的福音派教會和神學院,淪陷在巴特和「新保羅觀」的錯誤裡(尤其是巴特的影響更勝過新保羅觀)。他們以為巴特的「新正統神學」和賴特的「新保羅觀」為基督教注入一股新血,殊不知其中隱藏著能使全團發起的惡毒的、邪惡的酵(林前5:8)。

  求神憐憫教會。當我們對神在基督裡的恩典謬解時,我們的信仰、信心、生命也隨之變質;這是我們在現在教會和神學院裡,原是最敬虔的基督徒和神學老師身上,所看到的悲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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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者來自/24.21.2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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